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商丘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
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对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调整申请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住房套数,按照购房所在地房屋主管部门提供的(农村私有自建住房除外)家庭住房信息,征信查询记录、面谈笔录等综合认定。停止受理有两次或两次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人)的贷款申请。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受益范围。从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之日起三年内通过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公开招录的在编公职人员和军队转业安置财政供给人员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计算其可贷额度时不受缴存时间系数及账户余额系数的限制。
个贷率达到85%时,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适度调整相关政策。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后申请贷款条件。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后,不再受一年内不得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限制。同一套自住住房购房提取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提取金额、购房首付款金额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之和不得超过房屋总价。(s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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