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观研报告网发布的《中国危房改造行业发展现状分析与投资前景研究报告(2022-2029年)》显示,四川省危房改造政策如下:
四川省危房改造相关政策/规划
时间 |
政策 |
内容 |
四川省 |
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重点工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 |
推进农村边远地区“光纤+4G”网络覆盖。推动“智慧广电”网络乡村全覆盖。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 |
2022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高质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提升行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8万户,因地制宜做好农村改厕,让农村更宜居、更美丽。推动四好农村路提质扩面,打造“金通工程+天府交邮通”品牌,畅通城乡交通运输微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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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 |
泸州市纳溪区2021年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
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号)文件要求开展因灾倒损房屋重建,新房竣工验收后及时搬迁入住,原危旧房屋必须按规定限时拆除。各镇(街道)要严格审批把关,严格执行宅基地“三到场”要求,组织人员实地核查,不得在地质灾害隐患区和行洪区审批建房,严控新增切坡建房隐患。 |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
对居住农村的符合条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家属、退出(不含辞退、开除)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和病故消防救援人员遗属,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国家或地方实施的农村危房改造相关项目范围。 |
巴中市 |
关于印发巴中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到户政策清单的通知 |
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保障范围为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
摸清危房底数 |
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工作,做到应排尽排,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排查鉴定,摸清C、D级危房底数,对符合各类建房政策的对象建立分类台账;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开展住房危险性等级评定或鉴定。 |
制定实施方案 |
县(市)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改造计划、改造对象、资金筹措、分类整治措施、土地供应、责任分工等,明确现行农房建设补助政策的实施对象和年度计划。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发挥资源整合效应,形成工作合力。 |
坚持规划引领 |
将农村C、D级危房改造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谋划推进,纳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统筹安排,按照“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的要求,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合理安排农村C、D级危房改造计划。建房选址坚持“三避让”原则(避让地震断裂带、地质灾害隐患点、泄洪行洪通道),拆旧建新或新建房屋应符合城乡规划、农村宅基地管理等相关规定。 |
分类实施改造 |
坚持因房因户精准施策,分类实施农村C、D级危房改造。针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各县(市)相关部门分别通过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改造、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和灾后重建、对口援建等建房政策予以解决;针对既未纳入省下达目标任务、又无法享受其他建房政策的农村C、D级危房住户,县(市)要多渠道自筹资金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或扶持、指导、督促农户立即整改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
严格建设标准 |
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县(市)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制可分步建设的农户设计方案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安全性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农户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等问题。 |
保障改造质量 |
改造、新建农房应满足《四川省农房抗震评估与加固技术导则(试行)》(川建村镇发〔2021〕262号)相关规定。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乡村建设工匠队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县(市)住建部门要建立技术巡查制度,提供技术力量支持,认真落实“五个基本”要求;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县(市)住建部门要加强质量监管和指导,落实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制度。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无论是自建或统建,县(市)住建部门均要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竣工验收管理指导意见》(川建村镇发〔2019〕101号)或基本建设程序,及时指导竣工验收,完善竣工验收记录或相关资料;对于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的,县(市)住建部门要对置换或租赁的房屋安全性进行鉴定,指导乡(镇)政府核实相关协议。 |
提升改造成效 |
县(市)在确保改造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可结合实际加强新型农房建造技术的运用,提升居住功能,整治建筑风貌,严禁单纯将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用途。实施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并引导农户同步实施改厨改卫,提升完善住房使用功能。 |
加强资金管理 |
县(市)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C、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根据自身财力状况予以资金配套。县(市)住建部门要将竣工验收合格和已置换或租赁安全农房的农户名单提交县(市)财政部门,县(市)财政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到农户“一卡通”账户(统建实施的危房改造,可在征得农户同意并与施工单位签订协议后,将补助资金从农户“一卡通”账户中转拨给施工单位),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 |
完善档案信息 |
农村C、D级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县(市)要运用好“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根据改造对象资格审批流程,结合审批系统功能,建立全流程的“一卡通”阳光审批机制,明确各环节职能职责,落实具体责任人。加大对基层业务培训力度,县(市)相关部门、乡(镇)和村级各环节责任人要尽快熟悉审批系统操作流程,加快改造审批程序。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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