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军用车辆配套装备行业分类为“其他制造业(C41)”。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军用车辆配套装备行业属于其他未列明制造业(C4190)。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军用车辆配套装备行业属于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产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机制
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2年中国军用车辆配套装备行业分析报告-行业深度分析与未来动向研究》显示,军用车辆配套装备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军用车辆配套装备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和工信部下属的国防科工局。
(1)工信部
工信部为军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产业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行业标准的研究与起草,行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以及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军工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军工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2)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依据市场化原则对军工行业实施监管,负责项目核准、备案和审批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推动和协调重大项目的筹划、储备工作并推动实施。
(3)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的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主要履行全军装备发展规划计划、研发试验鉴定、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能,着力构建由军委装备部门集中统管、军种具体建管、战区联合运用的体制架构。
(4)国防科工局
国防科工局具体负责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计划、政策、标准及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监督。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的发展规划、结构布局、总体目标;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建设、军转民规划和行业发展规划。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军用车辆配套装备行业涉及军用产品的制造、非金属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发布时间 |
相关政策法规 |
主要内容 |
1996年 |
《军品价格管理办法》 |
明确规定了制定军品价格的规则、军品价格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军品价格制定与调整的程序和军品价格的构成。 |
2005年 |
《军工产品定型工作规定》 |
明确了军工产品定型工作的基本任务、基本原则、基本内容、管理体制、工作机制等。 |
200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军工产品定型程序和要求》 |
规定了军工产品定型的程序、内容和要求,适用于军工产品定型工作。 |
2008年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 |
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范围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需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申请许可的必要条件包括具备相适应的保密资格、经评定合格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 |
2010年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流程。 |
2010年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规则》 |
为了加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规范。 |
201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
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并对国家秘密的范围及密级、保密制度、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
2010年 |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
要求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 |
2011年 |
《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条例》 |
对企事业单位对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的管理、使用、处置等行为作了相关规定。 |
2014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
规定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涉及国家秘密的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应当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
2015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
对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与职责,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
2015年 |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 |
对申请装备承制资格的单位审查的方式、内容、程序、注册和监督管理等一系列活动进行了统一规范。 |
2015年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联合审查工作规则(试行)》 |
简化准入程序,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与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联合审查工作。 |
2016年 |
《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
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过程中涉及军品科研生产能力结构布局、军品科研生产任务和能力建设项目、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管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条件、国防知识产权、安全保密等事项的管理办法,以保证军工能力安全、完整、有效和国家秘密安全。 |
2016年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 |
规范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
2017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为承担军队装备及配套产品论证、研制、生产、试验、维修和服务任务的组织规定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并为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评定提供了依据。 |
2019年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通过许可管理和备案管理方式,掌握从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科研生产能力保持情况,实现对我国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的有效监控。 |
2019年 |
《军品定价议价规则(试行)》 |
原《军品价格管理办法》废止,推行军品定价和军品议价相结合的价格管理机制。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军工行业相关产业政策
发布时间 |
行业政策 |
相关主要内容 |
2009年 |
《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放开类2010年版)》 |
“武器装备专用树脂基复合材料及其制品开发生产、武器装备专用特种纤维及其制品开发生产”属于投资领域中的放开类。 |
2013年 |
《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 |
带动国防科技领域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联动,确定了在未来五年完成国防科技领域装备的智能化及制造过程的自动化,促进形成产业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显著提高的阶段性工作目标。 |
2013年 |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
健全国防工业体系,完善国防科技协同创新体制,改革国防科研生产管理和武器装备采购体制机制,引导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
2016年 |
《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 |
着眼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构建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顺畅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国家主导、需求牵引、市场运作相统一的工作运行体系,系统完备、衔接配套、有效激励的政策制度体系。分类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健全军民融合发展法规制度和创新发展机制。 |
2017年 |
《“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 |
到2020年基本形成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加强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能力建设,主要是统筹布局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实施科技军民融合重点专项,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动科技创新资源统筹共享,加强科研平台共建共用,推动科技基础资源的军民互通共享。 |
2017年 |
《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 |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为引领,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完善政策法规,落实改革举措,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实现军民资源互通共享和相互支撑、有效转化,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 |
2018年 |
《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纲要》 |
准确把握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任务,推进基础设施统筹建设和资源共享、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发展、军民科技协同创新、军地人才双向培养交流使用、社会服务和军事后勤统筹发展、国防动员现代化建设、新兴领域军民深度融合。 |
2019年 |
《新时代的中国国防》 |
客观分析当前的国际安全形势和中国安全环境,系统阐述新时代中国防御性国防政策,全面介绍中国军队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的情况,全景式介绍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多维度介绍中国国防费情况,深入介绍中国军队维护世界和平稳定,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做的积极努力和重大贡献。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3)复合材料行业相关行业政策
发布时间 |
行业政策 |
相关主要内容 |
2015年 |
《中国制造2025》 |
以特种金属功能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和先进复合材料为发展重点,加快研发先进熔炼、凝固成型、气相沉积、型材加工、高效合成等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和装备,加强基础研究和体系建设,突破产业化制备瓶颈。积极发展军民共用特种新材料,加快技术双向转移转化,促进新材料产业军民融合发展。 |
2016年 |
《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 |
紧紧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等重大需求,以耐高温及耐蚀合金、高强轻型合金等高端装备用特种合金,反渗透膜、全氟离子交换膜等高性能分离膜材料,高性能碳纤维、芳纶纤维等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高性能永磁、高效发光、高端催化等稀土功能材料,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和新型显示材料,以及新型能源材料、生物医用材料等为重点,突破材料及器件的技术关和市场关,完善原辅料配套体系,提高材料成品率和性能稳定性,实现产业化和规模应用。 |
2016年 |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
加强新材料产业上下游协作配套,在航空铝材、碳纤维复合材料、核电用钢等领域开展协同应用试点示范,搭建协同应用平台。 |
2017年 |
《“十三五”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加强我国材料体系的建设,大力发展高性能碳纤维与复合材料、高温合金、军工新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新型显示技术、特种合金和稀土新材料等,满足我国重大工程与国防建设的材料需求。 |
2018年 |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2018)》 |
“0207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制造”属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范畴。 |
2018年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高性能纤维及制品和复合材料”被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 |
2019年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高性能玻璃纤维及玻纤制品技术开发与生产”、“航空航天、环保、海工、电工电子、交通、能源、建筑、物联网、畜牧养殖等领域用热塑性、热固性复合材料产品及其高效成型制备工艺和装备”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产业。 |
2021年 |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
“复合材料、激光防护材料的研制与生产”列入陕西省新增鼓励类产业。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ZX)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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