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膜技术行业现状深度分析与投资趋势研究报告(2022-2029年)》显示,膜技术行业的监管体制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与行业协会自律监管相结合。其中,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为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发改委,自律性组织包括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及中国膜工业协会。
(1) 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主要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等。
(2) 住建部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研究拟定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重大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等。
(3) 发改委
发改委负责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主持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 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等。
(4)中国膜工业协会
中国膜工业协会由原化学工业部、中国科学院和国家海洋局三部委共同发 起,由全国膜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协会主要职责为根据行业特点,制定本行业的行约行规;进行本行业新立项工程的前期调研,受政府和有关公司委托, 对行业内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并参与监督。同时,在经济技术方面,推进中外同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 名称 | 发布单位、日期 | 主要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修正)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 年12 月 29 日) | 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 年修正)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 年10 月 26 日) | 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18 修正)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8年10月26日) | 以企业各类排放物的总量进行计税,遍布水、大气、噪声、固废四大板块。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修正)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 年6 月 27 日) | 制订了国家水污染防治的标准与规划,就工业、城镇、农村等方面制订了污染防治措施,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修正)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 年 11 月 7 日 | 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 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 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订)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 年7 月2 日) | 对水资源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等事项做出了 规定,并明确了违反本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 年4 月 24 日) | 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正) |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 年2 月 29 日) | 促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行业主要政策
发文时间 | 颁布部门 | 文件名称 | 主要相关内容 |
2020 年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 加强关键环保技术产品自主创新,推动环保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加快提高环保产业技术装备水平。积极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
2019 年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 对渗沥液处理工艺的单元设计进行了详尽参数和要求的规定,规范了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 |
2019 年 | 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工信部 |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 指导和推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 |
2019 年 | 国务院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 加强调督察工作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突出纪律责任,丰富和完善了督察的顶层设计。 |
2019 年 | 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7 部委 | 《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 | 《目录》将作为各地区、各部门明确绿色产业发展重点、制定绿色产业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的主要依据,统一各地方、各部门对“绿色产业”的认识,确保精准支持、聚焦重点。 |
2017 年 | 国务院 | 《“十三五” 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 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全面推进现有企业达标排 放,研究制修订农药、制药、汽车、家具、印刷、集装箱制造等行业排放标准,出台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有机溶剂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强制性环保标准,控制集装箱、汽车、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动有关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
2016 年 | 住建部、发改委、国土部、环保部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意见》 | 1、合理确定补贴费用。分析项目投资与运行费用,应明确处理规模、建设期、建设水平、工艺设备配置、垃圾热值、分期建设、运营期限、余热利用方式等边界条件,充分考虑烟气、渗滤液和灰渣的处理要求。2、实施精细化运行管理。加强对垃圾焚烧过程中烟气污染物、恶臭、飞灰、渗滤液的产生和排放情况监管,控制二次污染。 |
2016 年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 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制度,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等专业化服务。 |
2016 年 | 发改委、住建部 | 《“十三五” 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 | 1、渗滤液处理设施要与垃圾处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也可考虑与当地污水处理厂协同处置。2、对于渗滤液处理不达标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要尽快开展改造工作,未建渗滤液处理设施的要在两年内完成建设。 |
2015 年 | 国务院 |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 | 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
2019 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 固体废物防治技术设备:垃圾填埋渗滤液和臭气处理技术装备(处理量50吨/天以上),被纳入鼓励类产业分类。 |
2018 年 | 国家统计局 | 《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移动式渗滤液处理设备及其他环保设备及工艺被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
2017 年 | 科技部 | 《“十三五” 材料领域科技创新专项规划》 | 推动我国材料领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明确“十三五”时期材料领域科技创新的思路目标、任务布局和重点方向,规范和指导未来五年国家材料科技发展; |
2016 年 | 国家发展 改革委员 会、科技 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 | 《“十三五” 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 加强高浓度难降解工业废水处理。开发新型高效水处理材料及高效水处理生物菌剂。加快反渗透膜、纳滤膜的推广,提高膜生物反应器性能、降低成本。开展高效低耗生活污水处理与回用工艺研发和示 范,示范推广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 |
2016 年 | 环境保护部 | 《国家环境保护“十三五” 科技发展规划纲要》 | 膜生物反应器与污水资源化、特种膜、石油化工和煤化工废水处理与资源化、村镇生活污水处理与资源化等方向。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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