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 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视光服务行业为“Q83 卫生”;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7), 视光服务行业业务隶属于“Q84 卫生”中的“Q8415 专科医院”。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视光服务行业发展趋势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视光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下辖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视光服务行业中主要行业协会包括中国医师协会、中华医学会、 中国药师协会、中国眼镜协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等。相关 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职能如下:
主管部门 |
相关管理职能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组织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 口老龄化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 度,负责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 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地 方卫生健康工作。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市场秩序,宏观质量管理,食品 安全监督管理及综合协调,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管理、标准管理、质量管理、拟订监督管理政策规划、研究拟订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 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拟定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 遇政策,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 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定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 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 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 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
行业自律组织 |
相关管理职能 |
中国医师协会 |
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执业标准和行为规范,建立医师培训、定期考核、技术审核体系,推广医药 新技术,开展对医师的终身医学教育,审查、认证医师执业资 格、监督检查医师执业情况;推进我国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 养和准入制度的建立。 |
中华医学会 |
组织医学学术交流,编辑出版医学期刊、图书等制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参与医师培训、考核;医学卫生科普宣传、健康 教育;医疗事故鉴定,制定、更新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 作规范;医学科技项目评审;展医药卫生科技咨询与服务工作 等。 |
中国药师协会 |
规范药师的执业行为,参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制定,宣传、推广药学新理论,组织开展国内外药学技术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表彰、奖励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为推动合理用药、保 障公众健康做出突出贡献的药师。 |
中国眼镜协会 |
对眼镜行业进行协调、服务,积极参与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参与制定、修订国际、国家和行业等标准,参与行业 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的有关工作,参与质量管理和监督工作, 编辑出版行业刊物。 |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
负责医疗器械产业及市场研究,代表会员企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与意见,维护医疗器械企事业单位合法权益, 对会员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并进行行业自律管理等。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行业主要政策
视光服务相关行业监管政策
序 号 |
政策名称 |
发布 日期 |
主要相关内容 |
1 |
0~6 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试行)(国卫办妇 幼发〔 2021 〕11号) |
2021.06 |
根据不同年龄段正常儿童眼及视觉发育特点,结合0~6 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时间和频次,为 0~6 岁儿童提供 13 次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 |
2 |
全国综合防控儿童 青少年近视工作评 议考核办法 |
2020.08 |
明确了十三个评议考核重点,加强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建设、加强近视防控科普宣传、落实学校健康教育相关要求等情况,开展近视普查抽 查、保障近视率核定、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建设,加大近视行业监管力度,完成《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规定的防控目标。 |
3 |
中小学生屈光不正筛查规范 |
2020.01 |
每年对同一学校在同一时间段进行筛查,筛查频率不少于每学年一次。 |
4 |
健 康 中 国 行 动(2019-2030) |
2019.07 |
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 0.5 个百分点以上和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38%以下。全面加强全国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数据收集与信息化建设。组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专家队伍,科学指导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和视力健康管理工作。 |
5 |
关于进一步规范儿 童青少年近视矫正 工作切实加强监管 的通知 |
2019.03 |
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 儿童青少年健康权益;要加大无证行医打击力度;要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广告监管。 |
6 |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 控适宜技术指南(国 卫 办 监 督 发﹝2019﹞11 号) |
2019.01 |
做好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早期发现影响儿童视觉发育的眼病和高危因素,及时转诊与及早矫治,保护和促进儿童视功能的正常发育;建立中小学生视力定期筛查制度,开展视力不良检查,筛查 频率每学年不少于一次;加强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培 养儿童眼健康医疗技术人员;根据儿童青少年视力进 展情况,提供个性化的近视防控健康宣教和分级转诊;组织专家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积极宣传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健康科普知识。 |
7 |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 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 号) |
2018.08 |
目标:到 2023 年,力争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在 2018 年的基础上每年降低 0.5 个百分点以上,近视高发省份每年降低 1 个百分点以上。到 2030 年,实现全国儿童青少年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6 岁儿童近视率控制在 3%左右,小学生近视率下降到 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下降到 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下降到 70%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相关行动:建立视力档案、规范诊断治疗、加强健康教育。 |
8 |
“十三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16—2020年 )( 国 卫 医 发〔2016〕57 号) |
2016.10 |
重点在儿童青少年中开展屈光不正的筛查与科学矫正,减少因未矫正屈光不正导致的视觉损伤;推动屈光不正的规范化筛查、诊断与科学矫正,提高验光矫正服务的整体水平。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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