一、血制品为重要战略资源品,中国血制品行业持续增长
血液制品是指运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将健康人血浆中的蛋白组分分离后制备成的生物活性制剂。在重症治疗、抢救、某些特定疾病等领域有着重要作用,属于重要资源品。人体血液主要成分为血浆、红细胞、白细胞和血小板,其中血浆占比55%。血浆中约7%是蛋白质,其中约60%蛋白质为白蛋白、约15%为免疫球蛋白、约4%为凝血因子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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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血制品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2024-2031年)》显示,血液制品主要分为三大类,分别为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类和凝血因子类。人血白蛋白主要作用为调节血浆胶体渗透压、扩充血容量,治疗创伤性、出血性休克、严重烧伤及低蛋白血症;人免疫球蛋白类产品主要用于免疫球蛋白缺乏症、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及各类感染性疾病的预防与治疗;凝血因子类产品用于治疗各种凝血障碍类疾病。
主要血制品分类及其用途
种类 |
产品名称 |
适用症 |
白蛋白 |
人血白蛋白 |
主要用于纠正急性血容量减少;调节渗透压,防治和控制休克;用于体外循环 |
免疫球蛋白 |
人免疫球蛋白 |
预防麻疹和传染性疾病,若与抗生素合并使用,可提高对某些严重细菌和病毒感染的疗效 |
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静丙) |
增强免疫力,治疗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继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和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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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免疫球蛋白 |
主要用于乙肝的被动免疫、治疗和肝移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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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伤风免疫球蛋白 |
主要用于预防和治疗破伤风,尤其适用于对破伤风杆菌(TAT)有过敏反应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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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免疫球蛋白 |
主要用于狂犬病被动免疫和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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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因子类 |
人凝血因子VIII |
主要用于治疗甲型血友病和获得性凝血因子VIII缺乏而导致的出血症 |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主要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II、VII、IX、X缺乏症,如乙型血友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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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纤维蛋白原 |
主要用于治疗异常纤维蛋白血症,纤维蛋白原缺乏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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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血制品行业规模持续增长。根据MRB和ResearchandMarkets,随着患者人数增长,免疫球蛋白和白蛋白使用率的提升,以及区域市场的扩展,全球血制品行业规模持续增长,2022年达332亿美元,2018-2022年CAGR为7.35%,预计2027年行业规模增长至457亿美元,CAGR达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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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来看,中国血制品增速显著高于全球发展水平。根据派林生物公告,2023年中国血制品行业市场规模超500亿元,预计到2030年增长至950亿元,CAGR达9.6%。我们认为,国内供给端采浆量有望提升,需求端老龄化趋势加剧,血制品临床认知度提升,有望驱动中国血液制品市场持续扩容。
中国血制品渗透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且需求呈现上升趋势。其中,中国人血白蛋白、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类产品的人均使用量分别不及美、加、日国家的1/5、1/4、1/50。与欧洲地区相比,中国血制品人均使用量亦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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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给侧:国家政策发力,浆站数量和采浆量有望增长
鉴于血液制品的特殊性和极高安全性要求,中国对血液制品行业严格监管,因此中国血液制品供应量有限,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紧平衡状态。中长期来看,供给端,随着各地“十四五”规划陆续执行,中国单采血浆站数量有望增加,采浆量有望提升;随着企业生产的血制品品种增加,血浆利用率有望增长。
200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的通知》中规定,国家实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总量控制。2006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中重申,要继续实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总量控制。中国自2001年起未再批准设立新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根据天坛生物公告,截至2023年,中国正常经营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不足30家,按企业集团合并计算后户数约17家,血制品行业为存量竞争。
新增单采血浆站的获批具备较高门槛,单采血浆站数量的缓慢增长也是血制品供需存在缺口的原因之一。为缓解血液制品供需紧张,卫生部提出“十二五”期间血液制品供应量“倍增”计划,2012年初,卫生部发文鼓励各地设置审批单采血浆站,并适当扩大现有单采血浆站的采浆区域,提高血浆采集量;要求各地在设置审批单采血浆站时,向研发能力强、血浆综合利用率高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倾斜。
单采血浆站相关政策
文件 | 时间 | 文件内容 |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 1996年 | 健康人血浆的采集须通过单采血浆站进行;单采血浆站需取得由省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单采血浆许可证》才能进行采浆活动;在一个采血浆区域内,只能设置一个单采血浆站;严禁单采血浆站采集非划定区域户籍的供血浆者和其他人员的血浆。 |
《关于单采血浆站转制的工作方案》(卫医发(2006)118号) | 2006年 | 要求按照“管办分离”、政事分开的原则,卫生部门与单采血浆站脱钩,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设置单采血浆站;原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设置的单采血浆站转制为由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设置;建立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与单采血浆站的母子公司体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少于80%;单采血浆站与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建立“一对一”供浆关系。 |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8号) | 2008年 | 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申请设置新的单采血浆站,其注册的血液制品应当不少于6个品种(承担国家计划免疫任务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不少于5个品种),且同时包含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制品。确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注册血液制品品种时,同种成分不同剂型和规格的血液制品应按一个品种计算。每次采集供血浆者的血浆量不得超过580毫升(含抗凝剂溶液,以容积比换算质量比不超过600克)。严禁超量采集血浆。两次供血浆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4天。严禁频繁采集血浆。 |
《关于单采血浆站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卫医政发〔2012〕5号) | 2012年 | 对58号令规定的条件进一步细化:“血液制品生产企业申请设置新的单采血浆站,其注册的血液制品应当不少于6个品种(承担国家计划免疫任务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不少于5个品种),且同时包含人血白蛋白、人免疫球蛋白和凝血因子类制品。确定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注册血液制品品种时,同种成分不同剂型和规格的血液制品应按一个品种计算。”各地在设置审批单采血浆站时,要向研发能力强、血浆综合利用率高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倾斜,引导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提高研发水平和血浆综合利用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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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十四五”期间,中国主要省市也提出了关于血液制品行业的发展目标,其中内蒙古、河南、云南等地区提出新增单采血浆站的发展规划。
部分地区血制品行业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
省份 | 发展目标 |
内蒙古 | 2022-2025年全区规划设置10个单采血浆站,其中,呼和浩特市2个、通辽市2个、赤峰市2个、乌兰察布市1个、鄂尔多斯市1个、巴彦淖尔市2个。 |
云南 | 全省共设置单采血浆站19个(含2个试点单采血浆站),其中昆明4个、曲靖3个、昭通4个,楚雄2个、保山2个、普洱2个、临沧2个。 |
河南 | 十四五期间规划7家单采血浆站,加大单采血浆站监督管理力度,杜绝非法采供血现象发生。 |
吉林 | 在长春市辖区内设置2家单采血浆站作为试点 |
江西 | “十四五”期间,在“十三五”規划基础上,全省新增单采血浆站总数不超过4个。 |
辽宁 | 至“十四五”期末,全省单采血浆站设置原则上不超过1家。 |
湖南 | 十四五”期间全省不增设单采血浆站。 |
四川 | 将试点采浆点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设置为单采血浆站,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再新增其他单采血浆站。 |
山东 | 到2025年要建设生物制品(疫苗、血液制品等)和药物安全性评价中心等15个专业技术中心。 |
广东 | 在有地方病或者经血传播的传染病流行、高发的地区不得新设置单采血浆站和采浆。上一年度和本年度无偿献血未能满足临床应急用血需求的地级市,不得新增设置单采血浆站。所属单采血浆站在3年内未能达到年采集量不少于30吨要求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不得新增设置单采血浆站。 |
黑龙江 | 根据我省当前人口状况、临床用血保障情况和单采血浆站设置现状,经研究,决定“十四五”期间全省不再新增设置单采血浆站。 |
山西 | 2025年之前,全省单采血浆站保持现有数量,原则上不再增加。 |
重庆 | 保留原设置的12个单采血浆站,在设置血液中心、中心血站、中心血库的行政区域内,不设置单采血浆站。在1个单采血浆行政区域内原则只准设置1个单采血浆站。 |
湖北 | 强化单采血浆站监督管理,健全无偿献血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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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单采血浆站数量达300余个,“十二五”期间国家提出血液制品供应量“倍增”计划,2010-2015年单采血浆站数量CAGR达8.59%;“十三五”期间2015-2020年达6.10%,增长有所放缓;“十四五”期间2020-2023年预计CAGR约为7%,增速有所提升。2023年中国采浆量约12000吨,仅占全球采浆量约18%,2018-2023年中国采浆量CAGR约达7%。随着“十四五”期间各地新增单采血浆站规划执行落地,中国单采血浆站数量有望增长,采浆量有望持续提升。同时单采血浆站审批有望向研发能力强、血浆综合利用率高的企业倾斜,龙头企业有望受益。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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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侧:医院端门诊人次呈增长趋势,临床端和支付端等多方面提振需求
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和占比持续提升,老龄化进程加速,诊疗人次有望持续增长。人口老龄化是我国近年来面临的主要问题,尤其是随着老龄人口比例的大幅提升,老年人对诊疗的需求也会增加。根据2023年公布的数据显示,60岁及以上人口29697万人,占全国人口的21.1%,与2022年相比增长1.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167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5.4%。随着第二、三轮婴儿潮人口逐渐进入老龄阶段,叠加低生育率影响,老龄化趋势将加速,预计到2032年左右进入老年人口占比超过20%的超级老龄化社会。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中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逐年增加。2023年末,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107.08万个,比上年增加37867个。其中:医院3.84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01.62万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2121个。与上年比较,医院增加137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36470个。全国共设置13个类别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儿童类别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中国医疗卫生机构数量自2014年以来逐年增加,三大类机构中医院数量增长最快。
数据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中国诊疗人次有望持续增长。2015-2019年中国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逐年增长,2020 年诊疗人次有所下滑,2021 年开始逐步恢复,2022 年达 84.2 亿人次。根据国家信息统计中心,2023 年,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 95.5亿人次(不包含诊所、医务室、村卫生室数据),同比增长13.42%。在老龄化的背景下,预计医疗需求有望持续提升,叠加医疗资源供给的扩容,中国诊疗人次有望持续增长,从而促进血制品的治疗需求。
数据来源:国家卫生健康委,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2009 年版医保目录中仅有 4 个血制品品种。2017 年增加至 8 个,其中包括静丙,3 个凝血因子类产品,除了品种增加外,人血白蛋白还扩大了支付范围;人免疫球蛋白缩小支付范围,但该产品在市场占比较小。2023 年版的医保目录取消了人凝血酶原复合物和人纤维蛋白原的报销限制,新增人凝血因子Ⅸ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扩大有利于减轻患者负担,从而提升治疗渗透率。
血液制品医保覆盖情况
品种 |
报销类别 |
2009版医保 |
2022版医保 |
版本调整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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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蛋白 |
人血白蛋白 |
乙类 |
限儿童重度病毒感染和工伤保险 |
限抢救、重症或因肝硬化、癌症引起胸腹水且白蛋白低于 的患者 |
将临床常见的肝硬化、癌症患者使用人血白蛋白满足相关指标后纳入医保范围内支 |
免疫球蛋白 |
人免疫球蛋白 |
乙类 |
无限制 |
限麻疹和传染性肝炎接触者的预防治疗 |
缩小了支付范围 |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 |
限儿童重度病毒感染和工伤保险 |
限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症;新生儿败血症;重症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川崎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急性格林巴利综合征 |
扩大到六大类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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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人免疫球蛋 |
无限制 |
无限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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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伤风人免疫球蛋 |
无限制 |
无限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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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血因子 |
凝血酶 |
甲类 |
无限制 |
无限制 |
/ |
人凝血因子Ⅷ |
无限制 |
无限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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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人凝血因子Ⅷ |
乙类 |
限无人血源八因子情况下,血友病人严重出血时使用 |
限儿童甲型血友病;成人甲型血友病限出血时使用 |
取消了无人血源八因子和严重出血两个条件,但是对儿童和成人患者的使用有区分 |
|
重组人凝血因子IX |
未进入医保 |
限儿童乙型血友病;成人乙型血友病限出血时使用 |
进入医保,对儿童和成人患者的使用有区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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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
限手术大出血及肝硬变肝坏死导致的出血 |
限手术大出血及肝病导致的出血;乙型血友病和伴有因子Ⅷ抑制物的血友病患者 |
放宽了肝病范围,增加了乙型血友病等适应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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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纤维蛋白原 |
限低纤维蛋白原血症的抢救 |
限低纤维蛋白原血症致活动性出血 |
放宽了患者状况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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