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音乐是指用数字格式存储并通过网络传输的音乐,其品质在多次下载、复制和播放后不会发生变化。数字音乐产业在我国数字内容产业中的重要地位,传统音乐产业、电信运营企业和数字技术新贵们争相进入这一领域,一批具有一定规模、拥有各自竞争优势的代表性企业相继涌现,对在中国市场条件下发展数字音乐产业进行了大量的探索和尝试。
从产业链来看,数字音乐行业上游是指内容制作方,内容制作是数字音乐产业链的起点,涉及音乐创作、录制、后期制作等多个环节,音乐创作者(如独立音乐人、歌手、乐团等)利用软硬件设备进行音乐创作和制作,形成数字音乐作品;中游是指数字音乐服务平台,他们通过提供音乐播放、下载、流媒体等服务,将数字音乐作品传递给消费者;下游是指终端消费者,是数字音乐市场的核心驱动力。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观研天下整理
我国互联网人均单日使用时长来看,2023年移动互联网用户人均单日使用时长为435分钟;移动端网络视听应用人均单日使用时长为187分钟,超过3小时。其中,短视频应用的用户黏性最高,人均单日使用时长为151分钟,其次是长视频应用人均单日使用时长为112分钟、娱乐/游戏直播应用人均单日使用时长为63分钟、网络音频应用人均单日使用时长为29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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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结构来看,我国数字音乐市场涵盖了在线音乐、音乐短视频、音乐直播、在线K歌等多个业务领域,其中音乐直播占据了最大市场份额;2023年中国数字音乐市场规模超过1900亿元,其中音乐直播时长规模占比高达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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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活跃用户群体来看,我国数字音乐市场中,00后活跃用户占比最高为43.2%,其次为90后和10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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