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海上风电安装船行业区域市场分布的因素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海上风电安装船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3-2030年)》显示、我国拥有海岸线3.2万公里,可利用海域面积300多万平方公里,具有发展海上风电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国家对海上风能的开发与利用给予了高度重视及政策支持。海上风电的发展关键在于海洋工程装备和技术,技术的不断发展,对海上风电设施安装、运维装备的能力和专业性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
自“2030 年前碳达峰与 2060 年前碳中和”目标提出以来,国家及各地区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及规划,包括增加海上风电的开发规模、地方补贴接续等。“十三五”时期,我国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分布在江苏、广东、福建、辽宁、浙江、河北、上海和天津8个省市。其中,江苏、广东、福建三省成为海上风电开发主力,三地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占全国新增装机容量的85%以上。江苏省是表现最为突出的地区,“十三五”时期新增装机容量占全国新增的62%,占据了海上风电开发的半壁江山。近两年,山东、广西、海南也纷纷推动当地海上风电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及相关项目的开展,积极准备在海上风电领域大展身手。
根据《中国“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研究》,我国将主要在广东、江苏、福建、浙江、山东、辽宁和广西等地区开发海上风电,重点开发 7 个大型海上风电基地,2035 年、2050 年大型基地的总装机规模分别达到 7100 万千瓦、1.32 亿千瓦。
我国海上风电安装船行业区域市场主要集中在沿海各省,其中江苏、广东、福建、浙江、山东等地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对风电安装船区域市场影响至关重要。
中国海上风电安装船行业区域市场分布
在“十四五”期间强化对海上风电的顶层设计,支持东部沿海地区加快形成海上风电统一规划、集中连片、规模化滚动开发态势;聚焦“新基建”,加快江苏、广东等自然条件优越的省份发展海上风电基地建设,并推动海上风电逐渐向深海、远海方向发展。
2022年我国海上风电安装船行业区域市场规模分布华东地区占比68.75%,华南占比23.23%,华北地区占比3.45%,东北地区占比4.57%,具体如下: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华东地区海上风电安装船行业市场现状
2022年4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风电发展海上为主、陆上为辅,近海风电重点开发奉贤、南汇、金山三大海域,深远海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以东海域,陆上风电重点布局在崇明、浦东(含九段沙)、金山等沿江沿海区域,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力争新增规模180万千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ZPMC)是重型装备制造行业的知名企业,为国有控股A、B股上市公司,控股方为世界500强之-的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前身是成立于1885年的公茂船厂,历经百余年的发展,于2009年正式更名为振华重工。公司总部设在上海,并在上海本地及南通等地设有10个生产基地,占地总面积1万亩,总岸线10公里,其中深水岸线5公里,承重码头3.7公里,是全国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港口机械重型装备制造商。公司拥有25艘6万吨~ 10万吨级整机运输船,可将大型产品跨海越洋运往全世界。公司拥有20余年海运经验,船运设计实力强大,并在积极开拓海上安装、海底安装业务。
2021年9月10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发布《江苏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提出,江苏省“十四五”规划海上风电项目场址共28个,总规模909万千瓦,规划总面积为1444平方公里,场区均离岸10公里以上。
江苏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是一家成立于2003年的新建大型船舶及海洋平台(FPSO)制造企业,公司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水陆交通便捷,距上海陆路距离140公里。公司拥有1000m长江天然深水岸线,建造8万载重吨以下各类船舶和海工产品。
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注册资本2.27亿元。自成立以来,大津重工依托天海防务技术优势,基于公司的虚拟造船管理平台,实现项目一体化管理,成功交付了150余艘各类船舶与工程设计、采购、建造总承包(EPC)项目,其中包括上海边检巡逻艇、天津边检巡逻艇、700T举力浮船坞、测量船、交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两艘无人救助船等项目。形成海工平台及海工特种船、公务船和军辅船、特种运输船、LNG动力船四大主线产品。
2022年2月10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公布《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实施“风光倍增工程”。重点推进海上风电发展,打造近海及深远海海上风电应用基地+海洋能+陆上产业基地发展新模式,到2025年,力争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630万千瓦,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积极探索海洋能综合开发利用,打造一批陆上“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海上风电开发建设重点:“十四五”期间新增风电450万千瓦,建成嘉兴1#、2#,嵊泗2#、5#、6#等海上风电项目,打造若干个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开展象山、洞头和苍南深远海风电开发。
2022年6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按照竞争配置规则、持续有序推进规模化集中连片海上风电开发,重点推进福州、宁德、莆田、漳州、平潭等资源较好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稳妥推进深远海风电项目,“十四五”期间增加并网装机410万千瓦,新增开发省管海域海上风电规模约1030万千瓦,力争推动深远海风电开工480万千瓦。
近年来,山东着力打造海洋强省品牌,在山东半岛布局渤中、半岛北和半岛南三大风电产业区,建设海上风电实验示范风电场。
2023年2月14日,蓬莱区召开高质量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在风电母港智造园区项目设分会场,总投资201亿的18个重点项目建设多点发力。
风电母港智造园区项目总投资55亿元,占地面积约1000亩。目前,园区已落户山东海缆运维基地、矿用非道路车底盘件、智能高精度制辊以及海上风电培训中心等5个工业制造及配套服务项目,总投资超10亿元。正在洽谈的风电主机机舱罩、海工电缆托架、压力容器及锅炉、非晶合金新材料以及海上作业船舶制造等项目,2023年上半年将陆续签约,总投资达15亿元。
2021年8月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打造山东半岛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聚焦渤中、半岛北、半岛南三大片区。到2025年,山东省海上风电力争开工1000万千瓦、投运500万千瓦。
2022年3月3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2022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组织实施山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规划总规模3500万千瓦。全面启动渤中、半岛南省管海域场址开发,开工规模500万千瓦以上,建成并网200万千瓦左右。全面深化国管海域项目前期工作,争取760万千瓦场址纳入国家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坚持“一体两用”,推进海上风电军民融合发展。
华南地区海上风电安装船行业市场现状
2021年9月3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广东省将推动海上风电项目规模化开发,力争到2025年年底全省风电装机容量达到1800万千瓦,推动海上风电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建设阳江、粤东海上风电产业基地。
2022年4月1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推动项目集中连片开发利用,打造粤东、粤西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十四五”时期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约1700万千瓦。
《广东(阳江)国际风电城规划》于2022年6月28日印发实施,规划面积115平方公里。《规划》提出,构建产业生产核心、服务配套核心“双核引领”,形成阳江港片区、长洲片区、金朗岛片区“三区交融”的国际风电城总体空间布局,总面积115平方公里,生产核心区规划建设7.4平方公里的广东(阳江)风电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基地。
打造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引领区。推进650万千瓦在建海上风电项目2025年全容量并网发电,加快新增1000万千瓦项目前期工作。
打造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围绕风电装备制造关键环节补链强链,聚焦风机设备、安装船机、海上输变电设备等,推动国内外领先企业集聚发展。
2021年11月1日,广西海上风电规划正式获得国家能源局批复,标志全区海上风电由规划阶段进入建设实施阶段。国家能源局先期批复全区海上风电规划装机容量750万千瓦。其中,自治区管辖海域内全部4个场址共180万千瓦,要求力争2025年前全部建成并网;自治区管辖海域外择优选择570万千瓦开展前期工作,要求力争到2025年年底建成并网120万千瓦以上。
2022年6月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广西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力争核准开工海上风电装机规模不低于750万千瓦,其中并网装机规模不低于300万千瓦。
2022年5月,海南省工信厅印发《海南省风电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提出,打造海上风电500亿级产业链(群)。争取到2025年,建成儋州洋浦、东方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基本形成风电装备产业集群,全产业链实现产值550亿元,力争“十五五”形成千亿级产业集群。针对“十四五”期间的海上风电开发规模,截至2022年6月中旬,海南省并未出台官方文件予以明确。
2022年2月,有媒体发布海南省海上风电项目招商方案显示,海南省“十四五”期间规划了海上风电场11个,总装机1230万千瓦。其中示范项目3个,共420万千瓦;其他项目810万千瓦规模资源采用招商(竞争性配置)分配到各开发企业。但该方案并非政府相关部门公布的正式方案,可以理解为征求意见稿。
华北地区海上风电安装船行业市场现状
2022年1月27日,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前提下,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促进风能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带动风电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到2025年,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在海上风电方面,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的原则,结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开发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科学稳妥推进海上风电开发。结合海洋功能区划、沿岸经济建设及产业布局等,优先发展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水深不少于10米的海域,加快推进远海9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协调突破政策瓶颈,推动防波堤等近海风电开发。支持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等融合开发,探索海上风电制氢,促进海上风电发展。
天津港航工程公司作为国内最早进入海上风电施工领域的企业,公司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清洁能源的政策导向,凭借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能力和核心装备设施优势,已成为国内一流的集投资、建设、运维于一体的海上风电工程承包商和整体方案解决商。
由港航工程公司研发的“第四代+海上风电安装平台”——港航平5,船长135米,宽50米,型深11米,最大作业水深70米,最大起重能力1800吨,甲板以上起升高度168米,升降系统桩腿长度135米。平台配备DP2动力定位系统,可满足20兆瓦及以上风机设备的施工作业要求,同时可容纳120人在海上生活居住,是集海上风电基础施工、海上风机安装、大型设备海上吊装、风机设备运输、储存等功能于一体,目前国内起重综合能力最强、起升高度最高、升降桩腿最长的自航自升式海上风电安装平台,也是国内首艘搭载智能船舶系统的风电安装平台,代表着国内海上风电施工技术与先进装备制造的最高水平。
与该平台一同发布的还有海上风电基础防冲刷结构、吸力筒复合基础结构以及海上光伏模块化结构等一系列安全性高、施工便捷、经济可行的海工新技术,能够适应不同地质、海况施工条件,拥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绿色能源技术进步。
2021年5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到2025年,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分别达到4300万千瓦、5400万千瓦。截至2022年6月中旬,河北省并未正式公布全省“十四五”海上风电开发规模相关目标。
东北地区海上风电安装船行业市场现状
辽宁省海上风电资源丰富,自2022年下半年开始,中船风电等国有大型风电企业计划在绥中建成两个海上风电场,总规划容量1800MW。
2022年1月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海洋资源集约节约与高效利用能力进一步提升,海洋产业绿色低碳循环生产方式得到广泛应用,到2025年,全省海水淡化日产能力达到45万吨以上,力争海上风电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405万千瓦。
2022年7月14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辽宁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表示,科学合理规划和利用海上风能资源,加快陆上风电建设,积极推动风能资源条件较好的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加强风电布局与国土空间布局、产业发展、生态红线等方面的衔接协调。
2022年10月11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指出,围绕推进松辽清洁能源基地建设,重点支持辽西北等地区发展陆上风光基地,打造阜新、朝阳新能源基地,打造铁岭源网荷储基地。科学合理规划和利用海上风能资源,支持大连、丹东、营口、盘锦、葫芦岛等市建设海上风电基地。探索风光氢综合能源智慧港建设。
2022年4月26日,大连市二季度重大项目集中签约开工。二季度大连市拟签约和新开工项目766个,总投资5132亿元。其中包括远景能源高端绿色能源装备产业项目、金风科技风力发电机组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等。
2022年4月27日,中科北方与华能集团东北分公司、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战略合作签约。电气风电表示,海陆新能源产业项目是上海电气风电集团在“十四五”期间重点开拓和发展项目。上海电气风电集团非常高兴与中国华能集团东北分公司、中科北方这样强有力的合作伙伴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参与辽宁地区海陆新能源开发项目。
2023年华能与辽宁营口市人民政府、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签署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合作协议。协议指出各方将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和清洁能源产业基地建设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
项目将在“十四五”时期开工建设,拟选址于辽东湾营口附近海上区域,规划建设总装机容量百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场,建设风电机组,以及配套的海上升压站、海底电缆和陆上集控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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