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化妆品行业内品牌端参与者众多,市场发展相对成熟,品牌商掌握化妆品的定价权,盈利水平在产业链中最高。近年来,我国化妆品行业备案监管政策趋严,而新品牌不断涌现推动代工行业市场规模扩大。
1、化妆品种类多样,品牌商掌握化妆品定价权盈利水平更高
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趾甲、唇齿等,以达到清洁、保养、美容、修饰和改变外观,或者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化学工业品或精细化工产品。
化妆品行业产品主要分类
主要类别 |
细分类别 |
主要产品 |
个护 |
清洁类 |
洗面奶、洗手液、洗发剂(香波)、沐浴剂及人体清洁用类似品、脱毛膏、人体除臭剂及止汗剂、剃须用制剂、痱子粉和爽身粉等 |
护发美发类 |
烫发剂、染发剂、定型剂、护发素、发用嗜喱骨(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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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 |
护肤类 |
护肤膏霜、护肤乳液、护手霜、护甲水(霜)、润唇膏、眼用护肤膏(霜)、化妆水、面膜、护肤嗜喱膏(水)、防晒霜、粉底霜等 |
彩妆类 |
唇用化妆品(口红、唇线笔等),眼用化妆品(眼影、眉笔、睫毛骨等),香粉及类似化妆品、粉饼、胭脂,指(趾)甲化妆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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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香氛 |
香水、古龙水等 |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化妆品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2025-2032年)》显示,在产业链方面,化妆品行业上游主要为化工企业等原材料提供商、包装设计与生产企业,下游为品牌商与渠道商。在化妆品产业链上游:原材料供应商和包材供应商化妆品原材料供应商多为化工企业,提供化妆品生产所需的有效成分、表面活性剂、香料香精等基础原料;中游:根据化妆品生产模式不同,化妆品制造商可分为专业的OEM/ODM代工厂商和品牌自主生产商;下游:品牌商及渠道商化妆品行业内品牌端参与者众多,市场发展相对成熟,由于品牌商掌握化妆品的定价权,盈利水平在产业链中最高,化妆品的销售渠道包括电商、百货、商超、化妆品专营店等。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化妆品备案监管政策趋严,对行业产品研发、生产等环节要求更高
随着我国化妆品行业迅速发展,行业监管力度也持续加强。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化妆品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弥补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漏洞。其中,《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的《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新规通过对原料供应、品牌生产/代工、产品注册/备案、销售及上市后监督等环节进行规范化要求,防控风险、落实责任,为化妆品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对于化妆品生产企业而言,这些法规政策的出台及变动对企业原材料采购、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等环节均提出更高的要求。
近年我国化妆品行业监管政策相关政策
法规/政策名称 |
颁布机构 |
时间 |
主要内容 |
《2023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公示名单》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
2023年9月 |
认定“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化妆品产业集群”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从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激发集群创新活力、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加快集群绿色低碳转型、深化集群开放合作等方面,开展重点集群培育工作。 |
《轻工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 |
2023年7月 |
加强特色植物原料开发创新,加大在食品、化妆品等行业的应用。支持化妆品等行业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鼓励现有轻工集群加快发展和优化升级,发展协同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务型制造。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2023年2月 |
构建“4+6+4”(4个基地、6个商圈、4个关键〔研发、检测、智造、品牌〕)化妆品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格局,到2025年,化妆品产值规模达到1500亿元左右,培育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领军企业2—3家、超过50亿元的企业5家以上,拥有5个以上知名民族品牌。到2035年,把广州建设成为全球化妆品制造中心、消费中心,成为享誉全球的“国际美湾”。 |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0月 |
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关于正式实施化妆品电子注册证的公告》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2年8月 |
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获准注册的特殊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及获准注册证变更、延续的特殊化妆品,发放电子注册证。 |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月 |
进一步落实注册人、备案人制度,明确委托方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置质量安全负责人,确定对受托生产企业的遴选标准,并对受托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监督。 |
《“十四五”国家药品安全及促进高质量发展规划》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2年1月 |
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环境更加优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制修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2650项(个),新增指导原则480个。 |
《中国化妆品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
中国香化协会 |
2021年12月 |
“十四五”期间行业将凝聚面向化妆品高端制造的化学化工、生命科学、皮肤医学、生物技术、医药工程等多学科、高水平研究队伍进行研发。坚持科技创新,紧盯最新前沿科学技术发展及其在化妆品行业的推广应用,着力强化高质量发展。 |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021年8月 |
对化妆品生产许可、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均作出明确规定;细化监管制度,创新监管。 |
《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2021年版)》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1年4月 |
《目录》共收录了8965种化妆品原料,未收录的原料成分将不能用于化妆品生产。 |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2021年4月 |
自2021年5月1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应当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2021年1月 |
对化妆品、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和备案的程序、时限和要求进行了明确,细化了注册人、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的责任。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3、我国化妆品生产企业数量整体保持上升趋势
化妆品生产通常可分为自主生产和代工生产两种模式,其中,代工生产是由制造方负责生产、提供人力及场地,采购方负责销售的生产方式。近年来,我国化妆品生产企业数量整体保持上升趋势,从2015年4542家增长到5722家,并且开始出现一批初具规模的代工企业。在国内经济升级的大背景下,消费者对化妆品需求不断提高,拉动上游化妆品生产企业数量增加。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4、新兴化妆品牌的涌现推动代工行业市场规模扩大
由于消费者消费能力的提升以及社交媒体对化妆品赛道的助力、国货品牌知名度提升,让我国化妆品赛道参与者数量持续增加。而对于新进入者而言,如果选择自建工厂生产则将承担庞大的资金投入,但若选择代工厂生产,品牌方可以将有限的精力集中在其具有比较优势的环节,包括品牌建设、渠道营销等方面,助力品牌方实现利润最大化,这也推动化妆品代工行业市场规模的扩大。
数据来源:观研天下整理(WY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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