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成三峡安全生态屏障。
打造践行“两山”理念样本
一、探索“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价值转化路径
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林权、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河湖长制向小微水体延伸。全面发展生态经济,推动绿色生态农产品生产,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康养休闲等特色产业,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与生态旅游、城镇开发等产业融合发展。深化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对接,支持发行绿色债券。争创国家“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二、强化生态环境制度约束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分析报告-行业发展监测与发展动向研究》显示,
三、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
加强三峡库区、武陵山等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确保库区环境持续向好。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居环境,增强人口承载能力。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区、岩溶地区等生态脆弱区植树造林,提升森林蓄积量,增强蓄水保土能力。
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
一、提升绿色化发展水平
进一步降低单位能耗、物耗和水耗。推广余热余压回收、水循环利用、重金属污染减量化、有毒有害原料替代、废渣资源化、脱硫脱硝除尘等绿色工艺技术装备,实现生产过程清洁化、水资源利用高效化和基础制造工艺绿色化。优化化工园区基础设施、环保设施、应急设施功能,严格化工项目入园管理,控制尿素、磷铵、纯碱等新增产能,依法依规推进落后产能退出。推动化工、水泥、造纸、玻璃、能源、钢铁等行业清洁化改造和农业清洁化生产。
二、推进资源利用集约高效
加强重点项目能耗保障,推动能耗要素向能源消耗低、单位产出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控制空气环境质量相对较差地区煤炭消费总量,实施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计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推进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开展地下水环境与矿区地质环境监测,推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示范创建活动,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化利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实施城市节水行动,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充分发挥地质技术专业队伍作用,深入推进基础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农业地质调查、全域地热资源勘查、旅游资源勘查及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
三、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国家级绿色园区。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加大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力度,建设“无废城市”试点。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提高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完善废旧家电处理体系建设,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体系建设,加快垃圾焚烧发电、厨余垃圾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城市静脉产业项目建设。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使用。加强尾矿库整体利用和综合整治。
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宜居城市
一、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城市
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生态用水保障机制,保障重要断面生态流量,维护流域生态平衡。实施全域生态复绿工程,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推动天然林保护修复、退耕还林等重大工程,全面推行林长制。启动环城森林圈建设,增加森林蓄积量和碳汇量。大力发展绿色交通,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快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三峡地区濒危动植物和古树名木保护工程,构建生物多样性保育区。强化水土流失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开展碳排放达峰行动,加快近零排放示范工程、低碳城市(镇)、气候适应型城市等试点建设。构建医废危废收集转运处置体系,改变卫生填埋垃圾处理方式,打造宜昌长江经济带生活垃圾“零填埋”示范城市。支持各县市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加强国土空间管控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执法,合理规划森林资源保护利用结构和布局。以“三线一单”为基础,实施分区管控。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严控生产岸线,增加生态岸线、提升生活岸线。
三、倡导简约低碳生活方式
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管理制度,推广节能家电、高效照明产品、节水器具、绿色建材等绿色产品。扩大绿色产品消费,倡导健康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七大创建行动。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加快推动生态小公民向生态好公民跃升,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打造长江生态环境治理升级版
一、整治长江环境污染
持续开展非法码头整治、非法采砂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整治、磷石膏污染整治、固体废物排查、城乡垃圾治理,积极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领域风险。探索化工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进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环境治理。建立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完善共抓长江大保护长效机制。
二、强化大气污染治理
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提升优良天数比例,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开展柴油货车整治,严控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农业源氨排放,持续推进禁烧、禁鞭,加快推进生活源综合治理,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加强科技治污能力建设,提升污染物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和精准管控能力。
三、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
持续开展流域生态环境修复,确保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加强磷矿资源开采监管,落实磷矿有效采矿权总数约束性指标。采取市场需求方式,对磷矿石年度开采总量以需定产。推进矿区生态治理,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四、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持续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有序推进化工企业搬迁后土壤生态修复工作。着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统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控制。严格建设用地用途管制,禁止未经土壤治理将严重污染地块再开发为居住用地等敏感用地。
五、高标准修复沿江生态
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实施长江干流宜昌段绿色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三峡库区水质持续向好保障工程、中华鲟生境修复及保护工程、长江宜昌段水环境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生态补水及储能项目、三峡库区岸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生态修复等。加快建设长江、清江绿色生态廊道,维护香溪河——童庄河、清江——黄柏河——卷桥河以及沮漳河生态廊道功能。实施柏临河流域“引水入城”工程试点,改善柏临河生态环境用水,打造柏临河生态经济廊道。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抓好“三磷”整治、岸线修复、湖泊治理。
宜昌市山水林田湖草项目重点项目
宜昌市山水林田湖草项目重点项目 |
长江干流宜昌段绿色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建设葛洲坝以下至荆州交界处长约200km、岸滩面积4000公顷的生态廊道,打造国家级城市水岸、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示范区、世界水电之都及文化旅游目的地。 三峡库区水质持续向好保障工程:三峡库区周边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及改造,污水处理厂新扩建、改造及尾水提质循环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等。 磷石膏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建立年处理能力500万吨的磷石膏综合利用生产线,对磷石膏污染的水体及土壤进行综合治理和修复等。 中华鲟生境修复及保护工程:通过工程措施营造适合中华鲟产卵的生态环境,进行河流形态多样性、横向断面多样性修复,加强中华鲟核心保护区水环境保护和产卵期水库及航运调度,建立中华鲟保护教育基地等。 长江宜昌段水环境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流域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对长江两岸工业、农业、城乡生活及航运污染等污染源监控,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船舶污染应急救援相关救助站点及设施等。 生态补水及储能项目:实施宜昌水系连通、河库连通等水网工程建设,在部分支流建设以补水为主要目的的生态水库,实现对重要支流枯水季节补水,彻底解决支流枯水季节断流问题,改善支流生态环境。 生态风光电储一体化及水面漂浮式光伏电站项目:对水土流失、石漠化等生态退化严重的高山地区(非自然保护区内),在进行全面生态修复基础上,建设20万千瓦光伏发电及10万千瓦风电,实现“风光储一体化”,在三峡库区支流淹没区建设水上漂浮式光伏电站等。 农畜废弃物循环再利用项目:以畜禽粪污、玉米秸秆、厨余垃圾为主要原料生产沼气,有效解决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污染和畜禽粪污污染环境问题,实现农畜废弃物循环再利用。 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信息平台:统筹已有信息化资源,融合多部门、多行业生态保护修复举措,建设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过程监管系统,构建基础性、支撑性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信息平台。 三峡库区岸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及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三峡库区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构建空天地内一体化智能物联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编制三峡库区消落带生态修复技术指南,开展三峡库区库岸消落带生态修复、山体复绿。 污水处理厂改造及尾水提质增效工程: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升级改造,实现中水循环利用。 废弃矿山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对矿山危岩体(带)进行清除或加固,平整土地、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生态修复恢复矿区生态本底,将废弃矿山变废为宝,建设矿山公园。 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主要包括县级各乡镇及村级污水处理站、管网设施建设,按10000吨/天设计。 渔业养殖尾水治理项目:通过建设生态渠道、沉淀池、曝气池、过滤坝(或人工湿地)和生物净化池等处理设施,使处理后的养殖尾水达到循环再利用或达标排放要求,建设试点面积1万亩。 垃圾焚烧及发电项目:建设垃圾坑、垃圾焚烧炉、余热锅炉、气熔发电机、烟气处理系统、中央控制室等,实现县域生活垃圾百分百无害化处置。 |
资料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观研天下整理(TC)
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
一、建全生态环境监管机制
运用智慧环保系统,严格监测排污源头。在主要流域全面推行水质与矿产开采量(企业排污量)、生态补偿资金“双挂钩”。健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综合评价行政处罚、排污许可、项目建设、信访投诉、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等方面企业环境信用情况,通过增加环境违法成本倒逼企业加强环保。实施环保信用评价和信息强制披露,强化环保污染黑名单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力度。
二、完善绿色发展市场机制
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复制推广黄柏河流域综合执法及生态补偿模式。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推动环境治理向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探索“资源环境产权制度”“税收政策引导”“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市场主体培育”“发展绿色金融”等环保机制。推动长江绿色发展投资基金实质化运行。
三、加强生态环境法制建设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整合相关部门执法职能,建立健全跨区域全流域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执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指标考核。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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