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带一路”下行业进入战略发展期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构建和推出,跨境电商行业进入战略发展期,助力我国传统商贸结构转型升级。跨境电商作为近年来出现的新贸易手段,相关政策的制定也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被动到主动的转变。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跨境电商行业运营现状分析与投资战略评估报告(2023-2030年)》显示,2012年底以来,中央和地方层面密集出台支持跨境电商的各项政策,并在通关、税收、支付、海外仓建设等环节不断完善配套措施进行支持。具体政策如下:
中国跨境电商行业相关政策法规
时间 | 发布单位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13年8月 | 国务院、商务部 | 《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的意见》 | 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对于扩大国际市场份额、拓展外贸营销网络、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加快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 |
2014年1月 | 海关总署 |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12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 | 增列海关监管代码“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
2014年5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 | 支持拥有知识产权、品牌、营销网络、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效益的产品出口。提升加工贸易,修订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商品目录,完善加工贸易政策,创新加工贸易模式。 |
2015年6月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 支持国内企业更好地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加快建立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政策体系和监管体系,提高贸易各环节便利化水平。鼓励企业间贸易尽快实现全程在线交易,不断扩大可交易商品范围。 | |
2018年8月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其中,电商法》新增第二十六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遵守进出口监督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将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纳入本法管辖范围,也规定了受本法约束的同时,还应当遵守其他法律法规及规定。 |
2019年10月 | 税务总局 |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 从核定征收范围、条件、方式、程序、优惠政策等方面对综试区内跨境电商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旨在为综试区内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更为便利的操作办法。 |
2020年3月 | 海关总署 | 《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产品退货监管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 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特殊区域(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企业或其委托的报关企业可向海关申请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跨境电子商务特殊区域出口、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商品的退货业务。 |
2021年7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 | 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在全国适用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直接出口、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完善配套政策。便利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管理。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试点范围。 |
2022年1月 | 国家发改委 | 《“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 | 发展外贸新业态。促进跨境贸易多元化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深入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跨境电商平台完善功能。引导企业优化海外仓布局,完善海外仓功能,提高商品跨境流通效率。 |
2022年3月 | 国务院 |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 | 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充分发挥跨境电商作用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积极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进口。创新发展贸易服务、数字贸易推进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深化通关便利化改革加快国际物流体系建设助力外贸降成本、提效率。 |
2022年5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意见》 | 推动跨境电商加快发展提质增效。针对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实现销售的货物,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现行出口退税政策,及时申报办理退税。尽快出台便利跨境电商出口退换货的政策,适时开展试点。针对跨境电商行业特点,加强政策指导,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相关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2、受政策扶持等因素影响行业保持快速扩张趋势
受政策扶持、市场环境改善等利好因素的影响,中国出口跨境电商保持快速扩张的趋势。中国出口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以年均15%以上的增速,从2013年2.7万亿元增长至2021年11.37万亿元。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3、跨境电商市场规模稳增,行业已成为我国外贸重要支柱
随着交易规模扩大,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外贸进出口规模的比例不断上升,2020年达到38.86%,跨境电商已成为我国外贸的重要支柱。我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其中跨境出口电商行业依靠国内日趋完善的供应链以及国内电商行业积累的领先优势。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已达12.5万亿元,同比增长19.04%,2021年市场规模将达到14.3万亿元。预计2022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规模将达14.8万亿元。(wys)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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