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优先投资创造就业岗位多的项目,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培育就业增长极。建立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和县(市、区)以上政府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建立重大风险协同应对机制,夯实就业工作责任制、工作督查考核机制。统筹考虑改革发展、产业调整、社会管理等重要政策实施对就业的影响。破除妨碍劳动者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平等就业。加大就业补助资金向上争取力度和地方配套投入力度。
二、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统筹实施“三支一扶”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实施青年见习计划,强化失业青年帮扶。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针对性举办各类招聘会、促进供需对接,扎实开展“春风行动”。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健全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灵活就业,持续优化创业环境,加大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建设高质量创业孵化载体和创业园区,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鼓励发展个体经营,扩大非全日制就业,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
三、提高就业服务水平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人力资源服务市场分析报告-市场现状与未来商机分析》显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造区域性、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就业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构建线上线下一体的智慧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健全就业需求调查预测和失业预警监测机制,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实施技能强市战略,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聚焦重点企业、重点群体、新兴产业,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建设市、县(市、区)两级公共实训基地,打造宜昌特色职业技能建设区域中心。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提升劳动关系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加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加强劳动关系形势研判和风险应急处置。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多元化发展,建立“工会+仲裁+法院”机制。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提高劳动者权益保障水平,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合作共赢、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力争到2025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到96%以上。(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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