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发行业属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B07)。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的分类标准,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发行业属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B07)。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发行业涉及国家能源安全,与国家经济命脉紧密相关,受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管控。企业想要进入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发与生产行业需要各级主管部门的审批和监督。目前行业内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等。此外,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上述政府部门及自律组织在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发业涉及的主要职责如下:
监管部门/ 自律组织 |
主要职责 |
国家发改委 |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等。 |
自然资源部 |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国地质工作;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等。 |
国家能源局 |
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订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产业政策及相关标准;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规划、政策并实施管理,监测国内外市场供求变化,提出国家石油、天然气储备订货、轮换和动用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石油、天然气储备设施项目,监督管理商业石油、天然气储备;组织推进能源国际合作,按分工同外国能源主管部门和国际能源组织谈判并签订协议,协调境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按规定权限核准或审核能源(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境外重大投资项目等。 |
应急管理部 |
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等。 |
生态环境部 |
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等。 |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
开展行业经济发展调查研究,向政府提出有关经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开展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建立统计调查制度,负责统计信息的收集、分析、研究和发布;参与制定行业规划,对行业内重大投资与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展览会、技术交流会与学术报告会等;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推荐,科技成果的鉴定和推广应用;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贯彻实施并进行监督等。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石油勘探开发行业现状深度分析与发展前景研究报告(2022-2029年)》显示,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能源需求的日益增加,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和行业监管体系正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目前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情况如下:
主要法律法规 |
颁布单位 |
首次颁布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6年3月1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2年6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3年9月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2年11月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0年6月25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3年6月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7年8月3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1年10月2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9年12月2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2年10月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2年8月23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5年10月3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6年1月2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1年10月2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2年6月29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97年11月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5年2月28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7年1月2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1989年2月21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07年3月1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9年8月2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2016年12月25日 |
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
国务院 |
1998年2月1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
国务院 |
1994年3月26日 |
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
国务院 |
1998年2月12日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
国务院 |
1998年2月12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
国务院 |
1982年1月3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 |
国务院 |
1993年10月7日 |
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34号) |
国务院国资委 |
2017年1月7日 |
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35号) |
国务院国资委 |
2017年1月7日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2号) |
国家发改委 |
2017年3月8日 |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第11号) |
国家发改委 |
2017年12月26日 |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 意见(试行) |
自然资源部 |
2019年12月31日 |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 |
安全生产监督局 |
2009年9月7日 |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 |
安全生产监督局 |
2006年2月7日 |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
国务院 |
2019年2月1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5年12月27日 |
油气开发项目备案及监管暂行办法 |
国家发改委、国 家能源局 |
2019年11月19日 |
规划环评条例 |
国务院 |
2009年8月17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83年12月29日 |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21年1月24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85年3月6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
国务院 |
1994年10月9日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2009年9月9日 |
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 |
国务院 |
1989年1月20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
国务院 |
1993年12月13日 |
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 |
国务院 |
2017年4月13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6年1月29日 |
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 |
2017年12月25日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3、行业政策
国家及有关部门制定了本行业的行业政策,以推动行业更好地发展。石油及天然气勘探开发行业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时间 |
名称 |
主要内容 |
2016年3月 |
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 |
面向社会资本扩大市场准入,加快开放电力、民航、铁路、石油、天然气、邮政、市政公用等行业的竞争性业务。 |
2016年9月 |
页岩气发展规划(2016-2020年) |
2020年力争实现页岩气产量300亿立方米,2030年实现页岩气产量800-1,000亿立方米。 |
2017年5月 |
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 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
完善并有序放开油气勘查开采体制,提升资源接续保障能力。 |
2017年7月 |
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 意见 |
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提高天然气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 |
2018年6月 |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 动计划 |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力争2020年天然气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10%。 |
2018年9月 |
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 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
力争到2020年末前,国内天然气年产量达到2,000亿立方米以上。 |
2019年6月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 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 |
取消外资油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油气开采上游向外资企业开放,标志油气产业全面开放,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 |
2019年8月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
将常规石油、天然气勘探与开采列入鼓励类行业。 |
2019年12月 |
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 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 (试行) |
全面开放油气勘探开采市场,允许民企、外资企业等社会各界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 |
2020年3月 |
新版中央定价目录 |
突出垄断环节定价监管和竞争性环节价格市场化改革方向,将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 |
2020年4月 |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 |
石油、天然气开发坚持陆上与海上并重,加快海上油气田开发;采取措施,积极合理发展天然气,优化天然气利用结构,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电网、石油天然气管网等能源输送管网设施应当完善公平接入机制,依法向符合条件的能源生产、销售企业等市场主体公平、无歧视开放。 |
2020年6月 |
2020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
积极推动国内油气稳产增产。坚持大力提升国内油气勘探开发力度,支持企业拓宽资金渠道,通过企业债券、增加授信额度以及通过深化改革、扩大合作等方式方法,推动勘探开发投资稳中有增。加强渤海湾、鄂尔多斯、塔里木、四川等重点含油气盆地勘探力度,夯实资源接续基础。推动东部老油气田稳产,加大新区产能建设力度。加快页岩油气、致密气、煤层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保障持续稳产增产。 |
2020年12月 |
新时代的中国能源发展 |
建设多元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还需加大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兜底保障。需推动油气增储上产,重点突破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推动页岩气规模化开发,增加国内天然气供应。加大低品位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进原油增储上产。 |
2021年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1)在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 (2)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集中优势资源攻关新发突发传染病和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医药和医疗设备、关键元器件零部件和基础材料、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3)加强四川、鄂尔多斯、塔里木、准噶尔等重点盆地油气勘探开发,稳定渤海湾、松辽盆地老油区产量,建设川渝天然气生产基地。推进山西沁水盆地、鄂尔多斯东缘煤层气和川南、鄂西、云贵地区页岩气勘探开发,推进页岩油勘探开发。开展南海等地区天然气水合物试采; (4)有序放开油气勘探开发市场准入,加快深海、深层和非常规油气资源利用,推动油气增储上产。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地热能。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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