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内容 1 个
海淀法院就《红高粱》剧本纠纷进行回应。因认为《红高粱》电视剧剧本剽窃了电视剧《红盖头》剧本的内容,侵犯了《红盖头》剧本的著作权,东阳金百星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阳公司”)将山东卫视传媒有限公司、青岛凤凰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乐花儿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及季桦、赵荔、赵冬苓等4位电视剧《红高粱》相关负责人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著作权侵权、停止复制发行和传播,并在全国主流媒体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