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汽车后市场精细化学品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汽车后市场精细化学品属于第26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汽车后市场精细化学品行业发展现状研究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汽车后市场精细化学品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后市场精细化学品行业协会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中国汽车后市场总会、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此外,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分会、中国包装联合会气雾剂专业委员会等其他重要部门机构对汽车后市场精细化学品行业也构成了一定影响,上述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行业主管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行业进行宏观调控以及产业政策的制定,组织制订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参与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改造、质量管理等工作。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提出包括汽车产业和石油化工产业在内的工业发展战略,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拟订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组织领导和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编制国家重大技术装备规划,协调相关政策;工业、通信业的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等。
(2)行业协会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的研究制定和贯彻实施;根据授权开展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分析、发布行业信息;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展行业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奖励评审及行业荣誉评选工作,参与行业资质认证、事故认定等相关工作;开展行业自律,制订并组织实施自律性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推动责任关怀和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促进行业诚信建设和社会责任建设,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研究行业协会发展共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调查研究汽车行业经济运行、技术进步、资产重组等方面的情况,为政府制定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技术政策、行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及行业发展方向等提供建议和服务;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汽车行业技术与经济信息;受政府部门委托,组织并修订汽车工业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组织宣传贯彻各项技术标准并提供有关建议等。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是由汽车(含二手车)销售企业、汽车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汽车跨国公司在华机构、汽车拍卖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经纪公司、汽车配件、摩托车及配件销售企业、汽车有形市场、汽车俱乐部、汽车装饰美容及用品销售服务企业、汽车租赁企业,地方汽车流通行业组织,相关科研、教学单位、社会团体,相关媒体、网站以及个人自愿参加的全国性汽车服务贸易行业社团组织,总部设在北京,于1990年由民政部正式批准成立。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成立于2001年4月,协会下设汽车维修检测工作委员会、专家工作委员会、事故汽车修理工作委员会、汽车装饰美容工作委员会、汽车制造企业售后服务工作委员会、汽车维修配件工作委员会、汽车维修救援工作委员会和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等八个分支机构。协会主要职责为: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行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和会员的权益;参与汽车维修行业发展战略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立法工作提供建议;组织学术研究和行业标准研究,开展咨询服务及技术推广等工作,参与汽车维修行业的技术、科研成果鉴定工作;收集、整理、分析汽车维修行业的信息资料,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会员提供服务;组织汽车维修行业培训工作;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3)其他相关部门机构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分会:接受政府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委托,组织评价摩擦学领域科学技术成就,宣传中国摩擦学领域科学技术重大进展;承担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委托交办的科学技术重大项目或课题的论证、评估、咨询和成果鉴定工作;开展国际科技交流活动,组织对外技术咨询和中介活动,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兴办继续教育,组织科学技术普及推广和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活动等。
中国包装联合会气雾剂专业委员会:经民政部批准的全国性非营利社团组织,接受国家民政部和中国包装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主要职能: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反映会员和行业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及国家和行业标准;制订并实施行业自律公约;维护国家、行业和用户利益,反不正当竞争和侵权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开展行业调查和信息搜集、统计与分析工作,向会员及政府部门提供行业状况、发展趋势、市场预测等信息;举办展览、学术交流、教育普及和技能培训;参与国际同业间的活动和事务,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1)法律法规
序号 |
法律法规名称 |
发布单位 |
实施年份 |
1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 法》(2017年修订)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2017年 |
2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14年修正本) |
国务院 |
2014年 |
3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13年修正本) |
国务院 |
2013年 |
4 |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
2012年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修正本)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2年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产业政策
序号 |
产业政策 |
颁布单位 |
相关内容 |
1 |
《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 |
商务部(2021年) |
汽车是消费市场的“顶梁柱”。立足新时期汽车市场新情况、新特点、新趋势,从汽车全生命周期着眼,将扩大汽车消费和促进产业长远发展相结合,不断完善汽车消费政策,有序取消行政性限制消费购买规定,推动汽车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加快建设现代汽车流通体系,助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促进汽车市场高质量发展。从汽车全生命周期着眼,抓住新车、二手车、报废车等关键环节,全链条促进汽车消费市场发展。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发展汽车租赁共享,培育更多细分市场,促进电动化、共享化发展。坚持创新引领,适应汽车产业重心向后市场转移发展新趋势,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升供需适配性。 |
2 |
《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11部门(2020年) |
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畅通二手车流通交易;用好汽车消费金融;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实施有关要求。 |
3 |
《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 |
国家发改委(2019年) |
多措并举促进汽车消费,更好满足居民出行需要,加快繁荣二手车市场。对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落实适用销售旧货的增值税政策,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
4 |
《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 |
国家发改委(2019年) |
着力破除限制汽车消费的市场壁垒,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应用,加快老旧汽车淘汰和城市公共领域用车更新,积极推动农村车辆消费升级。 |
5 |
《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 |
国务院(2019年) |
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促进二手车流通,进一步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应允许符合在用车排放标准的二手车在本省(市)内交易流通。 |
6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国家发改委(2019年) |
将新型精细化学品的开发与生产列入鼓励类产业。 |
7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 |
交通运输部(2019年) |
明确规定汽车用户可自由选择车辆维修保养门店,促进汽车售后服务领域的充分竞争,将维修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
8 |
《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 |
国务院(2018年) |
促进汽车消费优化升级,实施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打破品牌授权单一模式,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深入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便利二手车交易。积极发展汽车赛事、旅游、文化、改装等相关产业,深挖汽车后市场潜力。 |
9 |
《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2017年) |
加快发展汽车后市场及服务业。鼓励发展汽车金融、二手车、维修保养、汽车租赁等后市场服务,促进第三方物流、电子商务、房车营地等其它相关服务业同步发展。 |
10 |
《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 |
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10部门(2014年) |
建立实施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制度:鼓励原厂配件生产企业向汽车售后市场提供原厂配件和具有自主商标的独立售后配件;建立汽车维修配件追溯体系;鼓励发展第三方的汽车维修配件认证机构。 |
11 |
《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 |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等八部门(2015年) |
强制汽车生产者应采用网上信息公开方式,公开所销售汽车车型的维修技术信息,其中包括车辆定期维护、总成及零部件的拆装方法等。 |
12 |
《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2016年) |
促进中小企业智能化改造: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进生产线自动化改造,开展管理信息化和数字化升级试点应用。推广适合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各个环节中的应用。 |
13 |
《中国制造2025》 |
国务院(2015年) |
围绕两化融合、节能降耗、质量提升、安全生产等传统领域改造,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提高企业生产技术水平和效益。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ZX)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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