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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中国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监管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要求实行双备案管理,自2015年1月1日起,中成药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未经备案的中药提取物。提取物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核定相应的提取物生产范围,经省局备案同意后才能对外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