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行业分类为“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类下的“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行业分类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下的“I6520集成电路设计”。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行业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之“1.3.4新型信息技术服务”之“6520集成电路设计”。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集成电路行业的监管体制
我国集成电路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工信部负责制订我国集成电路行业的产业政策、产业规划,组织制订行业的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对行业的发展方向进行宏观调控。工信部下属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是工信部直属事业单位,全面承担了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维护、运营和管理工作。
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CSIA)是由全国半导体界从事集成电路、半导体分立器件、半导体材料和设备的生产、设计、科研、开发、经营、应用、教学的单位、专家及其它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下设集成电路分会、半导体分立器件分会、封装分会、集成电路设计分会和支撑业分会、MEMS分会共6个分会。我国集成电路行业已基本实现市场化竞争,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2)电能表行业相关监督体制
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2年中国智能电网终端设备芯片行业分析报告-市场竞争环境与发展前景评估》显示,芯片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子式电能表等智能电表,是电网企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核心元器件,亦是智能电网建设的重要基础。
电能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法定的强制检定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由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对其进行检验和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亦规定了电力用户应当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电能表作为重要的电力设备,主要由电力企业安装、使用和管理,并受电力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2、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行业标准
(1)集成电路行业政策
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属于国家高度重视和鼓励发展的行业。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针对集成电路行业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范了行业发展秩序,推动该行业发展壮大。2010年以来,有关集成电路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序号 |
发布时间及部门 |
政策文件名称 |
有关本行业的主要内容 |
1 |
2021年3月国家发改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纲要指出,在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基础核心领域,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瞄准包括集成电路在内的前沿领域,实施一批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集成电路在内的产业创新发展;围绕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布局建设一批国家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
2 |
2020年1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 |
为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给予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产业企业不同程度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
3 |
2020年7月国务院 |
《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 |
从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八方面提出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鼓励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发展 |
4 |
2020年1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8部门 |
《关于推动服务外包加快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发〔2020〕12号) |
将企业开展云计算、基础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区块链等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纳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范围。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外包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示范企业 |
5 |
2019年5月财政部、税务总局 |
《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68号) |
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6 |
2018年4月工信部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工业通信业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8〕99号) |
大力推进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建议,进一步强化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
7 |
2017年2月国家国家发改委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 |
明确集成电路等电子核心产业地位,并将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 |
8 |
2018年3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工信部 |
《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 |
2018年1月1日后投资新设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
9 |
2017年12月国务院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
大力支持集成电路、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网络安全、人工智能等事关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等学科专业建设。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及新经济发展,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加快推进新工科建设 |
10 |
2017年2月财政部、税务总局 |
《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7号) |
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其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应在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予以扣除 |
11 |
2017年1月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4号) |
优先在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建设一批集成电路实训基地,构建我国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学科专业集群,加快人才培养和产业关键技术研发 |
12 |
2016年12月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3号) |
加大面向新型计算、5G、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的芯片设计研发部署,推动32/28nm、16/14nm工艺生产线建设,加快10/7nm工艺技术研发,大力发展芯片级封装、圆片级封装、硅通孔和三维封装等研发和产业化进程,突破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软件 |
13 |
2016年11月国务院 |
《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7号) |
启动集成电路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工程,实施一批带动作用强的项目,推动产业能力实现快速跃升。加快先进制造工艺、存储器、特色工艺等生产线建设,提升安全可靠CPU、数模/模数转换芯片、数字信号处理芯片等关键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和应用水平,推动封装测试、关键装备和材料等产业快速发展 |
14 |
2016年7月国务院 |
《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43号) |
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攻克14纳米刻蚀设备、薄膜设备、掺杂设备等高端制造装备及零部件,突破28纳米浸没式光刻机及核心部件,研制300毫米硅片等关键材料,研发14纳米逻辑与存储芯片成套工艺及相应系统封测技术,开展75纳米关键技术研究,形成28-14纳米装备、材料、工艺、封测等较完整的产业链,整体创新能力进入世界先进行列 |
15 |
2016年5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 |
对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标准做出了明确界定 |
16 |
2015年6月国家发改委 |
《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 |
提出重点开展集成电路工程建设,着力提升先进工艺水平、设计业集中度和产业链配套能力,选择技术较为成熟、产业基础好,应用潜力广的领域,加快高性能集成电路产品产业化 |
17 |
2015年5月国务院 |
《中国制造2025》 |
着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水平,不断丰富知识产权(IP)核和设计工具,突破关系国家信息与网络安全及电子整机产业发展的核心通用芯片,提升国产芯片的应用适配能力。到2025年,70%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实现自主保障 |
18 |
2014年6月国务院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 |
提出了“到2015年,集成电路产业销售收入超过3500亿元。移动智能终端、网络通信等部分重点领域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接近国际一流水平。到2020年,集成电路产业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全行业销售收入年均增速超过20%,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幅增强。移动智能终端、网络通信、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重点领域集成电路设计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产业生态体系初步形成”的发展目标 |
19 |
2013年8月国务院 |
《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 |
指出以重点整机和信息化应用为牵引,依托国家科技计划(基金、专项)和重大工程,大力提升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工艺技术水平 |
20 |
2012年07月国务院 |
《“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 |
指出围绕重点整机和战略领域需求,大力提升高性能集成电路产品自主开发能力,突破先进和特色芯片制造工艺技术,先进封装、测试技术以及关键设备、仪器、材料核心技术,加强新一代半导体材料和器件工艺技术研发,培育集成电路产业竞争新优势 |
21 |
2012年0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
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提供了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
22 |
2011年12月工信部 |
《集成电路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11〕565号) |
“十二五”期间集成电路行业内的专题规划,是集成电路行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加强行业管理的依据 |
23 |
2011年12月国务院 |
《关于印发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47号) |
提出要着力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持续提升先进和特色集成电路芯片生产技术和能力,突破高端通用芯片核心技术,开发面向网络通信、数字视听、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业应用等领域的集成电路产品 |
24 |
2011年1月国务院 |
《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11〕4号) |
财税优惠政策:继续实施完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五免五减半”等优惠政策。投融资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集成电路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项目,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推动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利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质押贷款。研究开发政策:充分利用多种资金渠道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此外,在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政策落实等方面提出了对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的鼓励政策 |
25 |
2010年7月财政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0〕28号) |
对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使用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进口项目(课题)所需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含软件工具及技术)、零部件、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智能电网终端设备领域相关政策
芯片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电网终端设备,主要运用在智能电表中,因此行业发展受智能电网终端设备领域相关政策影响较大。2010年以来,有关智能电网终端设备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序号 |
发布时间及部门 |
政策文件名称 |
有关本行业的主要内容 |
1 |
2021年3月国家电网 |
《“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 |
加快电网发展,加大技术创新,推动能源电力从高碳向低碳、从以化石能源为主向以清洁能源为主转变,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消费方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加快信息采集、感知、处理、应用等环节建设,推进各能源品种的数据共享和价值挖掘。到2025年,初步建成国际领先的能源互联网 |
2 |
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智能电网用智能电表(具有发送和接收信号、自诊断、数据处理功能)为鼓励类产品 |
3 |
2019年10月国家电网 |
《泛在电力物联网白皮书(2019)》 |
通过泛在电力物联网建设,充分应用“大云物移智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先进通信技术,实现电力系统各个环节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实现“数据一个源、电网一张图、业务一条线”,广泛连接内外部、上下游资源和需求,打造能源互联网生态圈,适应社会形态,打造行业生态,培育新兴业态,支撑“三型两网”世界一流能源互联网企业建设。泛在电力物联网的建设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到2021年初步建成泛在电力物联网;第二阶段,到2024年建成电力物联网 |
4 |
2017年6月工信部 |
《关于全面推进移动物联网(NB-IoT)建设发展的通知》(工信厅通信 函[2017]351号) |
推广NB-IoT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以水、电、气表智能计量、公共停车管理、环保监测等领域为切入点,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发展NB-IoT在城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中的应用,助力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
5 |
2016年1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国能电力[2015]290号) |
升级改造配电网,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加大城乡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基本建成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配电网,适应电力系统智能化要求,全面增强电源与用户双向互动,支持高效智能电力系统建设 |
6 |
2016年8月国家能源局 |
《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 |
推进配电自动化和智能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实现配电网可观可控。推进用电信息采集全覆盖。加快智能电表推广应用,全面建设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推进用户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2020年,智能电表覆盖率达到90% |
7 |
2016年7月国务院 |
《“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发〔2016〕43号) |
聚焦部署大规模可再生能源并网调控、大电网柔性互联、多元用户供需互动用电、只能电网基础支撑技术等重点任务,实现智能电网技术装备与系统全面国产化,提升电力装备全球市场占有率 |
8 |
2016年2月国家发改委 |
《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6〕9号) |
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电能在农村家庭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大幅提高 |
9 |
2015年8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国家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快配电网建设改造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5〕1899号) |
加强配电自动化建设。提高配电网运行监测、控制能力,实现配电网实时可观可控,变“被动报修”为“主动监控”,缩短故障恢复时间,提升服务水平。中心城市(区)、城镇地区合理配置配电终端,缩短故障停电时间,实现网络自愈重构;乡村地区推广简易配电自动化,提高故障定位能力,切实提高实用化水平 |
10 |
2015年7月国家能源局 |
《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国能电力〔2015〕290号) |
加快智能电表推广应用,全面建设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推进用户用电信息的自动采集。探索应用多元化、网络化、双向实时计量技术和用电信息采集技术,全面支撑用户信息互动、分布式电源及多元化负荷接入等业务,为实现智能双向互动服务提供信息基础。2020年,智能电表覆盖率达到90% |
11 |
2015年7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关于促进智能电网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运行〔2015〕1518号) |
完善煤、电、油、气领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支持水、气、电集采集抄,建设跨行业能源运行动态数据集成平台,鼓励能源与信息基础设施共享复用。推广智能计量技术应用,完善多元化计量模式和互动功能 |
12 |
2014年9月国家电网 |
《配电自动化系统信息集成规范》 |
标准发布后,将广泛用于国网公司配电自动化系统与相关专业系统的信息集成,推动营销、配电业务领域应用系统数据整合,提升中国电网运行效率 |
13 |
2013年9月工信部 |
《信息化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13〕362号) |
加快基础设施智能化——电网智能化试点工程,组织实施清洁能源发电储输和配电自动化、智能变电、双向互动用电、电网综合调度等试点,完善电网基础体系、技术支撑体系、智能应用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 |
14 |
2012年3月科学技术部 |
《智能电网重大科技产业化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国科发计〔2012〕232号) |
在智能电网的九项重大科技产业化工程中,“新一代高性能电力线载波(宽带/窄带)关键通信技术”被列为第七项电网信息与通信技术领域的重要技术之一 |
15 |
2010年6月国家电网 |
《智能电网关键设备(系统)研制规划》 |
在中国首次系统地提出了包括7个技术领域、28个技术专题和137项关键设备的研制规划,包括智能电表、智能插座、电动汽车充放电设备等 |
16 |
2010年3月国家电网 |
《国家电网智能化规划总报告》 |
为实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的“全覆盖、全采集、全费控”,将重点支持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专用芯片、采集终端、主站系统、智能电表等用电信息采集关键设备的研发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ZX)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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