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又称为正面清单,是指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实施正面清单管理,非清单内商品不得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方式入境销售。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自2016年出台以来先后经过多次调整,商品税目数量不断增加,类别逐渐丰富,国内居民消费“购物车”在调整中扩容提质,有力促进了跨境电商的蓬勃发展。2016年清单发布的1240项商品中,涵盖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儿童玩具、生鲜、保健品等国内热销商品;2018年增加了健身器材等商品,清单税目数达到1321个;2019年新增了冷冻水产品、酒类、电器等商品,清单税目数达到1413个。
此次调整,在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基础上,增加了滑雪用具、家用洗碟机、高尔夫球用具、番茄汁等29项近年来消费需求旺盛的商品,涉及食品、家用电器、运动用品等多类别,清单商品数达到1476个。
此次清单调整,不仅有新增,还优化了部分现有商品。比如,根据近年来税目转版和调整,对相关税目进行了技术性调整,涉及冻扇贝、燕窝、橄榄油、羽绒服等进口商品。此外,为了履行相关国际公约、加强进口监督管理,清单调整了206项商品备注,涉及黄油、乳酪等。
在新增备注方面,清单增加“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且不能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非〈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的商品除外”、“列入禁止进口货物目录(第七批)的商品除外”、“仅限网购保税商品”的备注内容。
在传统贸易方式持续受到疫情冲击的背景下,跨境电商新业态因其独有的非接触式交货、线上交易、交易链条短等优势,成为不少进出口企业对冲疫情影响、实现转型升级的优先选项。作为外贸发展新业态,跨境电商还发挥了保订单、保市场、保份额的重要作用。
海关总署此前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98万亿元,增长15%,其中出口1.44万亿元,增长24.5%;跨境电商综试区达到132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报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
此次商品清单的调整不仅顺应了商品消费开放趋势,扩大了消费者的选择余地,也有利于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健康发展以及跨境电商平台和企业进一步扩大运营规模。
新版清单实施以来,多地海关开展“一对一”政策解读和业务指导,对接跨境电商行业协会,广泛挖掘品牌官方网站、大型购物平台等公开数据信息,梳理热门商品信息供一线执法参考,确保新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大电商平台纷纷行动,积极引入新品,抢抓机会与海外商家展开合作,助力大批优质海外品牌通过跨境电商渠道进入中国消费者的“好物”清单。
为推动跨境电商进一步发展,今年以来相关支持政策持续跟进。根据“十四五”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中国将支持跨境电商高水平发展,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丰富商品品类及来源,提升跨境电商消费者保障水平;近日商务部印发的关于用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支持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通知提出,支持构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配套服务体系;此前印发的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加大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的工作通知亦明确,鼓励加大对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的支持力度,支持提高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优化完善布局。
内容转自人民网:原标题——进口“购物车”更丰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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