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保险条例》中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业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农业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因保险标的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或者疾病等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本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产业。”保险标的包括农作物栽培(农业)、营造森林(林业)、 畜禽饲养(畜牧业)、水产养殖、捕捞(渔业)以农村中附属于农业生产活动的副业。
农业保险按农业种类不同分为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按危险性质分为自然灾害损失保险、病虫害损失保险、疾病死亡保险、意外事故损失保险;按保险责任范围不同,可分为基本责任险、综合责任险和一切险;按赔付办法可分为种植业损失险和收获险。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农业保险行业发展趋势研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目前我国开办的农业保险主要险种有农产品保险,生猪保险,牲畜保险,奶牛保险,耕牛保险,山羊保险,养鱼保险,养鹿、养鸭、养鸡等保险,对虾、蚌珍珠等保险,家禽综合保险,水稻、油菜、蔬菜保险,稻麦场、森林火灾保险,烤烟种植、西瓜雹灾、香梨收获、小麦冻害、棉花种植、棉田地膜覆盖雹灾等保险,苹果、鸭梨、烤烟保险等等。
农业保险是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通过农业保险,可以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代替直接补贴对我国农业实施合理有效的保护,减轻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冲击,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稳定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我国,农业保险又是解决“”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行业政策
近年来,为促进农业保险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例如《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在内均对农业保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农业保险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近年来我国有关农业保险政策情况
时间 |
相关部门 |
政策文件 |
主要内容 |
2019年3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 |
拓宽小农户农业保险覆盖面。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从覆盖直接物化成本逐步实现覆盖完全成本。发展与小农户生产关系密切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等保险品种。 |
2019年9月 |
农业农村部 |
《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到2022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中央与地方分工负责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稻谷、小麦、玉米3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收入保险成为我国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达到500元/人。 到2030年,农业保险持续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总体发展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
2020年1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 |
抓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落实,督促保险机构及时足额理赔。优化“保险+期货”试点模式,继续推进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 |
2021年1月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
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支持有条件的省份降低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农业保险保费县级补贴比例。 |
2021年3月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机制,扩大农村资产抵押担保融资范围,发展农业保险。 |
2021年11月 |
国务院 |
《关于印发“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
推动金融机构在县域布设一批网点,不断优化扩大县域网点覆盖面,开发一批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推进农业保险提标扩面。 |
2021年12月 |
财政部 |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 |
财政部门履行牵头主责,从发展方向、制度设计、政策制定、资金保障等方面推进农业保险发展,通过保费补贴、机构遴选等多种政策手段,发挥农业保险机制性工具作用,督促承保机构依法合规展业,充分调动各参与方积极性,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
2022年1月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
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优化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市场化分担和补偿,发挥好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
2022年2月 |
财政部 |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修订) |
优化大宗农产品保费补贴比例体系和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促进承保机构降本增效,确保农业保险政策精准滴灌。 提出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应当公平、合理拟订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保险费率应当按照保本微利原则厘定,综合费用率不高于20%。 明确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20%这一“红线”,将促进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降本增效。 |
2022年4月 |
银保监会 |
《关于2022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
提出增强保险服务乡村振兴功能作用。要求保险机构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落实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主产省产粮大县全覆盖,探索开展糖料蔗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大力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 |
2022年5月 |
银保监会 |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 |
办法适用于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森林保险业务,进一步缩短定损时限、细化查验影像要求等,切实保障投保农户权益。 办法明确,保险机构开展承保工作,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记录投保信息,严禁虚假记录或编制投保信息;保险机构应当根据保险标的特征和分布等情况,采用全检或比例抽查方式查验标的,核查保险标的位置、数量、权属和风险等情况。 办法要求,保险机构应当以保障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遵循“主动、迅速、科学、合理”原则,做好理赔工作。保险机构应当重合同、守信用,不得平均赔付、协议赔付。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二、行业发展现状
1、保险市场现状
近年来随着中等收入人群的扩大,保险意识不断提升,我国保险业资产总额稳健增长。根据数据显示,到2021年底,我国保险业总资产从2012年底的7.4万亿元增加到24.9万亿元,是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观研天下整理
2、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1)行业发展历程
我国农业保险伴随着保险业的发展起步,但过程相对于更为曲折。我国农业保险开始发展于20世纪50年代,初期主要是为促进解放初期农业生产的全面复苏,因此是借鉴的前苏联模式和经验,以政治任务的形式推进。
但到1958年因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农村合作社进程完成和人民公社体制建立,当时包括政府在内的社会各界普遍认为,人民公社已经承担起防范风险、保障农业生产的职能,农业保险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因此停办了农业保险。
随后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废除、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以及农业、农村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恢复农业保险工作被提上日程。到1982年,国家批准恢复国内农业保险业务,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推行的大规模的农业保险试验,并由此开始发展。但此时的农业保险并不全面,管理缺乏。
另一个曲折点是在1992年“十四大”之后,当时是因为农业保险进入商业化经营阶段,政策性支持明显减弱,而在此情况下,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业型保险公司在面对农业巨灾风险时不可能提供有效供给,因赔付率高又严重亏损,而农民不愿也无力支付高额保费,农业保险业务逐渐萎缩并陷入困境,保费收入震荡下降,由1992年底的8.17亿元下降到2003年的4.65亿元。
到2004年,农业保险因进入政策性保险探索阶段,市场才逐渐回暖。由此,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市场已形成了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商业性农业保险为辅的产品体系。
(2)农业保险保费规模
近年来得益于政策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市场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率持续提升。到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最大的国家。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规模为965.18亿元,同比增长18.4%,为1.88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共计4.78万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拨付保费补贴333.45亿元,同比增长16.8%。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观研天下整理
数据来源:银保监会,观研天下整理
(3)农业保险深度
农业保险深度不断提升。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农业保险深度,由2011年的0.39%增加至1.05%。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观研天下整理
(4)农业保险发展问题和局限性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在运营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局限性。例如有部分农民靠天吃饭、依赖政府的传统思想依旧存在,保险意识不强;农业保险品种不全,无法充分满足不同农业生产主体个性化的农业保险需求等。具体如下: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对此有相关人士分析认为,应该尽快将完全成本保险拓展至全国范围,提高保障水平。同时要将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的做法逐步扩大到全国,支持各地具有地方优势特色的农产品保险的发展。
三、需求市场现状
农业保险是帮助农户规避风险的工具,是保障农业生产、支持农业经济发展的主要手段。农业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的第一产业,其发展一直都受到国家的高度关注。
近年来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步伐不断加快。得益于社会环境的支持以及技术的不断提升,中国农业行业正在不断发展。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粮食播种面积为11763万公顷,同比增长0.7%;棉花播种面积为303万公顷,同比下降4.4%;小麦播种面积2357万公顷,同比增长0.8%;玉米播种面积为4332万公顷,同比增长5%;油料播种面积为1310万公顷,同比下降0.2%。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观研天下整理
2021年中国粮食产量为68285万吨,同比增长2%;棉花产量为573万吨,同比下降3%;小麦产量为13695万吨,同比增长2%;玉米产量为27255万吨,同比增长4.6%;油料产量为3613万吨,同比增长0.8%。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观研天下整理
但目前我国农业依旧处于初级阶段。而作为天然的弱势产业,农业不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还经常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挑战。同时目前我国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灾害事前预防能力仍严重不足,因不可控因素而遭受的经济损失触目惊心。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农作物受灾面积为19960千公顷,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12%。2021年我国农作物受灾面积1173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3340.2亿元。因此做好农业生产的事后风险管理成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业发展能力的关键点,而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正是现代农业风险管理的核心方式之一。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观研天下整理
三、发展趋势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背景下,农业保险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在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背景下,我国农业保险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预计在未来几年内仍然会以较高速度发展。一是因为目前除了小麦、水稻、玉米三大作物的保险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他作物和牲畜的投保率不高,例如对国民肉类供给有重要影响的生猪,投保率不过20%多。其他各省的重要特色农产品、牧业、渔业生产,承保率更低。所以,发展空间还很大。
二是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正在积极探索由“保成本”向“保收入”过渡,并在不同地区开展不同种类的准收入类保险试点,主要包括完全成本保险、价格保险等。其中试点价格保险的地区已扩展至31个省区市,品种包括粮食、蔬菜、生猪和地方特色农产品的4大类共50个品种。
根据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主产省产粮大县将实现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全覆盖。在重庆,万州、黔江等27个产粮大区(县)今年起开展稻谷、玉米、马铃薯3种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预计财政补贴保费1.11亿元,保额将达到30亿元。同时糖料蔗、大豆等作物也纳入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保障范围。
2022年5月初,财政部等部门宣布将广西糖料蔗纳入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5月底,财政部明确自2022年至2024年在内蒙古、黑龙江开展大豆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试点。
农业再保险将成为农业保险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和再保险。由此可见,此次中央一号文件对农业保险发展作出多项部署。完善“保险+期货”模式、发展农业再保险,正成为中国农业保险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
据了解,农业再保险有助于在全球气候变化的背景下,对农业大灾风险未雨绸缪。通过再保险机制做好分散农业大灾风险损失的准备,从而缓冲农业大灾对国家财政的冲击,承担起市场化农业灾害风险管理的关键职能。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与再保险的政策,对于农业风险分散的可持续非常重要。
2020年为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财政部和8家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随后2021年,该公司与35家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签署再保险标准协议,承担行业20%的农业风险保障,保费规模超过190亿元,为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近1万亿元,服务农户1.88亿户次,全面增强中国农业再保险的保障能力和韧性。
同时2021年,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河南、山西等地出现的极端天气以及台风“烟花”等带来的强大灾害,进行密切跟踪灾害损失情况,提前对受到较大不利影响的当地专业农险公司提前支付赔款,缓解其快速赔付的现金压力,共计为河南、浙江、山西、宁夏等出现特大灾情省份的种植险业务赔付资金超过10亿元,为农业大省灾后稳定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稳定了农业保险市场。(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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