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碳中和行业现状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2022-2029年)》显示,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做出承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之后,各相关部委、行业、地区相继出台了“碳中和”政策,“1+N”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2020-2022年1月我国碳排放行业政策汇总(国家层面)
部门
时间
政策
内容
中共中央政治局
2020年12月16日至18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将“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列为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确定了“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力争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要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峰。要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消费尽早达峰,大力发展新能源,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要继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生态环境部
2021年1月11日
《关于统筹和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到2030年前,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整体合力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稳步提升,为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提供支撑,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国务院
2021年2月22日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
全国人大、全国政协
2021年3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十四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13.5%、18%,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4.1%。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国务院
2021年10月8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
“一刀切”停产或“运动式”减碳可休矣:有效运用市场化手段和价格改革措施,保证能源供应,用好价格等经济杠杆,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对市场供需进行有效调节。
联合国
2021年10月11日至24日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
为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中国将陆续发布重点领域和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一系列支撑保障措施,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国将持续推进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第一期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的项目已于近期有序开工。
中共中央、国务院
2021年10月24日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80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国务院
2021年10月24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中共中央政治局
2021年12月8日至10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要正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坚定不移推进,但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的原则。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纳能力,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要狠抓绿色低碳技术攻关。要科学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防止简单层层分解。要确保能源供应,大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带头保供稳价。要深入推动能源革命,加快建设能源强国
国务院
2022年1月24日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到202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3.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8%、8%、10%以上、10%以上。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2020-2022年我国碳排放行业政策汇总(地区层面)
部门
时间
政策
内容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9日
《关于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比2020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9%,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提高到2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1%。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重点行业、重点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13日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
推动构建“1+1+6+9+13+3”碳达峰行动体系,精准指导各设区市制定本地区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确保2021年全省碳排放强度下降4.2%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5月26日
《关于培育壮大新能源产业链的意见》
紧扣到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加强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撑,突出“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坚持资源优势与产业培育融合发展、创新驱动与产业升级互促发展、产业规划与区域布局协同发展、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融合互促,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全力构建新能源产业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新能源及相关产业增速、质量和效益更加协调,结构更趋合理,动力更为强劲,发展方式更可持续,新能源发、输(配)、储、用、造一体的综合产业体系更趋完备,实现资源和产业融合发展。
浙江省委
2021年6月8日
《浙江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
围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等领域推进可再生能源替代,大力推广太阳能、风电、生物质能利用先进技术,积极推动储能、氢能、能源互联网等技术迭代应用,加速提升可再生能源生产和消费占比,为构建零碳绿色能源体系提供重要保障。
上海市
2021年6月18日
《上海市2021年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单位生产总值(GDP)综合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1.5%左右;全市能源消费增量控制在450万吨标准煤左右;二氧化碳排放增量控制在900万吨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00万吨以内;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下降2%、1%、3%和2%;细颗粒物(PM2.5)浓度巩固改善,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与上年持平并力争有所提升。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6日
《浙江省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编制指南(试行)》
自8月8日起,在浙江省全域范围内的钢铁、火电、建材、化工、石化、有色、造纸、印染、化纤等九大重点行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
《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落实国家下达的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加大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力度,统筹推进节能降耗、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筑牢安全生产底线,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80%;累计创建绿色工厂300家、绿色园区20个
江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若干措施》
制定二十一项措施,全方位全过程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确保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绿色发展水平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7月31日
《关于深入推动生态环保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以降碳为总抓手,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化减污降碳协同研究,探索协同控制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的创新举措有效机制,推动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指导帮助火电、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着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等协同减排,优先选择化石能源替代、原料工艺优化、产业结构升级等源头治理措施,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率先开展碳达峰实践。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深化低碳试点,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建设。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1年8月2日
《关于试行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
在部分重点领域、重点产业园区、重点行业、重点项目中试行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实施范围包括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电力、建材、石化、化工、造纸、医药、油气开采等重点行业。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30日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5%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45.8%,森林蓄积量达到11.02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5000万千瓦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46%,森林蓄积量达到11.41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中共四川省委
2021年12月2日
《关于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推动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
到2025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规模能级持续提升,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3亿千瓦,天然气(页岩气)年产量达到630亿立方米,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60%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20%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66%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25%左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确保实现碳达峰。到2035年,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清洁能源消费比重达70%左右,绿色低碳优势产业营业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30%左右,为全国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作出更大贡献,朝着实现碳中和目标稳步迈进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河南省“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和碳达峰碳中和规划》
到2025年,全省能源消费增量的50%以上由非化石能源满足,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升,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持续优化,能源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为全省碳达峰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煤炭消费占比降至60%以下,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6%以上,风电、光伏发电装机成为电力装机增量的主体,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国家目标任务。全省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1亿吨标准煤以上,电力装机达到1.3亿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5000万千瓦以上,煤炭产能稳定在1.4亿吨/年,油气长输管道总里程达到11000公里以上,能源储备和应急体系更加完善。
节能降碳成效明显,单位GDP(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5%以上,煤电机组供电煤耗降至297克标准煤/千瓦时。能源系统灵活性显著增强,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高用电负荷的5%。能源系统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十五五”期间,经过继续努力,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展望2035年,全省能源高质量发展取得决定性进展,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大幅提高,碳排放总量达峰后稳中有降,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安全可靠供给水平、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跃升,现代能源体系基本形成。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
到2025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明显优化,绿色产业比重显著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有效,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全区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5%以上,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以上;单位GDP能耗下降1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6%,单位GDP水耗下降15%,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5%;黄河干流断面水质保持II类进II类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到2035年,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国领先,单位GDP能耗降幅位居西部地区前列,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新宁夏。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2月23日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方案》
到2025年,成渝地区二氧化碳排放增速放缓,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推动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重点行业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协同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不断优化,政策法规、市场机制、科技创新、财税金融、生态碳汇、标准建设等支撑体系不断完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模式初步形成,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各省在2022年政府报告中对碳中和工作的汇报/展望
省份
碳中和工作汇报内容
北京市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坚持节约优先,以科技创新为牵引,大力开展节能全民行动,稳步推进碳中和行动。
天津市
节能减排减污降碳完成年度任务。航运服务新生态加快形成,“船边直提”“抵港直装”作业模式不断深化,海铁联运量突破100万标准箱,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投产运营,成为全球首个“智慧零碳”码头。
出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编制碳达峰实施方案,成功发行全国首单“碳中和”资产支持票据,中新生态城智慧能源小镇建成投运。
2022年将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建立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打造能源革命先锋城市。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推进电力“双碳”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快外电入津通道前期工作。巩固多气源格局,保障天然气资源安全稳定供应。
稳妥推进控煤减煤工作。完善碳市场交易管理,推动企业低碳发展。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新创建30家国家级绿色示范单位。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进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化建造。
河北省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序推进。出台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单位GDP能耗下降5%以上、二氧化碳排放下降5.8%。可再生能源新增并网装机743万千瓦。
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发展风电、光电、氢能,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800万千瓦。推动新型储能发展。抓好重点行业绿色低碳改造,创建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进用能权、排污权交易改革。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山西省
精准对接碳达峰碳中和、能源革命、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立项实施30个左右科技重大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和质量强省建设,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机制。积极推广应用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开展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建设和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新建10家省中试基地,促进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深入开展碳达峰山西行动。制定我省“双碳”工作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落实落细碳达峰碳中和“1+X”政策体系各项任务。探索“双碳”目标实现路径,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巩固提升碳汇能力,推进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积极推进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碳达峰试点示范建设,开展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研究。探索开展经济生态生产总值核算。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施重点行业能效提升行动,持续降低能耗强度,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加快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内蒙古自治区
科学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力度,加快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散改集”,持续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激励各族人民携手共建美丽内蒙古。
辽宁省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行业碳达峰行动,坚决防止一刀切、运动式减碳。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氢能等新能源,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优化能源供给结构,保障能源充足供应,着力建设清洁能源强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实施一批节能减污降碳改造项目。推进城乡清洁供暖,推广城市绿色智慧公交,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
吉林省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制定完善碳达峰实施方案及重点领域支撑方案,建立健全我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保障体系,坚持先立后破、防范风险,科学稳妥有序把握工作节奏,实现安全降碳。开展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提升行业能效水平。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启动林业碳汇交易试点,研究建立碳汇交易机制。大力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加大清洁取暖推广力度。支持辽源市建设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
黑龙江省
成立了低碳企业联盟,140家重点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稳步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全面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构建能源、业、科技等“1+8”政策体系。统筹化石能源安全和非化石能源发展,发挥煤炭、煤电基础保障作用,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施“气化龙江”战略。推进佳木斯小型堆核供热项目前期,力争尚志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加快推进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建设和源网荷储一体化,新能源装机比重超过40%。建设绿色矿山、智慧矿山。严禁新建“两高”项目,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
上海市
减污降碳有力推进。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沪上线运行。积极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有序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碳达峰专项行动。加快闵行燃机、海上风电等项目建设,新增光伏装机30万千瓦。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淘汰落后产能500项,推动500家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技术改造,新增50家绿色制造企业。推广绿色建造方式,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400万平方米。新投放3000辆新能源公交车,全面完成内河泊位岸电标准化改造。
江苏省
以落实“双碳”任务为引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与减污降碳成效挂钩的财政政策,平稳有序落实“双碳”目标,防止“碳冲锋”和“运动式”减碳
浙江省
启动建设首批11个低碳试点县、10个绿色低碳园区,全面开展“两高”项目清理整治。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坚持先立后破、通盘谋划,科学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政策,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坚决避免“一刀切”、运动式“减碳”。狠抓百个千亿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启动700万千瓦清洁火电、100万千瓦新型储能项目开工建设,新增风光电装机400万千瓦以上,积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强化能源运行调度,确保能源安全保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安徽省
稳妥有序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容量448万千瓦。稳妥有序推进“双碳”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迈出美丽安徽建设新步伐。
福建省
突出绿色转型,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完善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深化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发展抽水蓄能,推动电化学、氢能等新型储能设施建设。
江西省
完成碳达峰碳中和总体设计,省碳中和研究中心揭牌,全国有色金属行业首单碳中和债发行,排污权交易市场启动,中国南方生态产品交易平台上线,赣江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成为全国先进。健全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形成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广大型活动碳中和做法和“绿宝碳汇”,广泛开展绿色创建行动,支持南昌、赣州、上饶创建绿色出行城市。加快建设全国性生态产品与资源环境权益综合交易平台,推进碳汇、碳排放权、水权、用能权、绿色电力证书等交易。
山东省
海阳市成为全国首个零碳供暖城市。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落实好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政策。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引导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支持胜利油田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重点实验室建设。举办碳达峰碳中和国际论坛,推动烟台开展智能低碳城市试点。支持枣庄集聚发展锂电产业。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济南、青岛、淄博三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建设,组建省环保产业发展集团,打造10家生态工业园区。
河南省
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改造,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达到35%。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整治河湖“四乱”问题1697个,PM2.5年均浓度下降13.5%,优良天数达到256天。
湖北省
统筹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淘汰过剩水泥产能290万吨,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61.8%。建成运行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碳市场配额成交规模居全国前列,湖北成为全国碳资产大数据中枢。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认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加快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倡导绿色低碳生活
湖南省
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出台全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双碳”工作实施意见,加快推进能源、用地、产业、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清洁生产,推行绿色制造,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能源低碳绿色转型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广东省
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促进能源高效利用,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大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和碳达峰实施方案。构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机制,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广西壮族自治区
落实中央“双碳”战略部署,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剔除69个拟建“两高”项目,调出能耗3328万吨标准煤。创建自治区级绿色园区5个、绿色工厂26个。
海南省
加快组建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研究出台我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引进低碳指南。坚持节约优先,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展低碳城市、低碳园区、低碳社区、低碳校区、低碳景区、低碳建筑试点。立足海洋大省优势,高水平建立和运作省蓝碳研究中心,在海洋碳汇研究上抢占国际制高点。大力发展碳金融。
重庆市
强化节能降碳。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整改“两高”项目122个,累计建成绿色园区15个、绿色工厂171个,发行绿色债券142亿元,上线“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能耗“双控”进度总体符合国家下达目标要求。有序推进“双碳”工作。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意见、碳达峰实施方案,调整优化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用地结构。
四川省
启动碳达峰碳中和联合行动,建立跨区域财税协同机制。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出台支持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18条政策,将碳排放约束性指标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在全国率先试行环评预审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多措并举保障电煤电力供应,没有拉闸限电。乌东德、白鹤滩等重大水电工程建成发电,清洁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分别达85.3%、86.6%,水电总装机8947万千瓦,全国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和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加快建设。
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严格落实国家双碳政策,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动近零碳排放试点建设。出台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发挥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功能,有序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鼓励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全面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推动林草碳汇开发和交易,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实施公共机构碳达峰行动,开展节约型机关和公共机构创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节约每一张纸、每一度电、每一滴水。
贵州省
统筹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科学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抽水蓄能开发建设。统筹做好能耗“双控”,推动高耗能行业绿色化、清洁化改造,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加快先进绿色低碳技术应用,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降低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完善绿色发展制度。加快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推动排污权和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健全完善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林业碳汇等机制。常态化办好“贵州生态日”系列活动。广泛开展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
云南省
高质量编制云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和“十四五”能耗双控实施方案,支持减碳增汇及碳交易市场发展,做大绿色金融,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
西藏自治区
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专项研究成果转化,积极发展碳汇经济
陕西省
认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国能锦界电厂二氧化碳捕集与封存全流程示范项目建成投运,63家发电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新建地热能建筑供热723万平方米。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梯次有序实施国家碳达峰十大行动,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适应能耗“双控”逐步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加快形成减污降碳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等市场化交易。
甘肃省
“双碳”工作稳步推进。建立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推进碳排放数据核算,对7大行业重点控排单位开展碳排放核查。首批19家电力企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交易,张掖、平凉迈出实质性步伐。能耗强度控制在合理区间。制定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支持企业能源替代、降碳减碳,加快资源循环利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基地建设。争取国家低碳城市、低碳园区和低碳乡村试点。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积极参与国家碳市场交易。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分行业制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有序推动钢铁、建材、石化等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青海省
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围绕在碳达峰方面先行先试,落实全国统一要求,统筹衔接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科学有序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实施好三江源、海西州清洁供暖工程。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开展减碳增汇基础、林草碳汇基线调查,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广泛开展创建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及绿色出行等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结合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努力为全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作出青海应有的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
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启动能耗“双控”三年行动,压减“两高”项目39个,减少能耗1725万吨标准煤,预计单位GDP能耗下降5%左右,扭转了“十三五”以来不降反升的局面。单位GDP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扎实抓好节能降耗减碳。科学设置“碳达峰”“碳中和”年度指标和阶段性任务。深化能耗“双控”三年行动,引导企业加强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动能源资源节约集约。严格产业管控目录,开展重大项目节能评估和产能置换,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光伏、风电、煤层气等开发利用,高标准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社区、绿色校园建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编制自治区碳达峰行动方案和“1+N”政策体系方案,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42%,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93个、1368.91万亩。深入实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行动,开展节能低碳建筑试点示范,加快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再生水利用率达35.75%、提高9个百分点。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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