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7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从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进一步完善税收调节、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等三方面提出新的措施。
《通知》重点内容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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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优化二手住房交易政策 |
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的,对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取消原“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的规定;对非本市户籍家庭,将原“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的规定调整为“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
明确进一步完善税收调节政策 |
对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个人转让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个人转让非家庭唯一住房的,增值税征免年限仍为5年。 |
明确更好满足三孩家庭购房需求 |
一是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的住房套数增加1套; |
二是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在报名参加新建商品住房公开摇号销售时,参照“无房家庭”优先摇号。 |
资料来源: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2022年浙江省杭州市购买二手住房新旧政策对比情况
落户情况 |
原政策 |
新政策 |
落户本市限购范围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 |
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
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户籍家庭无社保缴纳要求。家庭住房限购套数不变。 |
落户本市非限购范围(临安、桐庐、建德、淳安)未满5年的家庭 |
落户满2年且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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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家庭 |
①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杭州市行政区范围的,须落户满3年,方可作为一个独立的购房家庭在本市限 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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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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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家庭 |
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方可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
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二手住房,非本市户籍家庭须在购房之日前1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连续缴纳城镇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家庭住房限购套数不变。 |
资料来源:观研天下整理(shz)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请参考《2022年中国住房公积金市场分析报告-市场发展格局与投资潜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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