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11月16日发布《2023年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10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时出现环比下降、同比涨跌互现的情况,商品房住宅价格指数继续低迷。房地产开发景气指数(简称“国房景气指数”)来看,10月份国房景气指数为93.40,同比环比均呈下降走势。
为了促进楼市回暖,在今年11月,宣城、揭阳、丽水、长沙、深圳、厦门等城市先后出台多项楼市新政,包括发放购房补贴、降低首付比例、调整普宅标准、放开限购、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措施。其中,深圳更是一天之内推出两个重磅政策。在11月22日,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宣布,自11月23日起,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普通住房70%、非普通住房80%统一调整为40%,降低了居民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门槛。深圳市住建局则发布《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优化,扩大了居民在深圳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的范围。
2023今年11月我国部分城市楼市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11月29日 | 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 | 对非宣城市户籍居民在宣城市区购买家庭唯一和第二套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的,按其所购房屋面积给予3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 |
11月27日 |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于继续做好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 | 多子女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孩家庭贷款额度可按标准上浮10%,三孩家庭贷款额度可按标准上浮20%。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居民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
11月24日 | 丽水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丽水市购房消费券发放使用方案》 | 发放总额度1800万元的购房消费券,市区、开发区购房消费券券面面额设置三种券:2万、3万、4万,市区、莲都区、开发区报名参加的房地产楼盘项目均可使用。 |
11月24日 | 长沙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关于优化本市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政策的通知》 | 在长沙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不受首套房网签时间的限制;居民家庭名下商品住房单套面积均不足144平方米的,可购买1套改善性住房(144平方米及以上)。 |
11月22日 | 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 \ | 自11月23日起,二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普通住房70%、非普通住房80%统一调整为40%。 |
11月22日 | 深圳市住建局 | 《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的通告》 | 对普通住房标准进行优化,标准改为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1.0以上(含1.0)、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或者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等两个条件,自11月23日执行。 |
11月20日 | 泉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除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部分房源外,在泉州市全域新购买一手、二手住房不限购。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二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可再另加10万元。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首套住房贷款利率3.1%,二套住房贷款利率3.575%。 |
11月17日 |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关于优化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政策的通知》 | 在厦门市无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5%;有1套住房的,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5%。 |
11月15日 | 厦门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 《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相关政策的通知》 | 在思明区、湖里区购买一手、二手商品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限售措施保持不变;对于贷款购买思明区、湖里区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5%。 |
11月14日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 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仅计算广州市住房,外地住房不计算,住房贷款记录(无论是否已结清)不再影响住房套数认定。对于购买广州首套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为了提高楼市活跃度,今年6月以来,不少城市还推出了商品房“以旧换新”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有青岛、苏州、徐州、扬州、淄博、南京、济南、宁波、玉林等11个以上城市推出了该活动。此外,在11月28日,武汉放出“大招”,部分在售楼盘推出“30天无理由退房”活动,承诺今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之间,正常认购并签署《30天无理由退房协议》的购房人,自认购之日起30日内可享受无理由退房服务1次,不收取任何手续费。(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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