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美行业发展带动功能性护肤品行业增长
功能性护肤品是指一类介于化妆品和药品之间的护肤品,具有一定的功效性和良好的安全性。生活压力大、长期佩戴口罩等因素导致有皮肤问题的人群数量增长,在此背景下,人们愈加关注护肤品的成效,驱动功能性护肤品市场开展。同时,国内医美行业发展下术后修复需求增多,功能性护肤品迎发展机遇,市场具备较大增长空间。
根据数据,2017-2021年我国医美行业市场规模由1124亿元增长至2179亿元,预计2025年我国医美行业市场规模将达4108亿元。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2017-2021年我国功能性护肤品行业市场规模由141.5亿元增长至352.79亿元,预计2025年我国功能性护肤品行业市场规模将超7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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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资品牌先发入局,本土品牌加速崛起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功能性护肤品行业发展现状研究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4-2031年)》显示,随着需求增多,相关护肤品牌加快布局功能性护肤产品。其中薇姿、理肤泉、雅漾、芙丽芳丝、修丽可等外资企业先发入局,凭借强大的品牌优势在早期功能性护肤品市场上占有重要地位。
功能性护肤品外资品牌简介
品牌 | 国家 | 布局中国市场时间 | 产品功效 |
薇姿 | 法国 | 1998 | 舒缓、抗过敏,预防兼治疗皮肤病的天然药物。 |
理肤泉 | 法国 | 2001 | 祛痘,青春痘,异位性皮炎,耐受性差等皮肤病辅助治疗。 |
雅漾 | 法国 | 2003 | 各类过敏性/敏感性肌肤护理,可帮助脆弱的受损皮肤修护和重建天然保护屏障。 |
芙丽芳丝 | 日本 | 2005 | 针对敏感肌肤研究。 |
修丽可 | 美国 | 2010 | 预防环境可能对皮肤造成的伤害、保护肌肤的健康以及修复已形成的伤害。 |
贝德玛 | 法国 | 2011 | 领导医学护肤概念,助更多消费者解决皮肤问题困扰。 |
怡思丁 | 西班牙 | 2015 | 抗光老,护年轻。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我国本土功能性护肤品品牌入局时间相对较晚,大部分主攻国内市场,如贝泰妮、华熙生物、上海家化、巨子生物等。其中贝泰妮生产规模较大,目前在建产能约为4500万标准支/盒;业务表现强劲,2022年营收达49.44亿元。贝泰妮处于行业领先位置,市占率达10.65%。
功能性护肤品本土品牌简介
公司简称 | 功能性护肤品业务占比(%) | 重点布局区域 | 品牌布局 |
贝泰妮 | 98.61% | 中国市场为主,占比100% | 薇诺娜( Winona), WinonaBaby、暧科缰、贝美汀等 |
华熙生物 | 72.45% | 中国市场为主,占比86.22% | 润百颜、夸迪、米蓓尔、BM肌活、润月雅、润熙禾、海宝诗等 |
上海家化 | 27.79% | 华东地区占比较高。 | 玉泽、佰草集等 |
创尔生物 | 96.56% | 以华东地区和华南地区为主 | 创福康、创尔美 |
巨子生物 | 98.21% | 中国市场为主,占比100% | 可复美、可丽金等 |
敷尔佳 | 100.00% | 以华东片区和华中片区为主 | 敷尔佳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数据中心整理
三、功能性护肤品行业趋向规范化
功能性护肤品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功能性护肤品行业总体向好,但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采用低质量、低成本的原料生产功能性护肤品,使得产品效果不佳甚至存在安全隐患;一些品牌在销售过程中甚至存在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问题,从而对行业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政府制定了《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在此背景下,我国功能性护肤品行业将趋向规范化,市场也将进入新的增长阶段。
我国功能性护肤品行业相关政策
时间 | 政策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23.04 | 《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药监局 | 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应当短行化妆品信息披露的义务。全面、真实、准确、清晰、及时披露与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披露的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信息应当与其所经营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标签信息和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相关内容一致。 |
2023.01 | 《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 国家药监局 | 化妆品抽样检验应当重点关注下列产品:儿童化妆品和特殊化妆品;使用新原料的化妆品;监督检查、案件查办、不良反应监测、安全风险监测、投诉举报、舆情监测等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较多的;既往抽样检验不合格率较高的;流通范围广、使用频次高的;其他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 |
2022.12 | 《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 国家药监局 | 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对其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从研发、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进行管理。 |
2022.12 | 《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工信部、商务部等五部门 | 加快关健技术突破,包括化妆品功效和安全评价技术。特色化妆品植物原料等;增加升级创新产品。大力发展功能食品、化妆品等。 |
2022.10 |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 国家药监局 | 对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实际生产版》开展检查。共有检查项目81项,其中重点项目29项(重点项目包括关健项目3项,其他重点项目26项),一般项目52项。 |
2020.09 |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 | 国务院 | 督促指导食品和化妆品生产领域主要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发布杜绝商品过度包装报告,公布行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推广简约包装情况。 |
2022.09 | 《关于新版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上线运行的通告》 | 国家药监局 | 自2022年10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化妆品经营者、医疗机构在发现或者获知化妆品不良反应后,应当通过国家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报告。 |
2022.09 | 《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 | 国务院 | 针对重要节令.重点行业和重要生产经营企业,聚焦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重点商品,依法严格查处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违法行为,尤其要查处链条性、隐蔽性案件。督促指导食品和化妆品生产领域主要行业协会定期向社会发布杜绝商品过度包装报告。 |
2022.05 | 《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 | 国务院 | 加强农药、兽药、药品、化妆品管理等相关制度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衔接。 |
2022.02 |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 国家药监局 | 国家鼓励其他单位和个人向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或者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报告可能与使用化妆品有关的不良反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促进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 |
2022.01 |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国家药监局 | 自2022年7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生产化妆品2022年7月1日前已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硬件条件须升级改造的,应当自2023年7月1日前完成升级改造,使其厂房设施与设备等符合《规范》要求。 |
2021.10 | 《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的通知》 | 国家药监局 | 对电子商务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主页面展示的化妆品产品标签等信息是否全面、真实、准确且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一致开展重点检查,对标签存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违法宣称药妆、千细胞、刷酸、医学护肤品等的化妆品进行清理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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