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水表是一种利用现代微电子技术、现代传感技术、智能IC卡技术对用水量进行计量并进行用水数据传递及结算交易的新型水表。与传统水表一般只具有流量采集和机械指针显示用水量的功能相比,是很大的进步。智能水表除了可对用水量进行记录和电子显示外,还可以按照约定对用水量进行控制,并且自动完成阶梯水价的水费计算,同时可以进行用水数据存储的功能。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智能水表产业分析报告-产业运营态势与发展前景研究》显示,智能水表是智慧水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智慧城市以及节水社会进程中的重要构成。自近年来,国家多个部门陆续印发了支持智能水表行业的发展政策,如2021年3月由全国人大印发的《“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该政策提出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人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 能化改造;构建智慧水利体系,以流域为单元提升水情测报和智能调度能力;推进农村水源保护和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国家层面有关智能水表行业的政策
日期 |
相关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1年3月 |
全国人大 |
《“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 |
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人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构建智熬水利体系,以流域为单元提升水情测报和智能调度能力:推进农村水源保护和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
2021年1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 |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
鼓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模块化、物联网、系统化、智慧化电能表、水表、燃气表、热量表的研发及生产。 |
2020年8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
《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
明确了城镇供水 价格的定价原则,定价方法、定调价程序,以及水价分类,计价方式、规范供水企业服务收费行为等。 |
2020年7月 |
发改委 |
《关于加快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有序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的通知》 |
通知指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方向是,推进县城公共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改造。加快交通、水电气热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SC网络规模部署和商业应用。 |
2020年5月 |
国务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2020修订)》 |
城市公具供水设施和自建的对外供水设施,从取水口至进户总水表(含进户总水表)分别由城市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管理和维护:从进户总水表至用户由所有权人或管理单位管理和维护。 |
2019年10月 |
水利部 |
《智慧水利总体方案》 |
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深度融合遥感、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设计了智慧水利总体架构,确定了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高速互联的水利信息网、智慧水利大脑、创新协同的智能应用、 网络安全体系、保障体系等六项重要任务,明确了应用、 数据、网络与安全、 感知等4类10项重点工程, 是智慧水利推进的顶层设计。 |
2019年6月 |
水利部 |
《水利网信水平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 |
针对差距大、风险高的重点薄弱环节,提出了实施网络安全防护提升行动、水利网络畅通行动、水利大数据治理服务行动、水文監测能力提升行动,水旱灾害防御联合调度行动、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节约用水与水资源监控能力提升行动、河湖和水土保持遥感监测行动、水利监督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互联网+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等10项行动25项具体任务。 |
2019年4月 |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 |
《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
提出大力推进工业节水改造。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备工业及服务业取用水计量器具,全面实施城镇居民“一户一表”改造。 |
2019年1月 |
国家市场监督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关于加强民用“三表”管理的指导意见》 |
对在用的民用“三表”的产品信息、安装和使用时间,是否超明使用、轮换情况等方面进行登记造册,换清在用民用“三表”的详细情况,2019年6月 底前完成此项工作,并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同时,要及时做好计量失市的计量器具的更换工作。 |
2018年2月 |
水利部 |
《加快推进智慧水利指导意见》 |
重点细化实化了推进智慧水利的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制度体系、加大资金投人、完善标准休系、促进技术创新、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先行先试等七个方面。 |
2017年6月 |
工业和信息化办厅 |
《关于全面推进移动物联网( NB- loT)建设发展的通知》 |
2017年实现基于NB-IoT的M2M (机器与机器)连接超过2000万,2020年总连接数超过6亿。 |
2017年5月 |
住建部、发改委 |
《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
发展智慧水务,构建覆盖供排水全过程,涵盖水量、水质、水压、水设施的信息采集、处理与控制体系。 |
2016年6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居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指导意见》 |
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含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
2016年2月 |
国务院 |
《关于深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
发展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智能水务、智能管网、智能园区。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我国大力推节水型社会建设,各省市积极响应,陆续发布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相关政策:
省市 |
日期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上海 |
2020年4月 |
《上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2020年工作要点》 |
分解各区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供水管网漏损率年度指标;完善市区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健全用水强度统计工作。建立水资源监督管理制度,推进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在线监控工作,规范开展取用水户水平衡测试工作。 |
2021年6月 |
《上海市水系统治理“十四五”规划》 |
增强全社会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意识,形成资源节约型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提高用水用海效率和效益。到2025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至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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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
2020年6月 |
《浙江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
到2022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依法将用水户违法取水和建成水效领跑者、节水标杆等信息纳人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2021年3月 |
《浙江省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 |
到2025年,水资源监测监控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取水在线监控率达到90%,建成全省节水数字化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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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2021年8月 |
《江苏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
提高灌区用水计量水平与用水效率;加强对各地计划用水、用水计量设施、节水用水统计、水效标识施行、用水审计、水平衡测试等的行业指导和监督检查;指导各地加快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建设。 |
2020年12月 |
《江苏省水甲衡测试管理办法》 |
用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完善用水计量设施;用水单位或测试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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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
2021年3月 |
《关于推进高校合同节水管理的通知》 |
“十四五”时期,在具备条件的高校全面推进合同节水管理。对于校园面积大,用水总量多,特别是用水管网和器具陈旧落后、水损严重、水耗异常的高校,要先行实施,早见成效,并带动一批合同节水管理示范项目。 |
2021年9月 |
《安徽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
完善计量监测设施,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促进节水增效;严格目标管理、计划用水、计量取用水,强化水资源的刚性约束;全面开展取水许可登记与计量核在,进一步提升取水计量监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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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
2020年4月 |
《深圳市节约用水规划( 2021-2035 )》(征求意见稿) |
瞄准世界 先进技术,加大用水精准计量、管网漏损监测智能化、 非常规水利用等先进技术及适用设备研发力度;推动用水精确测量、计量传感器及相关配套设备开发及产业化;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严格取用水计量监测;逐步完善和规范城市生活、工业和农业取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增加在线监测。 |
2021年10月 |
《广东省水利发展“十四五”规划》 |
完善农业用水计最设施以及取用水计最监控,逐步提高农业用水计量率;完善各行业用水统计监测,提高农业灌溉、工业和生活用水计最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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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
2021年8月 |
《福建省“十四五”水利建设专项规划》 |
|到2035年, 全省水资源调控网络形成,水灾害防御体系健全;规划投资2103亿元,生成的15个重大项目和129座中型水库。 |
2021年9月 |
《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 2021- 2035年)》 |
加快社区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部署智慧电网、智慧水务、智慧管道、智慧安防等感知终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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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
2021年5月 |
《山东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 |
深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建设计量设施,健全农业节水激励机制。 |
2021年9月 |
《山东省“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
对取用水户等社会主体,加强取水许可执行、用水定额落实、用水计量等情况的全面监督;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生产用水管理;展供水管网检漏,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进城镇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漏损管控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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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
2020年10月 |
《北京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
全面推广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DMA)、用水户分用途计量管理,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健全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有效降低管网漏损。将用水计划指标落实到管理单位,配套完善用水计量设施,加快实现用水“全计量”、“全收费”,严控用水计划。加强用水计量统计。全面实施在线计量管理,完善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平台,用水量统计分析到乡镇(街道)和村庄(社区)。实施计量设施量值溯源管理,保障计量数据准确。 |
河北 |
2020年12月 |
《河北省“十四五”规划和1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 |
稳妥推进水价改革,完善阶梯水价等调控政策,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 |
青海 |
2021年2月 |
《青海省“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建议》 |
实施城镇节水和再生水设施建设项目。 |
2020年1月 |
《青海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
山水工程供给的农业灌溉用水,推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制度。具备计量条件的灌区,实行按实际用水量,按方收取水费;不具备计量条件的灌区,可以在斗渠或支渠分水口计量用水量,按实际灌溉面积收取水费,并逐步健全计量设施,向计量收费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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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2019年10月 |
《湖北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
加强用水计量统计,提高用水计量率,完善计量设施。加强农村生活用水设施改造,实行计量收费。完善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体系,强化生产用水管理。 |
陕西 |
2021年8月 |
《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
用水报装。在企业相关手续齐全情况下,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用水报装时限(含施1)分别压减至13个、10个和7个工作日以内,故障维修响应(从企业用水报修到维修人员抵达现场)时间压减至3个、2个和1个小时以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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