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智慧供热行业为“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I65)”;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智慧供热行业为“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I653)”下的“信息系统集成服务(I6531)”。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智慧供热行业 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下的 “1.3.4 新型信息技术服务”及“7.1.7 节能研发与技术服务”。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1)行业监管体制
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智慧供热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与投资前景调研报告(2022-2029年)》显示,智慧供热行业已形成市场化的竞争格局,行业内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行业采取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与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监管体制。智慧供热行业的主管部门主要为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工信部,行业自律组织主要为中国城镇供热协会、中 国建筑节能协会和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2)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组织
国家发改委承担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节能减排综合协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制定城市供热系统价格政策、清洁能源供热政策、节能减排补贴政策等的主要部门。
住建部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 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住建部是城镇集中供 热行业管理、推进供热节能等工作的主要部门。
工信部主要负责制定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行业规划级产业政策,引导、扶植产 业总体发展,推动信息服务业创新发展并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中国城镇供热协会是供热节能行业的主要行业自律组织,由热力企业、供热节能服务企业、科研机构、行业专家等组成。中国城镇供热协会在住建部等有关部门的指 导下,负责供热行业管理、行业交流、信息咨询、国际合作等工作。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是建筑节能行业的自律组织,为国内一级协会。在住建部等有 关部门的指导下,中国建筑节能协会负责建筑节能行业管理、行业交流、信息咨询、 技术培训、技术推广等工作,其中也包括推进供热节能相关的发展。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主要对各地软件企业认定机构的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 和检查,负责软件产品登记认证和软件企业资质认证工作,并负责软件产业的市场研 究、信息交流、咨询评估、行业自律、政策研究等工作。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智慧供热行业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表所示:
法律法规名称 | 颁布部门 | 颁布时间 | 相关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 国节约能源法》(2018 年修正) | 全国人大常 委会 | 2018 年10 月 | 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新建建筑或者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用热计量装置、室内温度调控 装置和供热系统调控装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
《 中华人民共和 国 招 标 投 标 法(2017 修正)》 | 全国人大常 委会 | 2017 年12 月 | 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对我国招标、投标活动及开标、 评标、中标等具体环节进行规定。 |
《关于推进北方 采暖地区城镇清 洁供暖的指导意 见》 | 住建部、中 华人民共和 国环境保护 部、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 | 2017 年9 月 | 加快推进燃煤热源清洁化,鼓励采取第三方提供改造、 运营、维护一体化服务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改造; 大力提高热用户端能效。进一步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严格执行供热计量相关规定和标准,做好供热计量设施建 设、使用、收费等工作,促进热用户端节能降耗。 |
《关于印发北方 地区清洁供暖价 格政策意见的通 知》 | 国家发改委 | 2017 年9 月 | 完善集中供热价格政策;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要统筹考虑 改造运行成本、居民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居民供热价格; 加快推进供热计量收费,推行两部制热价。 |
《关于进一步加 强垄断行业价格 监管的意见》 | 国家发改委 | 2017 年8 月 | 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落实煤热、气热价格联动机制, 开展供热成本监审,按照“多用热、多付费”原则,逐 步推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价格制度, 合理引导热力消费。 |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 | 国务院 | 2017 年3 月 | 规定公共机构应当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并对能源消耗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纠正用能浪费现象。 |
《计算机软件保 护条例(2013 修 订)》 | 国务院 | 2013 年1 月 | 为保护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的权益,对软件著作权的权 利范围及其许可使用、转让等事项进行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 国著作权法》 | 全国人大常 委会 | 2020 年11 月 | 为保护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对我国著作权的定义、权 利归属、保护期限、许可与转让等事项进行规定。 |
《民用建筑节能 条例》 | 国务院 | 2008 年8 月 | 对新建、既有民用建筑节能进行规定,要求“实行集中 供热的建筑应当安装供热系统调控装置、用热计量装置 和室内温度调控装置;公共建筑安装用电分项计量装 置。居住建筑安装的用热计量装置应当满足分户计量的 要求。 |
《城市供热价格 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 委、建设部 | 2007 年6 月 | 要求新建建筑要同步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既有建 筑具备条件的,应当进行改造,达到节能和热计量的要 求,实行按两部制热价计收热费。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3、行业主要政策
智慧供热行业涉及的主要监管政策如下表
政策名称 | 颁布部门 | 颁布时间 | 相关内容 |
《2030年前碳达峰 行动方案》 | 国务院 | 2021 年 10月 | 积极推进供热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加快推进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 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广供热计量收费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到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
《 关 于 落 实 < 政府 工 作 报 告 > 重点工 作分工的意见》 | 国务院 | 2021 年 3月 | 扎实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制定 2030 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扩大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促进新型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应用,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节约高 效利用。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以实际行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应有贡献。 |
《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2021 年 2月 | 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建立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动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 |
《关于加强城市地 下市政基础设施建 设的指导意见》 | 住建部 | 2020 年12 月 | 完善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供水等管网建设,降低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促进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 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
《关于清理规范城 镇供水供电供气供 暖行业收费促进行 业高质量发展的意 见》 | 国家发改 委、财政部、 住建部、国 家能源局等 部门 | 2020 年12 月 | 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 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 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 取;城镇集中供暖价格应纳入地方定价目录,实行政府 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热力销售价格,稳步推进计量收费改革,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热电联产的供热企业,应将成本在电、热之间合理分摊。 |
《京津冀及周边地 区 、 汾 渭 平 原 2020-2021 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攻坚行动方案》 | 生态环境部、发改革、工信部、财政部、住建 部、国家能 源局、北京 市政府、天 津市政府、 河北省政 府、山西省 政府、山东 省政府、河 南省政府、陕西省政府等 | 2020 年10 月 | 2020 年 12 月底前,每小时 35 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基本淘汰,每小时 65 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节能和超低 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在保证电力、 热力供应前提下,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 径 15 公里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完成关 停整合;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加快推进天然气 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天然气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以及储气 设施等重点工程确保按计划建成投产。优化天然气使用 方向,采暖期新增天然气重点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 渭平原倾斜,优先保障清洁取暖与温暖过冬。 |
《关于全面推进城 镇老旧小区改造工 作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 | 2020 年7 月 | 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 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供热、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 |
《新时期促进集成 电路产业和软件产 业高质量发展的若 干政策》 | 国务院 | 2020 年7 月 | 指出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是引 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进一步提出 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研究开发政策、进出口政策、 人才政策、知识产权政策、市场应用政策、国际合作政 策等多方面鼓励政策。 |
《关于印发绿色建 筑创建行动方案的 通知》 | 住建部、国 家发改委等 部门 | 2020 年7 月 | 到 2022 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 到 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 |
《2020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国家能源局 | 2020 年6 月 | 2020 年我国将新增清洁取暖面积 15 亿平方米左右;提前部署 2020-2021 年取暖季清洁取暖工作,统筹能源供应和配套设施建设,明确各地年度目标任务和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
《关于营造更好发 展环境支持民营节 能环保企业健康发 展的实施意见》 | 国家发改 委、工信部、 生态环境部 等部门 | 2020 年5 月 | 提升绿色技术创新能力,加大对民营企业绿色技术创新 的支持力度,支持民营企业独立或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 技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绿色技术研发项目; 支持民营节能环保企业牵头或参与建设绿色技术领域 国家技术创新中心。 |
《2020 年新型城镇 化建设和城乡融合 发展重点任务》 | 国家发改委 | 2020 年4 月 | 推进实施城乡统筹的污水垃圾收集处理、城乡联结的冷链物流、城乡农贸市场一体化改造、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城乡公共文化设施一体化布局、市政供水供气 供热向城郊村延伸、乡村旅游路产业路等城乡联动建设项目,加快发展城乡教育联合体和县域医共体。 |
《关于深入推进移 动物联网全面发展 的通知》 | 工信部 | 2020 年4 月 | 为推进作为新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移动物联网的 全面发展,提出:加快移动物联网网络建设,加快推进 5G 网络建设,继续深化 4G 网络覆盖,进一步加大NB-IoT 网络部署力度;进一步扩展移动物联网技术的适用场景,拓展基于移动物联网技术的新产品、新业态和新模式;推进移动物联网应用发展,围绕产业数字化、治理智能化、生活智慧化三大方向推动移动物联网创新发展。健全移动物联网产业链,加快云管边端协同的服务平台建设,规范移动物联网行业发展秩序。 |
《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 目 录 ( 2019 年 本)》 | 国家发改委 | 2019 年10 月 | 指明其中“二十八/23、软件开发生产”属于鼓励类产业。 |
《关于做好 2019 年 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的通知》 | 住建部、国 家发改委、 财政部 | 2019 年4 月 | 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与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县城(城关镇)道路和 公共交通、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供热、停车库(场)、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 |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 |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家能源局 | 2019 年2 月 | 《目录》中包括:节能锅炉制造,节能型泵及真空设备制造,节能电机制造,节能型变压器、整流器、电感器和电焊机制造,余热余压余气利用设备制造,绿色建筑材料制造,能源计量、监测、控制设备制造,大气污染防治装备制造,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和能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生物质能利用装备制造,地热能开发利用装备制造,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多能互补工程建设和运营,高效储能设施建设和运营,天然气输送储运调峰设施建设和运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城镇集中供热系统清洁化建设运营和改造等内容与供热行业相关。 |
《乡村振兴战略规 划( 2018 - 2022年)》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2018 年9 月 | 推进农村能源消费升级,大幅提高电能在农村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加快实施北方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积极稳妥推进散煤替代。推广农村绿色节能建筑和农用节能技术、产品。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探索建设农村能源革命示范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物联 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全面深度融合,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服务进村等信息服务,建立空间化、智能化的新型农村统计信息系统。 |
《推动企业上云实 施指南(2018-2020 年)》 | 工信部 | 2018 年8 月 | 推动企业利用云计算加快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
《国务院关于印发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 年行动计划的通 知》 | 国务院 | 2018 年7 月 | 加大对纯凝机组和热电联产机组技术改造力度,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充分释放和提高供热能力,淘汰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锅炉和散煤。在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条件的地区,现有多台燃煤小锅炉的,可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则建设大容量燃煤锅炉。2020 年底前,重点区域30 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供热半径 15 公里范围内 的燃煤锅炉和落后燃煤小热电全部关停整合;因地制宜 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 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推进供热计量改革,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推动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的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 |
《北方地区冬季清 洁 取 暖 规 划(2017-2021 年)》 | 国家发改 委、国家能 源局、财政 部等部委 | 2017 年12 月 | 加大供热管网优化改造力度。加大老旧一、 二级管网、换热站及室内取暖系统的节能改造。加快供热系统升级。积极推广热源侧运行优化、热网自动控制系统、管网水力平衡改造、无人值守热力站、用户室温调控等节能技术措施。通过增设必备的调节控制设备和热计量装置手段,推动供热企业加快供热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利用先进的信息通讯技术和互联网平台的优势,实现与传统供热行业的融合,加强在线水力优化和基于负荷预测的动态调控,推进供热企业管理的规范化、供热系统运行的高效化和用户服务多样化、便捷化,提升供热的现代化水平。新建或改造热力站应设有节能、控制系统或设备。推广按热计量收费方式。大力推行集中供暖地区居住和 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时, 必须全部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既有住宅要逐 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配套制定计量计费标准。不 断提高居民分户计量、节约能源的意识,建立健全用热监测体系,实现用户行为节能。支持符合条件的清洁供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IPO)股票并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已上市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再融资。推动清洁供暖装备升级。集中攻关高效热泵、低氮天然气供暖设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设施等关键设备,推动清洁供暖装备升级。提升热电联产机组灵活性,满足清洁取暖和电力系统调峰需求。推动智能供热研究及应用示范,重点研究先进传感技术、控制技术、信息技术、通讯技术、大数据技术等新技术,促进供热设备和运行方式升级,推动供热装备行业的高效化、自动化、信息化发展。 |
《关于全面推进移动物联网(NB-IoT) 建设发展的通知》 | 工信部 | 2017 年6 月 | (1)加快推进网络部署。到 2017 年末,实现 NB-IoT网络覆盖直辖市、省会城市等主要城市,基站规模达到40 万个。到 2020 年,NB-IoT 网络实现全国普遍覆盖,面向室内、交通路网、地下管网等应用场景实现深度覆盖,基站规模达到 150 万个;(2)推广 NB-IoT 在公共 服务领域的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以水、电、气表智能计量、公共停车管理、环保监测等领域为切入点,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发展 NB-IoT 在城市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中的应用,助力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
《建筑节能与绿色 建筑发展“十三五” 规划》 | 住建部 | 2017 年3 月 | 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 5 亿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1 亿平方米,全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超过 60%;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严寒及寒冷地区省市应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要 求,继续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管网智能调控改造;2020 年前基本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有改造价值城镇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 |
《关于印发信息产 业发展指南的通 知》 | 工信部、国 家发改委 | 2017 年2 月 | 提出到 2020 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业务收入达到 8万亿元;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面向公共服务领域积极开展应用解决方案研发和信息技术服务,推动软 件企业与传统行业企业深入合作,加快支撑传统行业转 型升级的软件及解决方案发展和应用,培育一批综合性解决方案提供商。 |
《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 | 工信部 | 2016 年12 月 | 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与经济社会各行业领域的 深度融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催生新型信息消费, 变革社会管理方式。 |
《信息通信行业发 展规划物联网分册(2016-2020 年)》 | 工信部 | 2016 年12 月 | 在工业制造和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智能家居和健康服 务等消费领域推广一批集成应用解决方案,形成一批规 模化特色应用。在智慧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形成跨领域 的数据开放和共享机制,发展物联网开环应用。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YJ)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版权提示】观研报告网倡导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制、转载、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如发现本站文章存在版权问题,烦请提供版权疑问、身份证明、版权证明、联系方式等发邮件至kf@chinabaogao.com,我们将及时沟通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