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要求,大力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1、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
大力推行区块化改造模式,合理拓展改造项目实施地域范围,结合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城市更新等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统一实施,做到统一设计、统一改造、统一管理,成街连片整体改造,实现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打造15分钟生活圈。
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标准
改造标准 |
重点内容 |
基础类 |
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小区环境整治、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等。 |
完善类 |
在基础类改造基础上,增加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配套设施改造建设、小区内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 |
提升类 |
在完善类基础上,增加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是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养老服务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提升类要结合周边区域特点,按照15分钟生活圈要求,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提升类设施的建设、改造和运营。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相关政策汇总
相关政策 |
重点内容 |
加大金融筹资力度 |
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采取市场化方式,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但不得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杜绝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江西省分行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依规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信贷支持力度。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依规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 |
推动专业经营单位参与 |
引导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专业经营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出资参与小区改造中相关管线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城镇老旧小区内入户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网络等专业经营设施,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政府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支持专业经营单位出资改造,改造后的专营设施产权可依照法定程序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由其负责后续维护管理。为专业经营单位的工程实施提供支持便利,禁止收取不合理费用。专业经营单位参与政府统一组织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对其取得所有权的设施设备等配套资产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可以作为该设施设备的计税基础,按规定计提折旧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可按规定计入企业当期费用税前扣除。 |
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
支持以“平台+创业单元”方式发展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服务新业态。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 |
鼓励原产权单位对原职工住宅小区改造给予资金等支持。公房产权单位应出资参与改造。鼓励支持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吸引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投资参与各类需改造设施的设计、改造、运营。鼓励支持各类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参与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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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
市、县(区)政府要结合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构建快速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和网上审批,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 |
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
各地要贯彻执行《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各设区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制定完善适应改造需求的技术标准体系,明确智能安防建设要求,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要。注重推广应用绿色集约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强化水表、消防、安防等智能化改造。 |
明确土地支持政策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涉及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可在一定年期内暂不办理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的手续。增设服务设施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法积极予以办理。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3、工作规划
2022年4月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下达2022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规划
工作计划 |
重点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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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
开工任务 |
全省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为1062个小区、343420户、18711栋、3295.73万平方米。 |
基本建成任务 |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工任务为2021年计划任务的1277个小区、424185户、19814栋、3717.77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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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要求 |
1、2022年5月底前,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全部完成前期工作;10月底前,纳入计划任务的小区全部开工;12月底前,完工率达到75%。各市(县、区)要按照目标要求,提前谋划,尽早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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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底前,2021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全部完工。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任务数
市、区 |
小区数 (个) |
户数 (户) |
楼栋数 (栋) |
建筑面积 (万平米) |
全省合计 |
1062 |
343420 |
18711 |
3295.73 |
南昌市 |
204 |
83092 |
2689 |
674.18 |
九江市 |
72 |
33694 |
1640 |
278.90 |
景德镇市 |
24 |
7996 |
615 |
96.92 |
萍乡市 |
72 |
39691 |
2095 |
423.75 |
新余市 |
70 |
11761 |
530 |
114.22 |
鹰潭市 |
76 |
11603 |
496 |
101.93 |
赣州市 |
151 |
44619 |
4992 |
505.99 |
宜春市 |
164 |
44504 |
2520 |
471.30 |
上饶市 |
66 |
19580 |
890 |
163.22 |
吉安市 |
78 |
26852 |
1351 |
258.86 |
抚州市 |
84 |
19745 |
883 |
204.37 |
赣江新区 |
1 |
283 |
10 |
2.1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YYJ)
相关行业报告请参考《中国老旧小区改造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2022-20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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