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9日,湖北省黄石市住建局、财政局等六部门4月29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黄石城区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强调,凡购买黄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0%契税补贴;其中,购买大冶湖新区(金山、汪仁区域)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00%契税补贴。
扩大公积金贷款范围,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来黄购房的,均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现阶段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至5.2%,二套房下调至5.4%。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月31日。
《通知》重点内容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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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降低购房成本 |
购买黄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50%契税补贴。其中购买大冶湖新区(金山、汪仁区域)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00%契税补贴。 |
二、扩大公积金贷款范围 |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来黄购房的均享受与本市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
三、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 |
现阶段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调至5.2%二套房下调至5.4% |
四、拓宽共有产权住房配售范围 |
鼓励政府平台公司筹集商品住房房源,面向2020年1月1日以后来黄工作的全日制硕、博研究生销售。购买首套住房的,可先认购产权份额的70%,在黄工作满10年后,再由政府奖励余下的产权份额。 |
五、推行“交房即交证” |
引导购房人申请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时同步申请转房屋所有权登记,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对实行“交房即交证”的房地产企业予以信用加分。 |
资料来源: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s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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