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宜昌“商转公”“免自筹”业务再添新渠道
自2022年4月14日起,宜昌“商转公”“免自筹”业务再添新渠道,对于商贷银行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湖北银行的客户,无需提前结清商贷可直接向商贷银行申请办理“商转公”直转业务。公积金中心发布紧急通告,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办理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2、宜昌发布房地产市场新政,下调商品房预售条件限制等
2022年4月15日,湖北宜昌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内容涉及放松限贷、取消限售、发放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等9条措施。《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通知》重点内容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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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合理消费力度 |
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执行“认房认贷”标准时,只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职工可通过自主缴存方式,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在提交合格的贷款要件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相关承办银行加快贷款资格、贷款额度审查和放款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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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 |
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利率原则上在央行基础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60个基点;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利率原则上在央行基础利率(LPR)的基础上上浮不超过80个基点。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住房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
明确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备案2年内上市交易不再受限制 |
促进商品住房一、二手市场良性循环。在宜首次就业(含返乡创业)两年内的博士、硕士、本(专)科毕业生,在宜昌城区购买人才房,对符合条件的分别一次性发放10万元、6万元、5万元购房首付款补贴券。 |
在入学所在地的县市区拥有基本满足居住需求、实际用于居住的非住宅房屋,且在本区域内无其他所有权住宅和承租保障性住房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非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子女就近入学。 |
资料来源:宜昌市人民政府(shz)
3、宜昌人才购房政策新变化
2022年4月29日宜昌市住建局官网发布《关于调整分类人才购房首付款补贴券申请及兑付流程的通知》。《通知》明确,申请人为2021年6月1日后宜昌市新引进且完成认定的B至F类人才,要求在宜昌市正式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后2年内提出申请,申请人及配偶无自有产权住房且5年内无产权交易记录。分类人才通过系统领取“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市住建部门提交“购房首付款补贴券”兑付领款单,申请兑付。市住建部门在收到兑付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分类人才市民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请参考《中国保障性住房行业发展深度调研与未来投资分析报告(2022-20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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