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支撑
对标全球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推动建设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着力提升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高水平实验室和科研机构为核心的创新基础能力。
增强基础研究能力。充分发挥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的支撑和引导作用,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到2025年,争取全社会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占研发经费比重达到10%,财政科学技术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比重超过10%。持续推进布局省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强化应用基础研究主攻方向,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重点推进网络空间科学与技术、病原微生物与重大传染病、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材料基因工程、合成生物学等基础领域研究。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充分集聚国内外基础研究人才团队和创新资源,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加强基础研究领域国际合作。
加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以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为主要牵引,按照“学科集中、区域集聚”和“谋划一批、建设一批、运行一批”的原则,合理有序布局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构建稳定运行保障机制。建立公开、公平、便利的科技基础设施和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确保设施仪器“应开放尽开放”,公共数据“应共享尽共享”。支持深圳探索建设国际科技信息中心。
构建高水平多层次实验室体系。着力打造以国家实验室为核心、以省实验室为中坚力量,以各级重点实验室、粤港澳联合实验室、企业实验室及各类专业实验室为支撑的研究平台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实验室,加快建设省实验室并完善建设管理运行机制,以“核心+基地+网络”方式带动全省实验室体系优化升级。推进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调整,争取在前沿新材料、生命科学、纳米制造、网络安全等领域新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立足粤港澳科技创新合作基础和需求,加快建设一批粤港澳联合实验室。
提升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完善与国家部委和院所的合作会商协调机制,鼓励国家级科研院所、大型央企、跨国公司等在粤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中央驻粤科研院所发展和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争取建设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和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加快建设中科院明珠科学园,规划建设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吸引国内外高水平科研机构和人才向粤港澳大湾区集聚。推动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等地方科研机构高质量发展。联合港澳建设一批高端研究机构和创新平台,鼓励境外科研机构、跨国公司等在广东设立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中心,支持重点企业在海外建立研发机构或联合研究院,推动跨境科技创新合作。
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
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 |
1.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以深圳光明科学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集中连片区域为先行启动区、以广州南沙科学城为联动协同发展区,聚焦信息、生命、材料、海洋科学,建设世界一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高水平实验室、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前沿科学交叉研究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和科技支撑服务平台。 2.创新合作区。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创新合作区等三大创新合作区,聚焦突破制约开放创新与合作的体制机制障碍,因地制宜设计改革试验任务,打造要素流动畅通、科技设施联通、创新链条融通、人员交流顺通的跨境合作平台。 3.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江门中微子实验站、未来网络试验设施(深圳分中心)、国家基因库二期、新型地球物理综合性科学考察船、天然气水合物钻采船(大洋钻采船)等,围绕信息、生命、材料、海洋等领域谋划建设散裂中子源二期等一批新设施。 4.实验室平台。加快建设鹏城实验室、广州实验室,以及再生医学与健康、先进制造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技术、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生命信息与生物医药、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先进能源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等领域广东省实验室。 5.产业创新平台。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继续推进国家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国家先进高分子材料产业创新中心、国家高性能医疗器械创新中心等一批国家级创新中心建设,推动在新型显示、第三代半导体、生物医药、天然气水合物等重点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 |
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观研天下整理
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
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和产业技术变革方向,立足广东市场机制和产业基础优势,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化。
持续推进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重大科技项目。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中央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税收优惠政策。围绕战略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持续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积极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强化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研究,支持企业在人工智能、区块链、量子信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等前沿领域加强研发布局,增强5G、超高清显示等领域产业技术优势。聚焦短板领域,重点推进广东“强芯”等行动,加快发展集成电路、新材料、工业软件、高端装备等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切实保障产业链安全。强化国家地方协同,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广东路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综合多学科、多主体、多层级力量,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关联性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卡脖子”问题成体系解决。
加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树标提质”,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高成长企业、细分领域领军企业、综合实力百强企业,积极推动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聚焦未来通信高端器件、新型显示技术、第三代半导体、干细胞、体外诊断、医疗器械、新材料等优势领域,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统筹推动组建一批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以及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构建以市场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动国家级高新区地市全覆盖,在全省县域范围内新布局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发展,建设一批与市场和产业紧密结合的高水平创新研究院。
构建顺畅高效的创新成果转化体系。加快建设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建设行动计划,系统推进建设一批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加强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探索建立深圳技术交易服务中心,培育一批技术交易平台、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以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高水平建设支撑行业研发创新的公共技术平台,推动更多企业和产业发展亟需的技术成果扩散与转化应用。落实并推动实施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采购以及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和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等应用激励政策,推动国产技术和产品在应用中持续迭代升级。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全链条孵化育成体系,着力培育发展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
打造创新人才强省
实施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产业人才需求,面向全球引才聚才,强化人才支撑,营造近悦远来、拴心留才的创新创业人才发展环境,打造创新人才高地。
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和方式。制定人才强省建设的意见和行动方案。强化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人才支撑力度,完善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协同发展和交流合作机制。依托“广东特支计划”等人才工程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基础设施、实验室等载体平台,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立高层次人才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广东省博士、博士后人才专项支持计划,推进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实施高技能人才等人才培养工程。实施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推动人才驿站建设,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制造业、公共卫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重点领域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更大力度引进“高精尖缺”人才。把握全球人才流动新趋势,加大海外引才力度,优化实施“珠江人才计划”等人才工程。制定战略性产业集群关键核心技术引才目录,精准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拓展引才视野和渠道,加大力度引进国际一流创新机构。支持广州、深圳、珠海等有条件地区在人才制度改革方面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推进建设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和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支持创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国际院士谷、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推动优化完善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优化外国人才签证制度,推进实施外国人永久居留便利化制度;积极发挥市场在外国人才和智力资源配置中的主体作用,畅通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市场化渠道;推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改革。打造“海外专家南粤行”新名片。
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破除人才流动障碍。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探索在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下放人才评审权,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建立人才综合服务保障体系,推进人才优粤卡制度,实施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加快形成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深入推进科技成果权属改革,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授权力度,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清单。完善符合人才创新规律的科研经费使用和审计制度。扩大创新人才科研活动自主权,拓宽人才创业融资渠道,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突出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加强优秀人才宣传,营造尊重人才、关爱人才的良好环境。
完善鼓励创新的体制机制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营造鼓励创新创业创造的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
优化粤港澳协同创新机制。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需求,高标准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创新合作区等三大创新合作区,构建“两点”“两廊” 创新发展格局。开展创新要素跨境便利流动试点,推动香港、澳门高校和科研机构深度参与省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高水平实验室体系建设等,推动实施香港、澳门在广东设立的研发机构与内地研发机构同等享受国家和广东省各项支持创新的政策。
深化科技领域改革。改革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方式,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的科技项目遴选、经费分配、成果评价机制,拓展多元化科研经费投入渠道。推行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制”、项目评审“主审制”、项目经费“包干制”等科研组织新模式。推动科研院所普遍建立现代管理制度,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科研事业单位改革。实施“三评” 联动改革,在项目、基地、人才、机构、奖励等方面破除“四唯” 倾向。加强科技伦理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专业化、品牌化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实施世界一流科技期刊培育计划,搭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学术交流和科学文化传播平台。加强科普宣传和创新文化建设。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争取建设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健全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维权援助、行业自律等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构建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支持深圳规范有序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支持广州、深圳、东莞等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营体制机制。加强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合作,建设国际知识产权合作中心。加强专利、商标、工业品外观设计的国际布局,构建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援助对象的海外知识产权获权、维权援助制度。积极支持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积极推广应用国际标准。(TC)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1年中国科技创新智库行业分析报告-行业深度分析与发展商机研究》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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