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告,发布《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配备标准》(下称《标准》),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据悉,此次发布的《标准》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配备的品目和数量进行了明确规定。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到203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2/10万,全国婴儿死亡率下降到5‰。
要达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所设定的目标,除了培养专业性人才之外,医用设备方面也需要提升,而此次发布的《标准》就是着力于此。
此次《标准》提出的相关要求适用于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为妇女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专业机构,包括各级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妇幼保健所和妇幼保健站。根据《2020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20年,我国有妇幼保健机构3052个,其中:省级29个、市(地)级376个、县(区、县级市)级2563个。
《标准》指出,妇幼保健机构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机构业务发展需要,增配相应设备。按照妇幼保健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需求,分为孕产保健设备、妇女保健设备、儿童保健设备、医用基础设备、急诊急救设备、功能检查设备、影像检查设备、生物理化检验设备、病理检查设备、手术室麻醉室设备、中心供应室设备、健康教育培训设备、遗传实验室、生殖医学实验室和信息化设备等15类,共计249种。
《标准》对部分医院医用设备数量做出了明确规定,例如,超声多普勒胎儿监护设备方面,二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台数≥5台,三级妇幼保健机构配备台数≥15台。在此基础上,根据床位数,每增加10张—20张床位增配1台。另外还有超声影像诊断设备、血气分析仪器、腹腔镜、宫腔镜等产品,相关机构配置数量都做了明确的说明。
目前一些地方医疗机构的设备配置比较混乱。有些医院甚至存在设备配置“超范围、不按规定配置”等情况,致使设备配置与医院功能、人才储备严重偏离。出现了一些有设备、没人用的现象,还有一些机构存在设备使用效率低下、质量不高等现象。当前阶段,国家设立了统一医用设备配置标准,未来预计还会在人才配套上作出相应政策的调整。孟立联认为,当医院功能定位、医疗设备、专业医疗人员配置相互协调的情况下,才能使相应医院发挥最大的价值。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发布的《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配备标准》表明了国家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意图,将会有大批医院迎来设备升级,对于相关医用设备生产企业而言,此次政策的发布或许是拓展业务的一次机遇。
内容转自证券日报网:原标题——国家卫健委公布《妇幼保健机构医用设备配备标准》 相关器械市场或迎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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