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电子商务行业属于‚F52零售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电子商务行业属于‚F52零售业‛之‚F5292互联网零售‛。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2022年中国电子商务行业分析报告-行业现状调查与未来商机分析》显示,电子商务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网络购物等面向消费者的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拟订电子商务相关标准、规则,组织和参与电子商务规则和标准的对外谈判、磋商和交流,推动电子商务的国际合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包括互联网行业管理(含移动互联网);协调电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的建设,促进网络资源共建共享;组织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加强信息通信业准入管理,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电信和互联网相关行业自律和相关行业组织发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等,在职责范围内指导各地互联网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中国互联网协会是电子商务行业自律组织。中国互联网协会主要制定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自律规范和公约,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调解会员纠纷,促进会员间沟通与协作,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维护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护公民的信息安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用户合法权益;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开展互联网行业资质及职业资格审核、评价评估及评比表彰等工作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1) 法律法规
发布日期 |
颁布部门 |
法规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1年3月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
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以下简称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亦适用于在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信息网络活动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明确了网络交易经营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责任义务。 |
2019年4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年修订) |
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该法的各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
2018年12月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注〔2018〕236号) |
积极支持、鼓励、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结合电子商务虚拟性、跨区域性、开放性的特点,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采取互联网办法,按照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为依法应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提供便利,促进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
2018年10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修正)》 |
为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广告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对广告内容准则、广告行为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范。 |
2018年8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
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 |
2013年10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年修正) |
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并提出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
2011年4月 |
商务部 |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商务部公告2011年第18号) |
对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站内经营者予以明确定义,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设立与基本行为规范、平台经营者对站内经营者的管理与引导、平台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合理保护、平台经营者与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协调等方面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进行规范。 |
2011年1月 |
国务院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8号)(2011年修订) |
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
2011年1月 |
商务部 |
《关于规范网络购物促销行为的通知》(商商贸发〔2011〕3号) |
引导企业依法促销、保证促销商品质量、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查处不实宣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 |
2009年4月 |
商务部商业改革司 |
《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10518-2009)和《网络交易服务规范》(SB/T10519-2009) |
《电子商务模式规范》规定了电子商务模式的基本要求以及B2C、B2B、C2C等主要模式在经营管理主体、交易内容、在线支付、网址报备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网络交易服务规范》规定了电子商务B2B、B2C和C2C各模式中网络交易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网络支付平台提供商和网络交易辅助服务提供商的行为服务规范。 |
2007年3月 |
商务部 |
《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暂行)》(商务部公告2007年第19号) |
旨在维护网上交易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网上交易健康有序发展。对网上交易及其参与方、网上交易的基本规则、网上交易促进等作出指导意见。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 行业政策
发布日期 |
颁布部门 |
法规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1年10月 |
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和发展改革委 |
《电子商务‚十四五‛发展规划》 |
确定电子商务‚十四五‛发展目标:到2025年,我国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幅增强,网络零售持续引领消费增长,高品质的数字化生活方式基本形成。电子商务与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全面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改造,成为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电子商务深度链接国内国际市场,企业国际化水平显著提升,统筹全球资源能力进一步增强,‚丝路电商‛带动电子商务国际合作持续走深走实。电子商务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电子商务成为经济社会全面数字化转型的重要引擎,成为就业创业的重要渠道,成为居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来源,在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到2035年,电子商务成为我国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大幅跃升的重要驱动力,成为人民群众不可或缺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资源高效配置的重要引擎,成为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成为经济全球化的重要动力。 |
2021年2月 |
商务部 |
《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评价规范》 |
提出了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的信息来源和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等,指导电子商务企业、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及相关社会组织等依照统一的标准,建立、评价并不断完善电子商务企业诚信档案,为推动多方共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应用提供技术支撑。 |
2019年8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
引导电商平台以数据赋能生产企业,促进个性化设计和柔性化生产,培育定制消费、智能消费、信息消费、时尚消费等商业新模式。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支持线下经营实体加快新理念、新技术、新设计改造提升,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扩大电子商务进农村覆盖面,优化快递服务和互联网接入,培训农村电商人才,提高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扩大农村消费。 |
2018年1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 |
在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共同提升配送效率。引导电子商务、物流和快递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
2017年9月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
推进电子商务规制创新,加强电子商务产业载体、物流体系、人才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电子商务服务质量。 |
2017年8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 |
扩大电子商务服务领域。鼓励电商、物流、商贸、邮政等社会资源合作构建农村购物网络平台。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工业电商服务平台。培育基于社交电子商务、移动电子商务及新技术驱动的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完善新型平台生态体系。积极稳妥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
2017年1月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促进移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
深化移动互联网国际交流合作,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围绕“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推进网上丝绸之路国际合作,促进移动互联网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大力发展跨境移动电子商务。支持移动互联网企业走出去,鼓励通过多种方式开拓国际市场,加大移动互联网应用、产品、服务海外推广力度,构建完善跨境产业链体系,不断拓展海外发展空间。 |
2017年1月 |
商务部 |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
引导电子商务、物流和快递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
2016年12月 |
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和发展改革委 |
《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规划》 |
确定电子商务“十三五”发展目标:电子商务全面融入国民经济各领域,发展壮大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产业,推动形成全球协作的国际电子商务大市场;电子商务经济进入规模发展阶段,成为经济增长和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动力;电子商务全面覆盖社会发展各领域,带动教育、医疗、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创新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惠及城乡的重要平台。 |
2016年5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 |
推动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在线增值服务,鼓励发展面向智能产品和智能装备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和服务,拓展产品价值空间,实现从制造向“制造+服务”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工业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支持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立行业在线采购、销售、服务平台,推动建设一批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
2015年7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
提出巩固和增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领先优势,大力发展农村电商、行业电商和跨境电商,进一步扩大电子商务发展空间;鼓励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大数据资源,提升企业精准营销能力,激发市场消费需求;鼓励企业利用移动社交、新媒体等新渠道,发展社交电商、“粉丝”经济等网络营销新模式。 |
2015年5月 |
国务院 |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 |
提出对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降低准入门槛、合理降税减负、加大金融服务支持、维护公平竞争,并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
2013年11月 |
商务部 |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商电函〔2013〕911号) |
提出到2015年,电子商务基础法规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用促进的政策环境基本形成,协同、高效的电子商务管理与服务体制基本建立;电子商务支撑服务环境满足电子商务快速发展需求,电子商务服务业实现规模化、产业化、规范化发展。 |
2010年6月 |
商务部 |
《关于促进网络购物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商商贸发〔2010〕239号) |
提出完善面向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的配套服务体系,鼓励服务提供商进一步增强专业化服务能力,优化服务模式,完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范围,降低服务成本,促进相关领域深化电子商务应用。 |
2009年12月 |
商务部 |
《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商商贸发〔2009〕540号) |
为进一步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提出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开拓网上市场、促进商品批发环节应用推广网上交易、加快发展面向消费者的专业网络购物企业、推动实体市场交易与网上市场交易有机结合、完善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政策等一系列指导意见。 |
2007年12月 |
商务部 |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商改〔2007〕490号) |
提出充分认识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重要意义;规范电子商务信息传播行为,优化网络交易环境;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促进网络市场和谐有序;规范电子支付行为,保障资金流动安全;规范电子商务商品配送行为,健全物流支撑体系。 |
2005年1月 |
国务院 |
《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正〔2005〕2号) |
提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要求充分认识电子商务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完善政策法规环境,规范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信用、认证、标准、支付和现代物流建设,形成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体系;提升电子商务技术和服务水平,推动相关产业发展等。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ZX)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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