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 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眼科专科诊疗服务行业为“Q83 卫生”;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眼科专科诊疗服务行业业务隶属于“Q84 卫生”中的“Q8415 专科医院”。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眼科专科诊疗服务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眼科专科诊疗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下辖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眼科专科诊疗服务行业中主要行业协会包括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 中国药师协会、中国眼镜协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等。相关 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职能如下:
主管部门 |
相关管理职能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 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 度,负责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 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地 方卫生健康工作。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管理、标准管理、质量管理、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 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拟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 遇政策,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 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 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 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 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等工作;组织制定国家公共卫生技术方案和指南;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全球公共卫生活动和公共卫生领 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
行业自律组织 |
相关管理职能 |
中国医师协会 |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执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建立医师培训、定期考核、技术审核体系,推广医药 新技术,开展对医师的终身医学教育,审查、认证医师执业资 格、监督检查医师执业情况;推进我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 养和准入制度的建立。 |
中华医学会 |
组织医学学术交流,编辑出版医学期刊、图书等制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参与医师培训、考核;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健康 教育;医疗事故鉴定,制定、更新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 作规范;医学科技项目评审;展医药卫生科技咨询与服务工作 等。 |
中国药师协会 |
规范药师的执业行为,参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宣传、推广药学新理论,组织开展国内外药学技术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表彰、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为推动合理用药、保 障公众健康做出突出贡献的药师。 |
中国眼镜协会 |
对眼镜行业进行协调、服务,积极参与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参与制定、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等标准,参与行业 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编辑出版行业刊物。 |
中国医院协会 |
制订推广规范标准,强化行业自律,开展医院评价评估,促进行业建设,实施管理交流培训,提升行业素质。 |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
负责医疗器械产业及市场研究,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与意见,维护医疗器械企事业单位合法权益, 对会员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并进行行业自律管理等。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规章
序号 |
法律法规名称 |
生效日期 |
文件编号 |
1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
2021.05.01 |
国务院令第 735 号 |
2 |
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 |
2020.09.01 |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 1 号 |
3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
2020.06.01 |
主席令第 38 号 |
4 |
药品管理法(2019 修订) |
2019.12.01 |
主席令第 31 号 |
5 |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 |
2019.09.01 |
国卫医发〔2019〕43 号 |
6 |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2019 修订) |
2019.03.02 |
国务院令第 360 号 |
7 |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
2018.11.01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 1号 |
8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
2018.10.01 |
国务院令第 701 号 |
9 |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 |
2018.07.17 |
国卫医发﹝2018﹞25 号 |
10 |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 |
||
11 |
远程医疗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
||
12 |
医疗机构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 |
2017.08.30 |
国卫医发〔2017〕49 号 |
13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7 修订) |
2017.04.01 |
卫生部令第 35 号 |
14 |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2017.04.01 |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 13 号 |
15 |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
2016.11.01 |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 10 号 |
16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2016 修订) |
2016.02.06 |
国务院令第 666 号 |
17 |
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 |
2014.11.05 |
国卫医发〔2014〕86 号 |
18 |
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
2012.10.01 |
卫办医政发〔2012〕94 号 |
19 |
卫生部关于专科医院设置审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
2011.12.05 |
卫医政发〔2011〕87 号 |
20 |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
2011.03.01 |
卫医政发〔2011〕11 号 |
21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 修订) |
2011.01.08 |
国务院令第 588 号 |
22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 疗机构意见的通知 |
2010.11.26 |
国办发〔2010〕58 号 |
23 |
诊所基本标准 |
2010.08.02 |
卫医政发〔2010〕75 号 |
24 |
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 |
2010.06.02 |
国纠办发〔2010〕6 号 |
25 |
执业医师法(2009 修正) |
2009.08.27 |
主席令第 18 号 |
26 |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2006 年修订) |
2007.01.01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生部令第 26 号 |
27 |
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 |
2006.05.19 |
发改价格〔2006〕912 号 |
28 |
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
2005.08.01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令第 20 号 |
29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2002.09.01 |
国务院令第 351 号 |
30 |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
2001.03.13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7 号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行业主要政策
序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 日期 |
主要相关内容 |
1 |
关于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1〕41 号) |
2021.08 |
规范管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建立符合价格规律的计价单元体系。统筹兼顾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通过 3 至 5 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到 2025 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成熟定型,价格杠杆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
2 |
关于印发深化医 药 卫生体制改革 2021 年重点工作任务 的 通知(国办发〔2021〕20 号) |
2021.05 |
积极支持社会办医发展。社会办医疗机构可牵头组建或参加县域医共体和城市医疗集团。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 促进精细管理,适时总结经验并向全国推广。 |
3 |
医疗保障基金使 用 监督管理条例(国务 院令第 735 号) |
2021.01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遵循合法、安全、公开、便民的原则;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纳入医疗 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 督,规范医疗保障经办业务,依法查处违法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
4 |
关于进一步加强 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 有 关工作的通知(联防联 控 机 制 医 疗 发〔2020〕301 号) |
2020.10 |
加强分级诊疗和医联体制度建设,引导常见慢性病向基层分诊,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减少患者往返医院次数和就诊等候时间。 |
5 |
关于印发区域点 数 法总额预算和按 病 种分值付费试点 工 作方案的通知(医保 办发〔2020〕45 号) |
2020.10 |
试点目标:用 1-2 年的时间,将统筹地区医保总额预算与点数法相结合,实现住院以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逐步建立以病种为基本单元, 以结果为导向的医疗服务付费体系,完善医保与医疗 机构的沟通谈判机制。试点内容:实行区域总额预算 管理;实现住院病例全覆盖;制定配套的结算方式; 打造数据中心;加强配套监管措施;完善协议管理;加强专业技术能力建设。 |
6 |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 支付工作的指导 意 见(医保发〔2020〕 45 号) |
2020.10 |
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协议管理;完善“互 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政策;优化“互联网+”医 疗服务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强化“互联网+”医疗服 务监管措施。 |
7 |
基本医疗保险用 药 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 疗 保 障 局 令 第 1号) |
2020.09 |
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 |
8 |
医疗联合体管理 办 法(试行)(国卫医发〔2020〕13 号) |
2020.07 |
助力构建分级诊疗制度,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引导医联体内建立完善分工协作与利益共享机制;优化资源结构布局,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疾病预防、治疗、管理相结合,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 |
9 |
关于支持新业态 新 模式健康发展激 活 消费市场带动扩 大 就业的意见(发改高技〔2020〕1157 号) |
2020.07 |
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进一步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规范推广慢性病互联网复诊、远程医疗、互联网健康咨询等模式。 |
10 |
关于印发医疗保 障 疾病诊断相关分 组 ( CHS-DRG) 细分 组方案(1.0 版)的通 知 ( 医 保 办 发 〔2020〕29 号) |
2020.06 |
各地在模拟运行中要进一步明确相应的政策措施。一是制定完善有关权重调整、总额预算管理、结算清算等政策。二是做好对照研究。比较 DRG 模拟付费和现有付费方式在基金支出、患者负担、医疗机构收入和效益、医疗行为等方面的变化。三是加强适应 DRG付费特点的监管体系研究,对可能出现的减少服务、高套分组、分解住院、推诿病人等行为制定针对性措 施。 |
11 |
国家卫生健康委 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 完 善预约诊疗制度 加 强智慧医院建设 的 通知( 国卫办医 函〔2020〕405 号) |
2020.05 |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提供门诊 分时段预约、住院预约和择期手术预约,建立医疗、 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系统。 |
12 |
关于印发 2020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 和医疗服务中不正 之风工作要点的通 知(国卫医函〔2020〕192 号) |
2020.05 |
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开展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自查自纠整改,精准分类处置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处罚力度,建立完善维护医保基金安全长效机制。 |
13 |
关于深化医疗保 障 制度改革的意见 |
2020.02 |
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 |
14 |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推 进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期间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指导 意见 |
2020.02 |
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定点医药机构提供“不见面”购药服务;完善经办服务;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
15 |
基本医疗卫生与 健 康促进法(主席令第 38 号) |
2019.12 |
国家建立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与管理制度,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其致病危险因素开展监测、调查和综 合防控干预,及时发现高危人群,为患者和高危人群 提供诊疗、早期干预、随访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服务。 |
16 |
辽宁省改革完善 医 疗卫生行业综合 监 管制度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9 〕 34号) |
2019.11 |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完善医疗机构质控和评价体系,严格执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要求,积极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建立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 |
17 |
关于提升社会办 医 疗机构管理能力 和 医疗质量安全水 平 的通知( 国卫医 发〔2019〕55 号) |
2019.09 |
加强依法执业;建立健全各项医院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加强药事管 理,杜绝过度诊疗;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并按 照要求向卫生健康部门和质控中心报送有关数据信 息;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范;加强人才队伍和医院文 化建设。 |
18 |
国家医疗保障局 关 于完善“互联网+” 医疗服务价格和 医 保支付政策的指 导 意 见 ( 医 保 发 ﹝2019﹞47 号) |
2019.08 |
“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按医疗机构经营性质分类管理,价格政策按公立非公立实行分类管理;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与医保支付范围内的线下医疗服务内容相同,医疗保障部门根据“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特点,合理确定总额控制指标,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调整医保信息系统,优化结算流程,同时加强医疗服务监管。 |
19 |
关于促进社会办 医 持续健康规范发 展 的意见( 国卫医 发〔2019〕42 号) |
2019.06 |
严格控制公立医院数量和规模,为社会办医留足发展空间,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眼科医院,加强规范化管理和质量控制;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 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告知 承诺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开展诊所备案管理试点, 试点城市跨行政区域经营的连锁化、集团化诊所由上一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备案。 |
20 |
关于开展促进诊 所 |
2019.04 |
简化准入程序: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诊所不作限制, |
发展试点的意见(国 |
将诊所设置审批改为备案制管理;从重点审核设备设 |
||
卫 医发 〔 2019 〕 39 |
施等硬件调整为注重对医师资质和能力的审核,在诊 |
||
号) |
所执业的医师要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 |
||
21 |
加大力度推动社 会 领域公共服务补 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促 进形成强大国内 市 场的行动方案(发改 社 会 〔 2019 〕 0160 号) |
2019.01 |
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在眼 科、医疗美容等专科,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 牌服务机构;鼓励有实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瞄准医学 前沿,提供以先进医疗技术为特色的医疗服务。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YJ)
行业分析报告是决策者了解行业信息、掌握行业现状、判断行业趋势的重要参考依据。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调整,未来我国各行业的发展都将进入新阶段,决策和判断也需要更加谨慎。在信息时代中谁掌握更多的行业信息,谁将在未来竞争和发展中处于更有利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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