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精神卫生体系建设
优化完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资源布局,支持自治区和盟市区域精神卫生中心和心理健康防治中心建设,提升区域精神卫生服务保障能力。常住人口超过30万的旗县(市、区)至少有1所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常住人口30万以下的旗县(市、区)至少有1所设置精神心理门诊的旗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均具备精神(心理)卫生服务能力。在精神卫生专科联盟的基础上,将精神卫生专科医院纳入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网格统一管理,建立综合医院、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拓展精神专科服务领域、完善医疗服务相关政策。重点针对抑郁、焦虑、孤独症等心理行为问题和常见精神障碍的筛查、识别、处置,提升精神专科医疗服务能力,推荐多学科联合治疗模式。鼓励有资质社会力量面向基层提供心理咨询和康复服务。
专栏精神卫生防治项目
资料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TC)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参考《2021年中国精神医疗市场分析报告-市场现状调查与发展战略规划》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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