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信息网络

找到相关内容 2

2013年中国信息网络传播修订条例

2013年中国信息网络传播修订条例,将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的“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修改为:“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处非法经营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经营额或者非法经营额5万元以下的,根据情节轻重,可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3-12-03 公共服务

最高法解读《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 网络版权问题或将改观

最高法解读《信息网络传播权司法解释》 网络版权问题或将改观

2013-05-21 IT
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二维码
微信扫码咨询客服
QQ客服
电话客服

咨询热线

400-007-6266
010-8622322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