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0日,福建省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具体事宜如下。
第一,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凡在泉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职工,配偶及直系血亲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进一步减轻首付款压力,方便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二,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借款人单方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
三本次政策调整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附2021年泉州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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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情况 |
2021年,新开户单位4416家,净增单位4410家;新开户职工8.52万人,净增职工4.40万人;实缴单位24585家,实缴职工61.86万人,缴存额105.1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54%、7.79%、10.67%。2021年末,缴存总额860.41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13.93%;缴存余额276.71亿元,同比增长9.15%。 |
公积金提取情况 |
2021年,泉州共有21.3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81.99亿元,同比增长3.4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94%,比2020年减少5.44个百分点。2021年末,提取总额583.7亿元,比2020年末增加16.34%。 |
公积金贷款情况 |
2021年末,泉州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92万笔530.03亿元,贷款余额257.31亿元,分别比2020年末增加6.92%、9.37%、3.0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2.99%,比2020年末减少5.4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shz)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请参考《2022年中国住房公积金市场分析报告-市场发展格局与投资潜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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