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召开会议,商定下调部分城市房贷首付比例。调整后,在南宁市区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再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北海、防城港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贷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5%调整为20%。(shz)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请参考《中国住房管理行业现状深度分析与未来投资调研报告(2022-20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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