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1年中国二手车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市场供需现状与发展动向研究》显示,2005年10月1日,由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二手车流通管理法"正式实施。此办法总则的第二条,对二手车定义为:二手车是指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到达国家制度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汽车(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即原农用车)、挂车和摩托车。
二手车市场是机动车商品二次流动的场所,具有中介服务商和商品经营者的双重属性。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4-2019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呈现连续增长趋势,但在2020年首次出现了下降,2020年,全国二手车累计交易量为1434.14万辆,同比下降3.90%。
2021年2月,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要求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除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外,不得限制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迁入。但随着二手车交易的持续增长,其他一些影响消费者交易的问题也凸显出来。例如,异地购车需求明显增多,但流程太复杂,两地来回跑耗时又耗钱。此外,二手车业务存在信息不透明、评估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消费者购买二手车被“坑”的情况并不鲜见。因此,国家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政策,从制度方面着力解决二手车异地交易周期长、不便捷等问题,进一步促进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
2017-2021年中国二手车交易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17.09.14 |
商务部 |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 |
加强二手车流通管理,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发展。 |
2019.04.26 |
海关总著,公安部,商务部 |
《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 |
为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积极稳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激发国内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政府决定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台州)、山东省(济宁)、广东省、四川省(成都)、陕西省(西安)、青岛市、厦门市)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 |
2019.08.30 |
海关总署,商务部 |
《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著办公厅关于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申领无纸化作业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实行无纸化作业。 |
2019.10.28 |
海关总著,公安部,商务部 |
《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海关总著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
为加快推进二手车出口工作,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为出口创造便利环境:简化出口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由“一车证”改为“一批一证”,二手车出口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模式,企业可自主选择出口报关地和出境口岸。 |
2020.04.08 |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
自2020年5月1日至0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指的纳税人精告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信暴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
2020.04.23 |
国家税务总局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
自2020年5月1日至20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害其收购的二手车的税收政策发生变化。 |
2021.04.07 |
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 |
《商务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部署要求,加快推行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前在全国范围内,二手车交易行业发展较为迅速、政策推进较快的地区多集中在东南沿海等一系列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为进一步促进各省、市的二手车产业发展,满足多层次汽车消费需求,各省市结合实际,特制有效促进二手车交易发展的实施方案。
2018-2021年我国各省市二手车交易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省市 |
发布时间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北京市 |
2019.06.14 |
《北京市促进二手车出口工作方案》 |
为加快推动北京外贸高质量发展,促进汽车消费结构优化:坚持“稳妥审慎、逐步放开、放管结合、市场主导”原则,精选企业资格,严控商品质量,理顺出口流程,注重品牌口碑,有序推进二手车出口业务开展。以服务业扩大开放为依托,创新监管模式,完善服务保障体系,加快形成二手车出口主体多样化、市场多元化、商品标准化的繁荣态势。 |
天津 |
2019.10.24 |
天津市商务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二手车出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为推动二手车出口工作健康可持续发展,在本市开展二手车出口工作,总体上采用“出口企业+配套企业”相结合的方式。 |
河北 |
2021.03.05 |
《唐山市二手车出口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
为加强对二手车出口业务的管理,推动对外贸易创新发展,激发汽车消费市场活力,促进汽车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坚持“稳妥审慎、规范有序、放管结合、市场主导”原则,严选企业资格,严控商品质量,理顺出口流程,注重品牌口碑,加快形成二手车出口主体多样化、市场多元化、商品标准化的繁荣态势。 |
内蒙古自治区 |
2018.01.10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取消二手车限制迁人政策车辆标准的通知》 |
切实加强内蒙古 自治区二手车迁人管理,促进二手车便利交易,繁荣二手车市场,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步明确内蒙古自治区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车辆标准。 |
上海 |
2019.05.29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申报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 |
为积械稳妥推进本市二手车出口业务工作,根据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著《关于支持在条件成熟地区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的通知(商贸函(2019) 65号)》要求,开展二手车出口企业申报工作。 |
江苏 |
2019.01.16 |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
加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监督管理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内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二手车流通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自查自纠。 |
安徽 |
2018.01.24 |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二手车迁人相关环保政策的通知》 |
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人手续,国家要求淘汰的黄标车除外。各地不得对环保检验合格的车辆设定限制迁人措施。 |
福建 |
2020.05.01 |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发布《福建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使用规定》的公告 |
自2019年1月1日施行以来,加强了二手车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了二手车销告统一发票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效,进一步修订《福建省二手车销售统-发票使用规定》。 |
河南 |
2020.08.11 |
《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二手车流通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通知》 |
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二手车流通行业秩序,促进二手车交易活动安全和二手车市场健康发展。 |
湖北 |
2021.07.01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 |
贵州 |
2018.06.15 |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国家税务局二手车经营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修正) |
为进一步加强二手车经营增值税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二手车实际交易价格高于最低计税价格的,应当以实际交易价格为计税价格;交易价格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的,以最低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L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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