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涉农工程咨询服务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代码M74)中的“工程技术与设计服务”(代码M748)。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涉农工程咨询服务行业(包括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属于鼓励类产业。
1、行业主管部门
涉农工程咨询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为住建部及地方住建管理部门,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资质进行监督管理。住建部及地方各级住建管理部门对建筑设计行业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制定行业的资质标准、技术政策,对行业准入实施严格管理;拟定行业法规制度、产业政策、发展战略规划及改革方案,监督行业企业贯彻执行;对建筑设计企业的业务活动进行规范指导,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责任。
自然资源部及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测绘资质进行监督管理。自然资源部职责包括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等。
涉农工程咨询行业拥有诸多全国或地方协会组织,负责制定技术标准、发布行业信息、资质评审、开展学术交流、出版专业期刊、评选优秀奖项等内容,主要包括中国勘察设计协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中国土地学会、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等。
2、行业从业企业监管体制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涉农工程咨询服务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投资趋势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我国工程咨询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从事工程咨询业务的单位仅可在符合其资质等级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1)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工程勘察范围包括建设工程项目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分为综合、专业、劳务三个类别。工程勘察资质分类和分级情况如下:
资质类型 |
资质等级划分 |
业务承接范围及规模 |
地域范围 |
|
工程勘察综 合资质 |
甲级 |
各专业(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级工程勘察业务 |
业务承接的地域范围不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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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专业资质 |
甲、乙级 |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部分专业可以设丙级 |
相应等级相应专业的工程勘察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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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劳务资质 |
不分等级 |
岩土工程治理、工程钻探、凿井等工程勘察劳务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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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工程设计资质涉及21个行业,包括综合、行业、专业、专项四个序列。工程设计资质分类和分级情况如下:
资质类型 |
资质等级划分 |
业务承接范围及规模 |
地域范围 |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甲 |
各行业、各等级的建设工程设计业务 |
业务承接的地域范围不受限制 |
|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
甲、乙 |
根据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个别行业、专业、专项资质可以设丙级,建筑工程专业资质可以设丁级 |
相应行业相应等级的工程设计业务及本行业范围内同级别的相应专业、专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工程设计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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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
甲、乙 |
本专业相应等级的专业工程设计业务及同级别的相应专项工程设计业务(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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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 专项资质 |
甲、乙 |
本专项相应等级的专项工程设计业务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同时,为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住建部于2020年11月印发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精简资
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并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改革后,工程设计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4类行业资质;将151类专业资质、8类专项资质、3类事务所资质整合为70类专业和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不分等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原则上压减为甲、乙两级(部分资质只设甲级)。
(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许可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分为综合资质、专业资质和事务所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情况如下:
资质类型 |
等级划分 |
业务承接范围及规模 |
地域范围 |
|
综合资质 |
不分级别 |
可以承担所有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
业务承接的地域范围不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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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质 |
甲、乙 |
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和市政公用专业资质可设立丙级 |
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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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二级以下(含二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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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类别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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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资质 |
不分级别 |
可承担三级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业务,但是,国家规定必须实行强制监理的工程除外。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同时,为进一步放宽建筑市场准入限制,优化审批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住建部于2020年11月印发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并设置1年过渡期,到期后实行简单换证,即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直接换发新资质证书。改革后,工程监理保留综合资质;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不分等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
(4)对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
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申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的单位,根据所申请的资质等级不同,需满足技术人员、配套专业技术装备等方面要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等级、业务承接范围及项目分级情况如下:
资质 等级 |
业务承接范围及规 模 |
项目分级 |
地域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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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二级 |
三级 |
业务承接的地域范围不受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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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级 |
可以承担一、二、 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
进行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区进行较重要建设项目建设;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
在地质环境条件中等复杂地区进行较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在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区进行一般建设项目建设 |
除上述属于一、二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外,其他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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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级 |
可以承担二、三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 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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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级 |
可以承担三级地质 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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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质审批
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通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全国测绘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不同资质等级结合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对应不同人员规模、仪器设备要求及作业限额。
(6)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及资信评价制度
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工程咨询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资格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并有相应的包括技术力量、技术水平和技术装备、管理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2017年11月,根据《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行业自律性质的资信评价等级,仅作为委托咨询业务的参考,任何单位不得对资信评价设置机构数量限制,不得对各类工程咨询单位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从业限制。
工程咨询业务划分为21个专业,服务范围包括规划咨询、项目咨询、评估咨询、全过程工程咨询等,具体情况如下:
服务范围 |
具体内容 |
规划咨询 |
含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行业规划的编制 |
项目咨询 |
含项目投资机会研究、投融资策划,项目建议书(预可行性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咨询等 |
评估咨询 |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对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PPP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的评估,规划和项目中期评价、后评价,项目概预决算审查,及其他履行投资管理职能所需的专业技术服务 |
全过程工程咨询 |
采用多种服务方式组合,为项目决策、实施和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有关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工程监理等资格,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定。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3、行业主要政策法规政策
(1)相关监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编号 |
实施时间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
主席令第74号 |
2013.1.1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主席令第32号 |
2020.1.1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主席令第29号 |
2019.4.23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主席令第67号 |
2017.7.1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主席令第86号 |
2017.12.28 |
6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国务院令第588号 |
2011.1.8 |
7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国务院令第394号 |
2004.3.1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令第653号 |
2014.7.29 |
9 |
农田水利条例 |
国务院令第669号 |
2016.7.1 |
10 |
政府投资条例 |
国务院令第712号 |
2019.7.1 |
11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国务院令第662号 |
2017.10.7 |
12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
建设部令第160号 |
2007.9.1 |
13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 |
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 |
2019.7.24 |
14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勘察 资质标准》的通知 |
建市[2013]9号 |
2013.1.21 |
15 |
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 |
建市[2007]86号 |
2007.3.29 |
16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
建市[2020]94号 |
2020.11.30 |
17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建设部令第158号 |
2018.12.22 |
18 |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
发改委令第9号 |
2017.12.6 |
19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标准》的通知 |
发改投资规[2018]623号 |
2018.4.23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行业的相关政策
序号 |
文件名称 |
时间 |
发文单位 |
部分内容 |
1 |
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 |
2008.7 |
发改委 |
到2010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稳定在5,000亿公斤以上,2020年达到5,400亿公斤以上 |
2 |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
2008.10 |
国土资源局 |
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科学发展的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全面推进;土地生态保护和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土地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明显增 强等 |
3 |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 (2009-2020年) |
2009.11 |
国务院办公厅 |
到2010年,全国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在5,000亿公斤以上。到2015年,全国粮食生产能力达到5,300亿公斤以上。到2020年全国粮食生产能力实现5,500亿公斤以上 |
4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
2013.3 |
财政部 |
到2020年,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其中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完成3.4亿亩,通过统筹和整合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财政性资金完成0.6亿亩 |
5 |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
2013.10 |
发改委 |
到2020年,建成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0公斤以上,其中,“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 |
6 |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
2014.3 |
国务院 |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城市发展模式科学合理;城市生活和谐宜人;城镇化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
7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2016.3 |
发改委 |
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优先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开展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路、农田林网、输配电设施和土壤改良等田间工程建设,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 |
8 |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 |
2016.6 |
国土资源部 |
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到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65亿亩;按照基本农田数量和布局基本稳定、优质耕地优先保护的原则,规划期内,确保全国15.46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等 |
9 |
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 |
2016.10 |
国务院 |
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完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
10 |
水利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
2016.12 |
发改委、水利部、住建部 |
提出“十三五”期间水利建设的主要目标,包括防洪抗旱减灾、节约用水、城乡供水、农村水利、水生态环境保护、水利改革和管理等 |
11 |
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
2017.1 |
国土资源部、发改委 |
规划期内要确保建成4亿亩高标准农田,力争建成6亿亩高标准农田,全国基本农田整治率达到60%;补充耕地2,000万亩,改造中低等耕地2亿亩左右;整理农村建设用地600万亩;改造开发600万亩城镇低效用地 |
12 |
“十三五”农业科技发展规划 |
2017.1 |
农业部 |
到2020年,农业科技创新整体实力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到2030年,农业科技创新整体实力进入世界前列,部分关键领域居世界领先水平;到2050年,建成世界农业科技创新强国,引领世界农业科技发展潮流 |
13 |
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2017.5 |
住建部 |
优化市场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坚持建筑方针,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推进科技创新,提高服务水平;推进管理创新,实现转型发展;加强工程监管,确保勘察设计质量;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互联网+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推进标准改革,推动标准走出去 |
14 |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
2018.9 |
国务院 |
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所有高标准农田实现统一上图入库,形成完善的管护监督和考核机制 |
1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1.3 |
发改委 |
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建设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建成10.75亿亩集中连片高标准农田。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东北黑土地保护和地力恢复。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和精细化管理,建设节水灌溉骨干工程,同步推进水价综合改革。 |
16 |
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 |
2021.9 |
农业农村部 |
到2022年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25年建成10.75亿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1.05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0年建成12亿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2.8亿亩高标准农田;把高效节水灌溉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规划、同步实施,规划期内完成1.1亿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建设任务;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绿色农田、数字农田建设模式进一步普及,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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