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生态产品和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优化国土空间保护格局,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着力推进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和生态修复,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建设美丽广东。
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以碳达峰为牵引,持续深化产业、能源、交通等方面结构调整,加快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全社会资源产出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抓紧制定我省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进有条件的地区或行业碳排放率先达峰。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制度,推进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加大工业、能源、交通等领域的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力度,提高低碳能源消费比重。深化碳交易试点,积极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进一步推动碳普惠试点工作,深化市场机制在控制二氧化碳排放中的作用。推进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近零碳排放及近零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高水平建设广东碳捕集测试平台,积极推动碳捕集、利用、封存技术的研究、测试及商业化应用。加强气候变化综合评估和风险管理,完善气候变化监测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提升公共卫生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服务水平。
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促进源头减量、清洁生产、资源循环、末端治理,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健全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制定绿色技术标准,加大绿色环保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等示范创建。推动绿色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以绿色环保技术研发和总部基地为核心、以资源综合利用为特色的产业聚集带,打造若干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推进绿色产业补链强链,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产业规模。全面发展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加快推动智能制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落实绿色产业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及配套制度。鼓励企业参与绿色丝绸之路建设,带动先进环保技术、装备、产能“走出去”和“引进来”。
推动资源集约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示范省建设,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优化能源、水资源、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并及时调整用水定额,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十四五”期间,万元GDP用水量下降20%以上。推动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集约高效利用,推广佛山顺德村镇级工业园改造经验,加大“三旧”改造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工业集聚区产业循环链接。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培育再制造企业。
推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价值观,健全生态文明推广体系,营造良好氛围,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推动生态文化产业发展,创作更多生态文化产品,弘扬生态文化。将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内容纳入教育、培训、考核等体系,培育环境资源友好理念与习惯。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倡导绿色消费,反对过度包装,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导居民自觉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推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全面系统治理环境污染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以臭氧污染防治为核心,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推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达标,完善珠三角地区、粤东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推动建设粤港澳大气污染防治先行示范区。深化工业源污染治理,大力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控制和集中治理,深化重点行业工业锅炉、窑炉治理和管控,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全面推进油、路、车、企 综合整治,加大成品油联动监管力度。推动绿色港口建设,深入推进城市拥堵黑点治理,大力推广使用纯电动汽车(含氢燃料电池汽车)。加强面源综合防控,推动建筑工地及淤泥运输车辆、道路、堆场、码头等抑制扬尘,严禁露天焚烧。“十四五”期间,全省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内,臭氧浓度进入下降通道。
巩固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突出“保好水”,加强饮用水源和重要江河湖库水体保护,严格饮用水水源地和新丰江水库、高州水库、南水水库等入库总氮控制,推动重要水源地入河入库河流消除劣V类并全面达标,持续提升水生态安全和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强化重点流域干支流、上下游协同治理,深入推进工业、城镇、农业农村、港口船舶“四源共治”,巩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推动重点流域实现长治久清。梯次推进解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使用效率。陆海统筹推进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到2025年,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清除。
全面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系统防控,推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治理修复,强化重点类别金属污染防治和减排工作。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安全利用,以列入全省主要产粮(油)大县耕地和省“菜篮子”(蔬菜水果)基地、培育基地为重点,开展受污染耕地综合治理试点示范。开展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试点示范工程。加强白色污染、养殖业污染治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探索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
补齐环保基础能力短板。推进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大生活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建设和改造力度,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推动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焚烧处理比例。加快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全面完善各县(市)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大力推动“无废城市”和“无废湾区”建设,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全过程监管,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以上。
“十四五”时期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工程
“十四五”时期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建设工程 |
1.环境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包括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重要水源地入河入库支流治理工程、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重污染海湾综合整治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 2.生态建设与修复重点工程。包括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森林城市群、万里碧道建设工程、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南岭国家公园、珠江口海洋国家公园、高质量水源林建设工程、粤港澳大湾区水鸟生态廊道、雷州半岛生态修复工程、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湿地保护修复工程、红树林保护修复工程、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崩岗治理工程、海岸带综合示范区建设工程、全省天然放射性环境监测治理工程等。 3.环保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电子废物处理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工程。全省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25座,新增处理能力3.5万吨/日。 4.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程。包括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低碳社区试点示范,近零排放示范工程、森林碳汇工程,城市气候灾害防治试点工程。 5.生态环境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包括生态环境监测与预警网络建设工程、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建设工程、生态环境应急能力提升工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核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平台、生态环境科技支撑与攻关示范工程、生态环境智慧云平台。 |
资料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观研天下整理
加大生态建设与保护力度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形成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的生态保护修复格局。
筑牢绿色生态屏障。构建以沿海防护林、滨海湿地、海湾、海岛等要素为主体的南部海洋生态保护链,加强陆海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强以南岭山地为核心的北部环形生态屏障和以山地、森林为主的粤港澳大湾区外围生态屏障整体保护,强化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功能。加强以重要河流水系和主要山脉为主体的生态廊道保护和建设,形成通山达海的生态廊道网络系统。
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推进北部环形生态屏障、粤港澳大湾区外围生态屏障、蓝色海洋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实施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等重要骨干河流生态保护修复,建立耕地、河湖休养生息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入实施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以南岭山地为重点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加强森林抚育与改造,推进生态公益林提质增效,建设森林广东。深入推进“美丽河湖”创建,建立功能完整的河涌水系和绿色生态水网,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保障河湖生态流量。促进小水电绿色转型升级,逐步落实已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加强湿地保护建设,到2025年,湿地保护率达52%。推进红树林营造和修复。高质量推进美丽海湾和万里碧道建设,建成安全行洪通道、自然生态廊道、文化休闲漫道和生态活力滨水经济带,到2025年,建成碧道7800公里。有序开展历史遗留矿山石场治理复绿,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地区地质环境和生态修复。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综合调查与监测,建立数据管理平台。推动珠澳两地联合开展以红树林及黑脸琵鹭等候鸟保育为主题的联合检测与研究项目。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加强珍稀濒危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的保护,协同打击区域内跨境走私濒危物种活动,严惩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加强转基因生物环境释放、风险评估和环境影响研究,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三线一单”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自然资产产权制度、生态环境监管体系、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构建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格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与评估,加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体系,构建分层分级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依法公开环境治理信息,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健全完善乡镇(街道)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粤港澳大湾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加快构建陆海统筹、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全面提高监测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完善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体系,健全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细化主体功能区分区,强化陆海统筹发展,科学布局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和城镇空间,构建“中心引领、环珠崛起、两极腾飞、绿屏拱卫、蓝色拓展、全域美丽”的空间发展格局。优化珠三角核心区空间结构和存量土地资源配置,加大对环珠区域和粤东粤西增长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临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空间保障,严控北部生态发展区开发强度和产业准入门槛,提高生态安全保障和绿色发展能力。以空间发展格局为指引,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一核两极多支点、一链两屏多廊道”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强化底线约束,划定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制边界。探索创新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模式。
健全自然资源管控制度。全面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全面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积极创建南岭国家公园,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立全域全类型的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体系,依法实行生态空间区域准入、用途转用许可制度。
推行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完善土地、矿产资源、海域海岛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强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管理,推进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推进落实资源税从价计征。探索建立生态系统价值核算试点,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可持续的城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省内重点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政策并形成长效机制。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TC)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1年中国生态环境保护行业分析报告-行业发展监测与发展动向研究》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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