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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合一”乃大势所趋 成立独立机构利处多.目前来看,这种模式推行的阻力是最小的,同时独立运行也有助于政府及相关部门强化医保基金管理理念,为后续医保管理部门真正实现“购买和提供相分离”打好基矗
“三保合一”乃大势所趋 成立独立机构利处多.熟悉各种医疗技术和医药产品,监管手段多,政策调整更灵活更及时;但缺点是没有实现真正的“独立第三方”,在当前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能力整体不强的大背景下,实际的管理效果可能并不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