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各个区县已经陆续开始接受公共租赁房的申请。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8月4日)表示,公租房将采用新建和收购现房两种方式筹集,不排除由政府部门收购一批现房,让部分住房最困难的家庭年内率先租住的可能。
昨天(8月3日)是《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生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但因为具体操作细则正在紧张地制定中,除西城、崇文、石景山三区外,其他区县还没有开始接受申请。对此,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租房全市统一的申请表格将在本周内印制出,表格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于8月1日正式试行。《办法》规定已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