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国家层面污水处理行业相关政策
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污水处理行业发展趋势研究与未来前景预测报告(2022-2029年)》显示,近年来,为了促进污水处理行业发展,我国陆续发布了多项政策支持污水处理行业发展,推进污水大气治理。强化城市污水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如2022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2016-2022年国家层面污水处理相关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 发布部门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2016年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 推进污水大气治理。强化城市污水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抓紧治理城区污水横流、河湖水系污染严重的现象。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力争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以中水洁厕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污水利用率。 |
2018年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 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各地要按规定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尽快调整到位,原则上应补偿到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置设施正常运营并合理盈利。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支持。加强城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有效减少城市面源污染。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90%以上。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城市建成区尽早全面消除黑臭水体。 |
2019年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 关于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 | 积极探索入河污染源排放、排污口排放和水体水质的联动管理。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应结合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排污口专项行动的结果,以长江水质不达标流域、城市黑臭水体为重点,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数据以及自行监测数据,倒查污水管网建设、纳管企业排污等情况,逐步掌握固定污染源排污与超标区域水环境质量的响应关系,建立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长效机制。 |
2019年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 | 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以市县域为整体,统筹规划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布局道路、供水、供电、信息、广播电视、防洪和垃圾污水处理等设施。统筹规划重要市政公用设施,推动向城市郊区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推动城乡路网一体规划设计,畅通城乡交通运输连接,加快实现县乡村(户)道路联通、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完善道路安全防范措施。统筹规划城乡污染物收运处置体系,严防城市污染上山下乡,因地制宜统筹处理城乡垃圾污水,加快建立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和美丽乡村建设长效机制。加强城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规划、建设和联网应用,统一技术规范、基础数据和数据开放标准。 |
2020年 | 发改委、财玫部、住建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五部门 | 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玫策的指导意见 | 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成本分担机制、激励约束机制和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覆盖所有城镇、适应水污染防治和绿色发展要求的污水处理收费长效机制。 |
2021年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 |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 | 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以上;城市和县城污水处理能万基苯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雾夔,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5x以上;永环堤教字地区污水处理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国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x以上,京津黄地区达到35%以上,黄河流球中下游地级及以上缺水城市力争达到30%,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 |
2022年 | 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卫健委 | 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 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 2025年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主要目标: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o万立方米7伯,新增和改造污水收集管两8方公里,新建、改建和扩建再生水生产能力不少于1500万立方米/伯,县城污水处理中达到95x以上,地级及以上缺水续市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超过25%. |
2022年 | 中共中央 国务院 | 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 | 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具备条件的地方可推广水冲卫生厕所,统筹做好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不具备条件的可建设卫生旱厕。巩固户厕问题摸排整改成果。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村庄,不适宜集中处理的推进小型化生态化治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利用处理。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 |
2022年 | 国务院 | “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 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引导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推动工业园区能源系统整体优化和污染综合整治,鼓励工业企业、园区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以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供热、供电、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对进水浓度异常的污水处理厂开展片区管网系统化整治,加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和处置,推动挥发性有机物、电镀废水及特征污染物集中治理等“绿岛”项目建设。到2025年,建成一批节能环保示范园区。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地方层面政策
为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根据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结合当地水环境质量和水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地确定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回用目标。
省市 | 政策名称 | 重点内容 |
北京 | 北京市农村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项目实施暂行办法 | 区人民政府按照“村选址、镇(乡)审核、区审定”的原则,组织区规划国土、环保、水务、农业等部门和项目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落实农村污水处理和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项目选址。项目选址原则上应当符合村庄规划,地处水源地和饮用水源井下游。 |
山西 | “十一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 | 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根据地区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结合当地水环境质量和水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地确定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回用目标。 |
河北 | 关于全面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检查的通知 |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检查重要性,设区市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部署检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可聘请有关专家共同参与,着重对厂区运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环保部门处罚过的污水处理厂整改落实情况。 |
海南 | 海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确定政府责任主体,统筹规划编制,精心组织实施,加强部门资源和力量整合,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进程。分区分类,因地制宜。根据村庄自然地理因素、布局形态规模、基础设施条件、环境改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分区分类确定生活污水治理模式,优选成熟稳定、实用低耗的处理技术和设施,找准技术、方法、路径和机制。 |
四川 | 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实施方案 |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根据区位和经济条件差异,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做到农村生活污水“应集尽集、应治尽治”。对靠近城镇且满足城镇污水收集管网接入要求的农村区域,优先纳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站)处理;对集聚程度较高、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区域,采用有动力或微动力处理技术进行集中处理;对居住较为分散、地形地貌复杂的农村区域,就地就近采用无动力处理技术进行分散处理。 |
上海 | 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的通知 | 加快设施调试运行。对于尚处于建设阶段的设施,要按照“完工一座,调试一座”的要求,施工单位加快已完工设施的调试运行工作,确保污水有效收集、设施运行稳定、水质排放达标。各区水务局和相关建设单位要加强检查和指导。 |
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提出完成20万户农村卫生见所改造。启动30个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9年,完成19个县(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达标验收,完成70%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完成30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改造。启动40个乡镇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阶段性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总体提升。 | |
重庆 | 重庆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按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要求,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尊重既往事实、适当修订补充,坚持超前谋划、合理确定备用规模,坚持改革创新、探索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发展,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的污泥处理处置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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