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造全国一流大学城
全面对标国内一流大学城,推进大学城建设。构建旗山与乌龙江的山水生态绿廊,营造显山露水的生态大学城。全面实施商业服务、宾馆酒店、商业综合体等公共配套,完善生活性服务设施。推进旗山“三创园”、万科南科技园、旗山中心、高新区创客大街等项目建设,打造创新创业空间和平台。引进国内外互联网企业智慧城市构架方案,打造智能智慧大学城。实施“双一流”建设工程,创建国字号科创平台。破除围墙建设“共享区”“共建区”“合作办学区”,最大限度实现大学城区内的通用性设施资源共享。到2023年,生态景观、功能配套、服务管理、办学水平、校园环境和共建共享“六个一流”目标基本实现,跻身全国一流大学城行列。推动大学城与高新区联动发展,加快福厦泉国家自主示范区福州片区建设步伐,谋划建设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全面激发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活力,打造创新发展的强劲引擎。
二、加强高端平台建设
聚焦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强化新型研发机构和重大产业创新平台建设。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新一轮重大科技资源布局,谋划建设海西实验室,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区域性创新高地。支持中科院福建物构所、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省农科院等联合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支持福建光电信息科学与技术创新实验室等创建国家实验室。推进中国兵器装备集团—福州大学先进技术创新研究院、百度人工智能实验室、马尾物联网开放实验室、清华—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发挥国家级、省级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作用,加强在电子信息、大数据、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等重点领域科技创新攻关力度。
三、推动科创走廊建设
对标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串联大学城、高新区、软件园及各类开发区,促进创新资源“串珠成链”,建设生态型环城科创走廊。加强与厦门、泉州的科技合作,推动福厦泉轴线科技创新走廊、沿海科技创新产业带建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建设离岸孵化器,与福州市域内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互通互联,形成优势互补的“空中走廊”。鼓励福州都市圈龙头骨干企业在福州设立研发中心,构建福州都市圈创新共同体。吸引、整合和聚集海峡两岸科技资源,推进榕台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四、推进“三创园”建设
大力推进晋安湖、东湖、旗山湖“三创”策源地和动力源建设,集聚创新高端要素,提升科研孵化载体水平,打造“三创”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样板园区、福州“硅谷”和福州“智谷”,形成“三创”高地。建设一批科创街区、城市硅巷,增加创新节点,提高创新密度。推动鲲鹏产业生态示范基地建设,加速“数字中国”创新大赛成果转换,构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链。推进县(市)区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互联互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创新型县(市)区和省级高新区。
创新驱动重大工程
创新驱动重大工程 |
打造一流大学城:生态景观、功能配套、服务管理、办学水平、校园环境和共建共享等实现“六个一流”,跻身全国一流大学城行列。 建设环城科创走廊:串联大学城、高新区、软件园及各类开发区,建设生态型环城科创走廊。 建设创新平台:福建光电实验室、柔性电子实验室、百度人工智能实验室、马尾物联网开放实验室、清华—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等。 建设“三创园”:晋安湖、东湖、旗山湖等。 |
资料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观研天下整理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一、培育创新创业主体
建立健全财政性科技经费稳定增长机制,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投向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大的企业。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量年均增长20%以上。建立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为纽带的新型合作机制。以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主体链。大力推进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行动计划,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行业龙头企业,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企业。建立科创型上市企业发现、培育、服务机制,建设“科创型企业上市培育库”。力争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至400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250家。
二、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全面兑现落实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研发补助、新型研发机构认定及奖励、创新平台建设补助等激励企业创新政策。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扶持自主创新产品的研究和应用,落实工业企业优秀创新产品奖励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示范等政策。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改造升级,加快传统产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加快新基建技术的推广应用。推广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共享服务后补助和重大项目配套补助等资助方式,激励企业不断加大创新投入。力争到2025年,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超过320家,高成长企业达216家,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产品)达100家。
三、优化创新创业服务
加快各类创业基地和创业园区建设,打造一批特色科技产业园。推动园区低成本化、智能化改造,建立公共实验室、标准化中心和检验中心,为企业创新提供技术支撑平台。加快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模式,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的培育孵化链条。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福州市行业技术创新中心”,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性问题。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促进各类创业创新创造资源有机结合。大力发展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等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加强创新创造引导服务。
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一、加强人才引育工作
实施“闽都英才”培育工程和国家“万人计划”、省“创新之星”“创业之星”等人才计划,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通过“榕博汇”高校毕业生对接会等平台,引进高学历优秀人才。推广“以企业家培养企业家”模式,打造有开拓精神、前瞻眼光、国际视野的优秀企业家队伍。支持企业自主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深化产教融合,新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海外科研团队来榕从事产业技术研发、前沿科学研究等工作。持续支持台湾企业或高层次人才在榕创新创业。积极开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榕培养计划,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国(内)外访学研修计划,推动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十四五”末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70万人。
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制定完善人才引进目录,从人才供给端发力,通过人才认定标准、奖励激励等导向性措施,使人才引进与高科技产业相匹配。推进以高技术企业成长为导向的全生命周期激励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业绩评价机制,鼓励企业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聘任创新人才。健全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以创新能力、贡献为重点的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注重科技人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退出机制,扩大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范围,建立市场主体协同的人才诚信联盟。
三、健全人才服务体系
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快捷落户、人才公寓、资金补助、子女教育等各方面给科技人才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探索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薪酬、考核、科研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健全人才流动机制。与海外知名企业、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推动各领域人才交流互助。开展外国高端人才服务“一卡通”试点工作,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开通绿色通道。
优化“三创”生态
一、推进科技体制机制创新
改革财政科技计划形成和组织实施机制,完善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机制。建立完善科技报告、科技评估、科研信用等基础制度。建立健全应对重大公共事件科研储备和支持体系。扩大选人用人、编制使用、职称评审、薪酬分配、机构设置、科研立项、设备采购、成果处置等方面的自主权。推动资本、技术、人才、知识的多要素联动,促进制度创新、开放创新、金融创新和科技创新的多维度融合。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扩大科技特派员选认范围,选认一批台籍科技特派员,实现省市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县级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建立“政产学研用”协同联动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发挥福州在榕高校院所集聚优势,积极推进“一网一厅”建设。利用“6·18”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数字中国”峰会等平台,努力争取对接更多优质科研成果落地转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载体建设,全力打造一批专业化技术转移中心,培育一批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加速先进科技成果与产业精准对接。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惩处力度。
三、推动科技金融融合发展
加大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增强金融对核心区域、重点产业和关键环节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实施梯度培养和分级支持,进一步培育做大新兴产业及优势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民间投资和市场主体的积极性,鼓励银行资金、创投基金、民间资本等投向创新领域。大力推广“高新贷”“科技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TC)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1年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市场分析报告-行业竞争现状与发展前景预测》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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