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抗令出台,兽用抗菌药用量减少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兽用抗菌药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2024-2031年)》显示,饲用抗生素主要指以低于常规治疗剂量混合入饲料中的兽用抗生素,由于具有预防传染病,促进动物生长与生产、提高饲料利用率的作用,因此在养殖端被广泛使用,从而导致食品端抗生素残留现象严重,最终危害人类健康。
随着国民对食品安全的日益重视,从2015年开始我国开始颁布相关政策,整治抗生素滥用现象,并于2019年出台政策,禁止在饲料中添加促生长类抗生素。
2015-2021年我国禁抗相关政策
时间 |
文件 |
主要内容 |
2015/9/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 |
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 |
2016/7/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428号》 |
硫酸黏菌素停止用于动物促生长 |
2017/9/2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83号》 |
禁止非泼罗尼及相关制剂用于食品动物 |
2018/1/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38号》 |
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 |
2019/7/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94号》 |
退出除中药外的所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的商品饲料。 |
2021/10/25 |
《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年)》 |
到2025年末,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实施养殖减抗行动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养殖端饲用抗生素已有明显减量,根据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兽用抗菌药使用总量3.3亿吨,2021年使用总量将回落至3亿吨左右。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治疗用途占比超过70%,通过混饲给药为主要使用途径
从我国各类兽用抗菌药物使用目的来看,用于治疗用途的比例达71.31%,28.69%为促生长用途。从使用途径来看,通过混饲途径给药的占比为40.2%,同比下降21.6%。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3、新版GMP出台后,小型企业加速出清,兽用抗菌药行业集中度提升
同时,2020年4月21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对于兽药生产企业的厂房建设、人员素质、质量管理等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文件指出,所有兽药生产企业均应在2022年6月1日前达到新版兽药GMP要求;新建兽药生产企业以及兽药生产企业改、扩建或迁址重建生产车间,均应符合新版兽药GMP要求。
而小型企业由于无法负担升级改造费用,面临淘汰的可能,头部大型企业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根据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大中型化药企业数量占比为58.0%,同比增长2.8%。
《兽药GMP(2002年修订)》和《兽药GMP(2020年修订)》对比
政策对比 |
《兽药GMP(2002年修订)》 |
《兽药GMP(2020年修订)》 |
厂房建设 |
厂房设备要求基础,无污染、防虫害、仓储运输合规、排放合规。 |
原有基础上细分兽药生产厂房,不同类型兽药使用不同厂房,兽药厂房不得生产非兽药产品。 |
人员要求 |
1)生产、质量管理人员具备大专以上学历;2)生产一线人员具备高中以上学历;3)辅助生产人员具备初中以上学历。 |
1)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本科学历,具有至少3年经验;2)质量管理人员具备本科学历,具有至少5年经验;3)首次提出质量受权人,纳入药品生产企业关键人员。 |
质量管理 |
要求企业建立质量管理部门,但对部门人数、质量、检验设备没有明确规定。 |
1)要求企业建立质量控制实验室;2)检验人员具备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从事3年检验工作的中专、高中以上学历;3)对检验设备、检验标准做了具体细化。 |
药品注册召回 |
1)没有明确规定药物注册审批机制;2)无产品召回系统,仅要求建立兽药退货与收回的书面程序。 |
1)处方、工艺、质量标准、检测方法、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均需与注册批准一致才能注册通过;2)要求企业建立完善产品召回系统,指定专门人员进行产品召回工作。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W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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