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船舶主要是指利用传感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自动感知和获得船舶自身、海洋环境、物流、港口等方面的信息和数据,并基于计算机技术、自动控制技术和大数据处理分析技术,在船舶航行、管理、维护保养、货物运输等方面实现智能化运行的船舶,以使船舶更加安全、更加环保、更加经济和更加可靠。智能船舶是智能航运发展范畴中的重要部分,将革新传统船舶的驾驶和运载方式,使传统船舶的载运变得更为灵活,借助技术升级使船舶在运载过程中减少船员配备、增加运载效力、降低污染排放,最终巩固航运在运输领域的地位,满足航运业安全、节能、增效等方面的需求。
智能船舶成全球航运业趋势性发展方向 韩国为最早开启智能船舶研究的国家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智能船舶行业发展趋势研究与未来投资分析报告(2022-2029年)》显示,作为数字与智能技术时代的新兴领域,智能船舶已成为全球航运业的趋势性发展方向。现阶段,日本、韩国以及欧洲多国均将智能船舶视为重点发展领域,相继发布多份指导性战略文件,并在船舶智能系统、智能航行、岸基远程驾控、船舶编队航行等领域开启了一系列关键性技术研究项目,旨在抢占未来智能船舶技术高地。其中作为全球范围内最早开启智能船舶研究的国家,韩国依托大宇造船、现代重工与三星重工三大船企取得了智能船舶领域的发展先机,先后推出了“智能船舶1.0”“智能船舶2.0”等重大战略项目,并取得了多项成就。现阶段,韩国三大船企基本代表了韩国造船工业的实力和发展方向,并逐渐形成了以生产建造为中心、以应用带动研发的发展格局。
日本、韩国以及欧洲多关于智能船舶发展情况
国家/地区 |
发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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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
技术层面 |
从底层数据通信基础标准出发,总体上遵循自下而上的发展理念。2015年,日本邮船牵头开启“船舶信息管理系统”(SIMS)项目,旨在通过收集、监测和共享船岸之间的详细数据来进一步提升船舶的信息管理水平。2018年,日本国土交通省设立船舶远程驾驶示范项目,将建设岸基驾控中心和实现远程操作为目标。此外,日本船级社成立了“海事业大数据中心”,并与IBM公司联合开发有关软件,对收集机舱内的实时数据加以处理、分析,进而为设备维护、优化等提供合理的建议。目前,日本已完成对远程控制导航的测试和对自主船舶技术框架的AIP认证,并进行了多次自主航行试验。其中,无人船项目“MEGURI 2040”框架下的集装箱船“204 TEU Suzaku”与大型车客渡船“Sunflower Shiretoko”已于2022年上半年先后完成自主航行试验,极大地推动了日本智能船舶的技术进步。与此同时,日本注重抢占智能船舶国际标准化制定领域的主动权。据统计,2013至2015年间,日本牵头并发布的国际标准共计15项,牵头的在研标准共计10项。较为有代表性的是其依托“智能船舶应用平台”(SSAP)项目成果,主导制定了《船载设备和系统通信网络布设指南》、《用于现场数据共享的船舶数据服务器》和《船载机械设备的标准数据》三项国际标准,获得了较强的国际影响力。 |
政策层面 |
密集发布多份智能船舶技术发展的政策文件,旨在全方位指导智能船舶发展。2017年,日本船级社发布《自动操作船舶概念设计指南》(Guideline of Concept Design of Automated Operated Ships),涉及智能船舶安全设计要素、风险评估、自主等级分组以及远程遥控等多个方面。2018年,日本政府发布《海洋基本计划》(Basic Plan on Ocean Policy),其中重点强调应加强对“i-Shipping”等智能船舶项目的支持,以进一步提升日本智能船舶技术水平。2020年,日本船级社发布《数字智能船舶指南》(Guidelines for Digital Smart Ships),为“数字智能船”船级符号制定了相应标准,以更好地响应业界未来需求与技术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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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 |
技术层面 |
将优势的信息技术产业为牵引,在智能船舶的发展过程中充分结合并发挥其信息和数字化产业的优势。2019年,韩国提出“自主水面船舶”(KASS)项目,该项目着力于航运业和造船业两大方向来研究船舶智能化的商用模式。2020年,现代重工将与韩国科学技术院共同开发的“现代智能导航辅助系统”(HiNAS)成功安装在1艘25万载重吨散货船上。同年,三星重工完成韩国造船业界首次远程自主航行实船海上测试,并计划今后进一步结合人工智能技术以及超高速移动通信技术,开发出更加先进的航行辅助系统。2021年,大宇造船与韩国实时影像处理平台企业N3N合作,旨在共同研发出更高水平的智能船舶平台。2022年,三星重工集团与美国船级社签署联合开发协议,双方将联合开发新型“船体应力监测系统”(HSMS),以进一步提升船舶安全性。目前,三星重工的“智能船舶解决方案”(SVESSEL)、现代重工的“综合智能船舶解决方案”(ISSS)等智能船舶技术平台体系均处在世界前列,并广泛应用到了多艘商船之上。 |
政策层面 |
韩国政府与企业深入联动,制定多份智能船舶发展指导性文件。2018年,韩国政府在明确的100个国家课题中提出,要挖掘培育高附加值未来型新产业(智能船舶),协同海运和造船行业共同建设海运强国。2019年,韩国政府发布《智能自航船舶及航运港口应用服务开发》(Intelligent Self-propelled Ship and Shipping Port Application Service Development),其中包括一系列重要的研发项目规划,表明韩国希望依靠高新技术来推动高附加值智能船舶研发,抢占国际造船市场新的制高点。2022年,韩国现代重工集团发布《2030年愿景》(Vision 2030),提出到2030年建成“智能型自主航行造船厂”、成为未来全球智能船舶领域领军企业的发展愿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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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 |
技术层面 |
欧洲多国长期致力于保持智能船舶技术的先进性、稳定性与可靠性,同时注重推动新兴技术与市场需求相结合。2012年,德国MarineSoft公司主导开展了“智能化及网络支持的海上无人导航系统”(MUNIN)项目,旨在建立有关无人船舶的技术框架,同时对其技术、经济和法律法规上的可行性进行评估。2017年,英国罗尔斯·罗伊斯公司成立首个智能船舶体验空间,可向客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展示最新数字解决方案如何变革船舶行业。2019年,欧盟开启自主船舶项目“AUTO SHIP”,该项目旨在改善欧洲贸易和货物运输环境,进一步完善欧洲船运市场机制。此外,由欧洲各大船企联手打造的全球首艘零排放“无人”集装箱船“Yara Birkeland”号已于2022年5月正式投入运营,标志着欧洲多国在智能船舶技术发展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进展,也进一步验证了欧洲在智能船舶领域的高技术水准。 |
政策层面 |
欧洲各大海运强国均将智能船舶技术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2015年,英国劳氏船级社、奎纳蒂克集团和南安普敦大学合作推出了《全球海洋技术趋势2030》(Global Marine Technology Trends 2030)报告,把智能船舶列为18个关键海洋技术之一。2016年,英国罗尔斯·罗伊斯公司发布《高级无人驾驶船舶应用开发计划》(The Advanced Autonomous Waterborne Applications Initiative)白皮书,对智能船舶的未来发展阶段进行了整体规划。2017年,英国劳氏船级社发布《无人海事系统规则》(Code For Unmanned Marine Systems),从适用范围、目的、功能目标以及性能要求等方面对智能船舶进行了相应的论述。2018年,挪威船级社发布《自主船舶和遥控船舶》(Autonomous and Remotely Operated Ships),全方位、多角度对智能船舶技术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虚拟测试的概念,以期提高实船测试效率、减小实船测试成本。2019年,法国发布《自主航运》(Autonomous Shipping),对实现未来智能航运的目标提供了整体指南,其中包括通则、风险和技术评估、自动化系统的功能性、自动化系统的可靠性等诸多内容。 |
我国的智能航行技术发展水平处于世界第一方阵
除了日本、韩国以及欧洲多国外,我国也不例外,目前也在不断的推进智能船舶行业商用的进程。技术层面,相关科研攻关取得积极进展,智能技术工程化应用初显成效,形成了一定的技术积累和产业基础,基本与国际先进水平保持同步。目前我国的智能航行技术发展水平处于世界第一方阵,但相关技术成果应用仍处于初级阶段,中国航海学会将持续发挥平台及人才优势促进成果应用实践、推动技术迭代升级。
政策层面,国家国政府通过设立科技研发专项,出台民用及军用领域产业扶持政策、制定行业标准等多种方法积极培育智能制造产业,着力增强国防实力,而这些均利好行业的长期、持续发展。例如在国家战略层面,高端装备、海洋装备等产业属于“十四五”规划等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国民经济层面,随着智能船舶技术的应用、装备技术的升级,智能船舶、无人船艇的开发成为海洋工程发展的新方向。
近几年有关智能船舶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17年1月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防科工局 | 《船舶工业深化结构调整加快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 年)》 | 面向绿色环保主流船舶、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及核心配套设备等重点领域,加强水动力技术、结构轻量化设计技术、船用发动机概念/工程设计技术等基础共性技术研发,以及相关国际标准规范研究和制修订;加大对智能船舶、深远海装备、极地技术及装备等领域攻关力度,强化前瞻布局,增强源头供给,推动科技创新向“并行”“领跑”转变 |
2017年4月 | 科技部 | 《“十三五”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在新型电子制造装备、机器人、重大机械装备等领域培育一批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产业,力争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我国制造业的总体竞争能力 |
2017年5月 | 国家发改 委、海洋局 | 《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 | 进一步加强绿色环保船舶、高技术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建造的基础共性技术、核心关键技术、前瞻先导性技术研发,加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配套系统和设备等研制;统筹规划国家海洋观(监)测网布局,推进国家海洋环境实时在线监控系统和海外观(监)测站点建设,逐步形成全球海洋立体观(监)测系统 |
2017年7月 | 国务院 | 《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 规划》 | 重点突破自主无人系统计算架构、复杂动态场景感知与理解、实时精准定位、面向复杂环境的适应性智能导航等共性技术,无人机自主控制以及汽车、船舶和轨道交通自动驾驶等智能技术,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等核心技术,支撑无人系统应用和产业发展 |
2017年11月 | 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海洋局 |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 | 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创新体制机制,建立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创新中心,多渠道增加创新投入,打造海洋工程装备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示范的重要平台;推进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军民协同创新,加大军民资源共享力度,统筹军民试验需求和试验设施建设 |
2017年12月 | 工信部 | 《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 发展智能控制产品,加快突破关键技术,研发并应用一批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人机交互、灵活精准控制、群体实时协同等特征的智能化设备,满足高可用、高可靠、安全等要求,提升设备处理复杂、突发、极端情况的能力 |
2018年12月 | 工信部、国防科工局 | 《推进船舶总装建造智能化转型行动计划(2019-2021年)》 | 初步建立船舶智能制造技术创新体系和标准体系,切割、成形、焊接和涂装等脏险难作业过程降低劳动强度,减少作业人员,使造船企业管理精细化和信息集成化水平显著提高。实现 2-3 家标杆企业率先建成若干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智能单元、智能生产线和智能化车间,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造船,实现每修正总吨工时消耗降低 20%以上,单位修正总吨综合能耗降低 10%,使建造质量与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建设智能船厂奠定坚实基础 |
2018年12月 | 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国防科工局 | 《智能船舶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 | 加强船舶智能系统总体设计,整合行业内外创新资源,突破智能船舶基础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积极推进智能技术工程化应用,以新建智能船舶的试点示范,带动营运船舶的智能化改造升级,不断拓展各类智能船舶及智能系统设备的应用范围。以技术发展为牵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统筹推进内河、沿海、远洋各类智能船舶的试点示范 |
2019年2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 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优化提升海洋渔业、海洋交通运输、海洋船舶等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水综合利用等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信息消费、新型健康技术、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服务业、高性能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及其关键环节,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 |
2019年5月 | 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 | 《智能航运发展指导意见》 | 推进智能船舶技术的应用,适时发布智能船舶技术应用和产品推广目录,引导和鼓励现有船舶通过技术改造或直接应用成熟的智能船舶技术与产品。加强智能航运技术创新,加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在船舶、港口、航道、航行保障等领域的创新应用;开展复杂场景感知、自主协同控制、调度组织优化、信息安全交互等核心软件与平台研发 |
2019年7月 | 国防科工局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国防科工局对列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专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备案目录》)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实行备案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专业(产品)目录》和《备案目录》共同构成较完整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通过许可管理和备案管理方式,掌握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生产能力保持情况,实现对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有效监控 |
2020年1月 | 中共中央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 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健康发展。鼓励企业兼并重组,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 |
2020年1月 | 国家发改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 鼓励智能船舶、水面无人艇开发和相关智能系统及设备开发,船舶全寿命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开发。新增纯电动船舶及其电力推进技术为国家鼓励类产业 |
2020年9月 |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 | 《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 指 导 意见》 | 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建筑、医疗等特种机器人、高端仪器仪表、轨道交通装备、高档五轴数控机床、节能异步牵引电动机、高端医疗装备和制药装备、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等高端装备生产,实施智能制造、智能建造试点示范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目前智能船大部分还处于船舶智能化技术应用的阶段 未来发展前景一片大好
整体来看,目前全球智能船还在研究演进的过程中。从商船运营的角度来说,智能船大部分还处于船舶智能化技术应用的阶段。同时有专家在研究自主智能船舶,可能是智能船最高的一个版本。中间可能还有很多的过渡版本,比方说遥控船舶等。随着船舶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船公司的运营体系也会发生颠覆性的变化。商船船舶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和船公司的运营体系是相对应的,船公司正通过智能化的手段,不断提高运营能力和整个运营方案。
而作为未来船舶发展的必然趋势,智能船舶也是引领未来航运时代发展的主流。虽然现有技术水准还未能实现自主航行与商业化运营,但随着数字化、智能化技术不断进步,加之物联网、信息技术、人工智能、5G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智能船舶的发展前景一片大好。(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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