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服务行业属于“M74专业技术服务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服务行业属于“M74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M7484工程设计活动”、“M7485规划设计管理”和“M7486土地规划服务”。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服务行业属于“03创意设计服务”下的“032设计服务”行业。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规划设计服务行业发展趋势研究与未来投资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服务行业由自然资源部及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管理,并接受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自律性管理。
(1) 自然资源部及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依照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家整合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和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组建自然资源部及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自然资源部及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是我国城乡规划领域的主要负责部门。
(2)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的主要相关职责包括: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是我国工程设计领域的主要负责部门。
(3) 自律性行业协会
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服务行业的自律性协会主要为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
中国城市规划协会主要职责为组织研究城市规划行业改革与发展的有关问题,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的意见和建议;总结、交流和推广城市规划行业的先进经验,总结、交流和在全行业推广科研、设计、信息交流等方面的优秀成果等。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主要职责为开展行业调查研究,收集研究国内外行业基础资料,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提供依据;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改革发展。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我国规划设计及工程设计行业较为重要的法律法规如下:
类别 |
序号 |
法律法规名称 |
生效/修正日期 |
颁布单位 |
综合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2021年4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017年12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3 |
《中华人员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2014年8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4 |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 |
2018年6月 |
发改委 |
|
5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2018年1月 |
发改委 |
|
6 |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2017年5月 |
住建部 |
|
规划设计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 |
2021年6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2019年8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2019年4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2017年11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
11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2016年2月 |
国务院 |
|
12 |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 |
2011年9月 |
国务院 |
|
13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2011年1月 |
国务院 |
|
14 |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
2008年7月 |
国务院 |
|
15 |
《城市设计管理办法》 |
2017年6月 |
住建部 |
|
16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
2016年1月 |
住建部 |
|
17 |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
2011年1月 |
住建部 |
|
18 |
《镇(乡)域规划导则(试行)》 |
2010年11月 |
住建部 |
|
19 |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
2010年7月 |
住建部 |
|
20 |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
2003年5月 |
文化部 |
|
21 |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
2006年4月 |
住建部 |
|
工程设计 |
2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2011年7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3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2017年10月 |
国务院 |
|
24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2000年1月 |
国务院 |
|
2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
1995年9月 |
国务院 |
|
26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2015年6月 |
环保部 |
|
27 |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
2014年8月 |
住建部 |
|
28 |
《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
2021年7月 |
自然资源部 |
|
29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2007年9月 |
住建部 |
|
30 |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
2002年1月 |
国家计委、住建部 |
|
工程总承包及管理 |
31 |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 |
2021年1月 |
住建部 |
32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
2019年12月 |
住建部、发改委 |
|
33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2015年3月 |
住建部 |
|
智慧城市 |
3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2017年6月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3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
2016年2月 |
国务院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行业发展的有关政策
国家对规划设计和工程设计服务行业提出了一系列的产业政策,鼓励和支持本行业发展。具体政策如下:
发布时间 |
文件名称 |
政策要点 |
发布单位 |
2021年11月 |
《关于开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试点工作的通知》 |
探索城市更新统筹谋划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实施模式。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开展既有建筑调查评估,建立存量资源统筹协调机制。探索建立城市更新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拆除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分类探索更新改造技术方法和实施路径,鼓励制定适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标准规范。苏州市被列为第一批城市更新的21个试点城市之一。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21年4月 |
《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
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终端系统。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通管”,拓展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 |
发改委 |
2021年3月 |
《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指导意见》 |
将历史文化遗产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对历史文化遗产及其整体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管理严格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区域的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健全“先考古,后出让”的政策机制;促进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
自然资源部、国家文物局 |
2021年1月 |
《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 |
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工作。2021年基本完成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明确村庄布局分类。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对暂时没有编制规划的村庄,严格按照县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确定的用途管制和建设管理要求进行建设。编制村庄规划要立足现有基础,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完善建设标准和规范,提高农房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加强村庄风貌引导,保护传统村落、传统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加大农村地区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 |
国务院 |
2020年7月 |
《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
编制专项改造规划和计划。各地要进一步摸清既有城镇老旧小区底数,建立项目储备库。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有关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以及电力、通信、供水、排水、供气、供热等专业经营单位的相关管线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 |
国务院 |
2019年10月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节能建筑、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技术、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列入鼓励内目录 |
发改委 |
2019年5月 |
《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
要求分级分类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重点,强化对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在市县及以下编制详细规划。 |
国务院 |
2019年2月 |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
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加强政策协调和规划衔接,优化区域功能布局,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 |
国务院 |
2017年12月 |
《关于将北京等1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通知》 |
通过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研究提出破解当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问题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功能,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基因。在此背景下,苏州市被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10个试点城市之一。 |
住建部 |
2017年9月 |
《关于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通知》 |
明确提出关于加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的四个要求:做好历史建筑的确定、挂牌和建档;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价值;不拆除和破坏历史建筑;不在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地区建高层建筑。 |
住建部 |
2017年4月 |
《关于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的通知》 |
在各地推荐和已开展的工作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决定将北京等2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城市设计试点城市,苏州荣选为城市设计试点之一。 |
住建部 |
2017年3月 |
《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 |
明确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双修”作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补足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重点,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治理“城市病”,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打造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 |
住建部 |
2017年1月 |
《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 |
将人居环境设计服务业(基于大数据、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和先进理念的人居环境设计服务,在城乡规划、园区和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等方面的应用)列为战略新兴产业。 |
发改委 |
2016年6月 |
《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有利于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有利于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促进企业做优做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实施。 |
住建部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ZX)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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