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废产生量随我国工业高速发展而增长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危废主要分为工业危废、医疗废物、其他危废三类,其中,工业危废占比最高,且组分复杂。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作为工业生产的副产物,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随着我国工业现代化高速发展而增长。根据数据,2022年全国工业增加值达39.5万亿元,全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9514.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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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行业看,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等前五大行业一般固废产生量合计6879.7万吨,占比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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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危废处理能力及利用率水平仍有待提高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危废处理行业发展现状研究与投资前景分析报告(2024-2031年)》显示,我国危废处理市场起步较晚,整体处于初级阶段。
从处理能力看,危废种类众多对企业处理能力要求较高。而我国90%以上危废处置企业仅能处置10种以下危废,具备处置40种以上的危废种类的公司占比仅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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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利用率看,2013-2019年,我国危废经营许可证数量显著增加,由1763份增长至4195份;核准经营规模由3626万吨/年增长至12896万吨/年。但实际经营规模方面,2019年危废实际收集、利用处置规模仅为3558万吨,产能利用率仅为27.6%,较2013年的36.32%有所下滑。产能错配主要由于危废处理能力环评及建设期长,部分企业有牌照却无实际处置能力,且部分有处置能力的企业处置种类单一,与市场需求不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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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危废处理行业发展逐渐规范化
如果危险废物未能得到妥善处理,将直接造成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等多方面的损失。因此,危废的处理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行业发展逐渐规范化。长期以来,由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处置能力不平衡、异地倾倒违法行为隐蔽、异地倾倒涉及跨区域查办等原因,我国非法处置危废现象屡有发生,未经合理安置的固废/危废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2018年,针对广西、河南、安徽等地接连发生的多起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生态环境部启动了“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即“清废行动2018”。此后,国家层面相继出台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固废/危废的处置全流程,形成了从危废鉴别、转移、处置到资质、监管的较完善的危废治理政策和法规体系,行业有望进入黄金发展期。
我国危废处理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 | 文件名称 | 发布部门 | 主要内容 |
2023.08 | 《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实现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生态环境部 | 推动建立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收集体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管理制度,有效促进企业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意识。 |
2023.05 | 《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 | 生态环境部 | 到2025年,通过国家技术中心、6个区域技术中心和20个区域处置中心建设,提升危险废物生态环境风险防控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利用处置技术研发能力以及管理决策技术支撑能力,为全国危险废物特别是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提供托底保障与引领示范。 |
2023.03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生态环境部 | 规定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的总体要求、贮存设施选址和污染控制要求、容器和包装物污染控制要求以及污染物排放、环境监测等环境管理要求。适用于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选址、建设和运行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也适用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运行过程的污染控制和环境管理。 |
2021.09 | 《“十四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 生态环境部 |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巩固和深化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成效,进一步推动各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
2021.05 | 《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 | 国务院 | 目标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建立安全监管与环境监管联动机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基本补齐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设施方面短板,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9%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基本满足本行政区域内的处置需求。2025年底,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充分保障,技术和运营水平进一步提升。 |
2021.11 |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 生态环境部 | 较1999年印发实施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提出了管理要求,增加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方责任、跨省转移管理、全面运行电子联单等内容,完善了相关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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