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2年中国城市更新行业分析报告-产业竞争格局与发展趋势分析》显示,城市更新是一种将城市中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城市社会生活的地区作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1958年8月,在荷兰召开的第一次城市更新研讨会上,对城市更新作了有关的说明: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对于自己所居住的建筑物、周围的环境或出行、购物、娱乐及其他生活活动有各种不同的期望和不满。对于自己所居住的房屋的修理改造,对于街道、公园、绿地和不良住宅区等环境的改善有要求及早施行,以形成舒适的生活环境和美丽的市容。包括所有这些内容的城市建设活动都是城市更新。
城市更新,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国家层面对此高度重视,自近年来印发了各项城市更新行业相关政策。
2015年-2021年9月国家层面城市更新行业相关政策规划梳理
日期 |
相关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1.9 |
发改委、住建部 |
《关于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的通知》 |
加强项目储备:进一步摸排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短板和安全隐患;强化资金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全部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推动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
2021.8 |
住建部 |
《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指导各地积极稳安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防止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问题。 |
2021.4 |
发改委 |
《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新开工改造5.3万个,有条件的可同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在城市群、都市圈和大城市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探索老旧厂区和大型老旧街区改造。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 |
2021.3 |
国务院 |
《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
需要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切实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政府投资更多向惠及面广的民生项目倾斜,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 |
2021.3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十四五”发展规划及2035年愿景目标纲要》 |
加快推进城市更新,改造提升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功能,推进老旧楼字改造,积极扩建新建停车场、充电桩。 |
2021.3 |
住建部 |
《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推进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和功能提升 |
2020.8 |
住建部 |
《关于印发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 |
结合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为抓手,积板改造提升社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在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 |
2020.8 |
住建部 |
《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 |
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加强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评估论证,加强对已经开工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开展自查,确保具有保护价值的城市片区和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
2020.8 |
住建部 |
《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意见》 |
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城市更新改造工作,通过补建、购置、置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齐既有居住社区建设短板。 |
2020.7 |
国务院 |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
到2022年,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结合各地实际,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
2020.7 |
住建部、发改委、教育部、工信部 |
《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 |
提升建筑能效水效水平: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节水改造。 |
2019.12 |
/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
要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加强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做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大力发展租赁住房。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2019.9 |
财政部 |
《关于提前下达关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
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首次将老旧小区改造纳人支持范围。 |
2019.7 |
住建部 |
《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 |
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
2019.3 |
国务院 |
《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
需要大力提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加装电梯等生活设施、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等。 |
2019.2 |
住建部 |
《在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指导意见》 |
明确因地制宜确定实施载体,根据不同类型社区人居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确定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重点。 |
2018.9 |
住建部 |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的通知》 |
高度重视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建立健全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和更新改造工作机制,积极宣传和普及传承城市历史文脉、推进绿色发展的理念,鼓励全社会形成尊重、保护建筑历史文化和建筑资源的风气 |
2017.9 |
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 |
《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 |
城市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要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全面取消散煤取曖,采用清洁热源供暖。其他尚未进行改造或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地区,鼓励以“清洁型煤+环保炉具”替代散煤。 |
2017.5 |
/ |
国务院常务会议 |
2018-2020年3月棚改攻坚计划,再改造各类棚户区1500万套,兑现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承诺。 |
2017.5 |
住建部、发改委 |
《全国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 |
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城市棚户区、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等,以治理城市内涝与黑臭水体为突破口,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进老旧小区水电气热及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 |
2016.12 |
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 |
《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 |
鼓励各地有效推进棚户区改造,激励支持对象是指年度棚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年度激励支持的省(区、市)数量在8个左右,并适当兼顾东中西部地区的差异。 |
2016.11 |
住建部 |
《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十三五”规划》 |
通过棚户区改造、抗震加固等,加快对抗震能力严重不足住房的拆除和改造。研究探索强制性与引导性相结合的房屋抗震鉴定和加固制度。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统筹推进农房抗震改造。 |
2016年7月 |
住建部、财务部等 |
《关于进一步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加速推进棚改,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科学规划棚改腾空的土地,注重配套和环境建设,优先安排出让棚改腾空的土地等。 |
2015年6月 |
国务院 |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
制定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 2015-2017年) .2015-2017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其中2015年580万套),农村危房1060万户(其中2015年432万户),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北上广深城市更新行业相关政策规划梳理
省市 |
日期 |
政策名称 |
主要内容 |
北京 |
2015.3 |
《北京市2015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 |
城六区涉及项目89项,其中上年绪转75项,本年新增14项;远郊县区涉及项目23项,其中上年结转15项,本年新增8项。 |
2016.1 |
《北京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 |
中心城区涉及计划实施项目112项、储备计划项目数6个,本年改造任务达3万户;近远郊区计划实施项目27项、储备.计划项目数54个,本年改造任务达50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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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 |
《关于进一步 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 |
力争2015-2017年共改造包括城市危房、老旧小区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2.7万户、农村危房2600户,并加大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布局更加合理、运行更加安全、服务更加便捷,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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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 |
《北京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 |
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列为2017年绩效考核项目。其中,中心城区年度改造任务达3万户,共85个项目;郊区达6000户,共43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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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 |
《关于进一步规范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 |
市、区财政可以通过资本金注人、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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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 |
《北京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 |
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列人2018年绩效考核项目。其中,中心城区年度改造任务达1.53万户,共92个项目;郊区达8250户,共144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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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 |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2018-2020年)》 |
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主要实施“六治七补三规范”,即:治危房、治违法建设、治开墙打洞、治群租、治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治乱搭架空线,补抗震节能、补市政基础设施、补居民上下楼设施、补停车设施、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小区治理体系、补小区信息化应用能力,规范小区自治管理、规范物业管理、规范地下空间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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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 |
《北京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洽任务》 |
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列人2019年绩效考核项目。其中,中心城区年度改造任务达6000户,共79个项目;郊区达5500户,共59个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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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城市更新产业升级的若干措施(试行)》 |
提高工业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不断优化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汽车、生物医药和大健康、机器人及装备制造四大主导产业布局,促进经开区产业结构的改善和产业素质与效率的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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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 |
《北京市2020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 |
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列人2020年绩效考核项目。其中,全市合计项目数达115个,涉及8686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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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 |
《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推进“疏解整治促提见》 |
重点任务中明确了:加强棚户区改造、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全过程管理,解决征拆收尾、配建设施移交等重点难点问题,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改善居住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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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 |
《关于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的意见》 |
适用于本市老旧小区内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利用现状房屋和小区公共空间补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或其他配套设施、增加停车设施等更新改造项目.危旧楼房和简易楼改造涉及上述情况的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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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 |
《2021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
主要工作目标: 1)全市列入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计划确保实现400个小区、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600个小区、建筑面积2300万平方米。2)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开工确保实现300个小区、建筑面积11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400个小区、建筑面积1500万平方米。3)全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新完工确保实现100个小区、建筑面积4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150个小区、建筑面积600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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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指导意见》 |
主要更新方式包括: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老旧厂房改造、老旧楼宇更新、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更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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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 |
《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施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意见》 |
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包括通行无障碍改造、公共空间适老化改造、完善适老化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屠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等方面,具体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基.础类是必须改造的内容,完善类和提升类是根据居民意愿确定的改造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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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 |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标准与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 |
主要包括综合整治内容和基本标准、术语、基本规定、综合治理、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设计和施工安全与质量验收等8个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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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 |
《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
尸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积极探索创新建设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追潮机制;确保设计满足施工需要;加强主要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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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 |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老旧小区改造规划》 |
全面有序推进市属老旧小区改造。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市属需改造老旧小区的改造任务;支持配合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改造;重点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危楼、简易楼改造工作;提高规划设计和适老化改造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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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 |
《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聚焦城市建成区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不搞大拆大建,除城镇棚户区改造外,原则上不包括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储备、房地产一级开发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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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
2015.5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 |
明确了区县政府是城市更新工作的主体,规定城市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需求形成区域评估报告、更新规划政策内容、土地政策内容等。 |
2017.7 |
《关于深化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历史风貌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 |
各区政府在风貌评估阶段,可以按照本市相关管理规定,根据“历史毛地出让”、旧区改造等不同情形,合理确定保护更新模式,鼓励多方共同参与历史风貌保护项目的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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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 |
《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土地实施细则》 |
规范本市城市更新活动,建立科学、有序的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组成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更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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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 |
《上海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
到2020年,全市完成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3000万平方米,其中,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900万平方米;完成4000台使用满15年的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工作,基本完成存在安全使用隐患住宅电梯的修理、改造、更新任务,实现使用满15年以上患住宅电梯的修理、改造、更新任务,实现使用满15年以上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推进住宅小区安防监控系统改造更新;开展高层住宅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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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留改拆并举深化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的若干意见》 |
推进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重点实施纳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成套改造、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厨卫改造等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工程。“十三五” 期间,实旌各类旧住房修缮改造5000万平方米,其中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1500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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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 |
《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办法》 |
为推进本市旧住房综合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条件,该《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城镐旧住房综合改造及其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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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 |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
完善城市更新法规政策体系,积极开展政府与企业的多方式合作,探索城市有机更新中的实施路径、推进方式和资源利用机制,形成可复制的城市更新行动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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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 |
《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 |
明确由市级层面编制城市更新指引、区级层面编制更新行动计划;城市更新由通过避选产生的“更新统筹主体”,负责.编制区域更新方案;同时提出了一系列政策供给,涉及规划、用地、标准、金融、财税等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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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
2015.12 |
《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 |
明确了工作原则、分工机制、城市更新的范围、城市更新的方式、城市更新主体、城市更新资金筹措与使用等内容。 |
2016.12 |
《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 |
坚持政府主导,在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前杜绝企业进入,按照“片区策划一编制方案一项目实施”三阶段设计,进一步理顺和简化改造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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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6 |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釣用地的实施意见》 |
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组织;坚持协调发展,加强规划引领;坚持利益共享,推动连片更新改造;坚持放管结合,提高审批效率;坚持市场导向,加强激励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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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 |
《广州市深人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包括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旧村庄全面改造、加大国有土地上旧厂房改造收益支持、成片连片改造、城市更新徽改造、加大城市更新项目支持力度、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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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 |
《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法》 |
进一步明确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标准,规范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的核算方式,科学测算项目改造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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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项目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对城市更新项目监督管理的适用范围、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机制、职责和义务、保障措施等各个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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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安置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
根据城市更新实际工作情况,本办法主要对城市更新安置房项目建设实施的主体于以明确;城市更新安置房可以通过新建、移交接收、购买、租赁、调整使用等方式筹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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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5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分两个目标完成:第一阶段:到2021年底完成已纳人政府投资计划的323个项目(484个小区) ;完成摸查工作,基本建成数据库;推动一批社会资本参与改造的试点项目实施。第二阶段:到2025年底,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老旧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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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 |
《广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征求意见稿)》 |
提出城市更新应当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系统观念、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成片连片更新,坚持政府统筹、多方参与,规划引领、系统有序,民生优先、共治共享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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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 |
2016.10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 |
为了进步推进城市更新领城强区放权, 决定在全市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由各区政府审批,报市规划国土委备案。 |
2016.11 |
《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 |
积板鼓励开展各类旧区综合整治,推进以城中村、旧工业区为主要对象的拆除重建,提升共配套水平,提高基础系統支撑能力与城市安全保障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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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的决定 |
1)删除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六条至第三十九条,删除第三十五条中“本办法”字样;2)在第五十条后增加一条:“为了 推进强区放权,加快城市更新实施,市政府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调整职责分工,创新工作机制,并向社会公布。在第四十八条后增加一条:“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的具体规定,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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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
规定了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搬迁安置补偿和奖励标准,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模式,以及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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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 |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综合整治总体规划( 2019-2025)》 |
推进城中村有机更新,将城中村改造工作与全市住房保障、公共配套设施和重大项目落地等工作相结合。控制城中村拆除新建类改造项目的节奏,确定未来6年内保留的城中村规模和空间分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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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6 |
《关于深人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
推动城市更新工作实现从“全面铺开”向“有促有控”、从“改差补缺”向“品质打造”、从“追求速度”向“保质提效”、从“拆建为主”向“多措并举”转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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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 |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 |
不仅完善了更新改造的实施方式和程序,还创设了“个别征收+行政诉讼"制度,保障了城市更新双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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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 |
《深圳市住房发展2021年度实施计划》 |
计划更新整备用地91公顷;旧住宅区拆除改造(棚户区改造)用地81公顷。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LC)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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