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是指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已纳入城镇棚改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老旧小区改造一般有基础设施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
我国老旧小区改造类别情况
改造类别 | 具体内容 |
基础设施改造 | 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等。 |
完善类改造 | 改造建设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整治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
提升类改造 | 包括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根据8月29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西山区金碧街道2023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政策显示,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街道2023年第二批老旧小区将进行改造,该项目共改造老旧小区4个,楼栋数13栋,29个单元,户数475户,占地面积17188.46平方米,建筑面积37595.36平方米。
为了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提高人民的居住质量和居住水平,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7月10日印发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期,2023年7月18日住建部等七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靠前谋划2024年改造计划。(w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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