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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泸州稳楼市政策 取消按揭贷款保证金

2022517日,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财政局、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通知》重点内容

优化土地出让条件

新出让的开发建设用地,按起始价的20%确定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期限*长不超过一年。合理确定开发建设用地拍卖起始价和出让地块面积,支持在符合规划前提下,依法依规采取小面积地块出让方式,降低企业资金压力。对宗地面积100亩以上、企业按土地出让合同缴清价款且无违约违规行为的新出让开发建设用地,在具备单独规划建设条件下,可申请办理分宗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调整落实税收政策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计税毛利率调整为15%。对成功申报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的企业,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满足合理信贷需求

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低首付款比例、*低贷款利率要求,加快已审核通过组合按揭贷款发放速度,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加大优质房地产开发项目支持力度,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

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优化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实行“认贷不认房”;提高首套房*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50万元。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且相应楼栋现场施工形象进度达到1/3的,预抵押到位后轮候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优化预售资金监管

工程进度达到主体封顶和竣工验收备案两个节点,解控重点监管资金总额比例上限分别提高5%。监管项目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完成、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完成两个节点,可分别解控重点监管资金总额的5%。对申请解控重点监管资金时,开发企业信用等级为A+A级的,监管项目在主体封顶完成、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完成两个节点,资金使用额度可增加5%。在完成房屋*登记前,监管项目累计拨付重点监管资金不得超过应监管金额的95%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对现役军人、退役军人、泸州市农村户籍人员、非泸州市户籍人员、毕业未满五年的大学(包括专科和本科)毕业生,以及按国家生育政策已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按购房款总额的2%给予一次性购房补助。同一套新建商品住房只能享受一次购房补助,补助资金按市区税收分享比例承担。

取消按揭贷款保证金

对新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监管项目,原则上不再收取商业按揭贷款保证金。

盘活开发项目存量车位

对已经竣工验收备案且符合交付使用条件2年的未售产权车位,开发企业应当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公示车位处置方案,经公示30日在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求后仍有剩余产权车位的,可销售给非本小区业主。开发企业依法清算、注销,可依据清算决定将未售产权车位登记在股东名下。登记在股东名下的产权车位确保同等条件下优先销售给本小区业主。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国有企业、民间资本参与盘活开发项目存量车位。

优化规划管控条件

出台《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补充规定》,修订完善住宅用地兼容性、停车位配置比例、建筑限高、容积率计算规则等相关内容。

试点城市森林花园建筑

以“市场主导、政府引导、试点示范”的原则,推动居住用地试点城市森林花园建筑建设,在标准设定、规划条件、施工建设、运维监管等方面给予支持,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住环境。

提升项目居住品质

鼓励全国50强物业企业或泸州市红色物业星级企业承接新建开发项目前期物业。深化“酒城邻里,红润万家”物业品牌,开展基层治理百佳小区创建,构建 “物业+养老”“物业+生活服务”等模式,全面提升居住品质。

加大营销展示力度

搭建集线上展示、线上选房、实时网签、自主查询等功能于一体的24小时在线房地产交易平台,方便群众选房购房。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进开发项目集中展示,适时举办网上房交会。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开发项目,鼓励开发企业合法合规创新营销。

规范二手房交易

实行二手房交易网签备案,住房城乡建设、税务、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强化协作配合,优化完善二手房网签备案、办税、办理转移登记工作流程。

优化维修资金交存

住宅物业和住宅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出售时,物业出售人和买受人应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交存首期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加大企业信用激励

对开发项目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办理施工许可证并开工的,获评为*、省级、市级示范小区(项目)的,前期物业选聘全国50强物业企业或泸州市红色物业星级企业的,选择信用良好的建筑施工企业作为总承包单位的,予以开发企业信用激励。

资料来源: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shz

相关行业分析报告请参考《中国房地产咨询顾问行业发展深度研究与未来投资调研报告(2022-202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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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附我国及各省份物业管理行业相关政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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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比如吉林省2024年6月发布的《关于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提出加快居民服务数字化进程,构建旅游出行、托育养老、医疗健康、家政服务、智慧物业等居民服务行业数字平台,完善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满足居民多样化服务需求。

2025年01月04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建筑装饰行业相关政策:提升建筑涂料、木质地板等装饰装修产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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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我国陆续布了多项行业政策,如2024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拓展工艺美术产品应用范围,大力发展面向产品包装、室内装饰、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等行业的实用性工艺美术陈设品和装饰品。

2025年01月03日
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附我国及各省份门窗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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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门窗节能发展,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实施节能门窗推广行动,到2025年底,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城市供热管网热损失较2020年降低2个百分点左右,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30%、20%。

2024年12月31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相关政策:加快新型基础设施规模化建设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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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的发展,比如2024年8月天津市发布的《天津市进一步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积极梳理符合投向领域和项目条件的国家物流枢纽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畅通内外贸商品集散运输。

2024年12月24日
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标准【附我国及各省份城市更新行业相关政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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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更新是指对中心城区建成区内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改善、优化,从而实现房屋使用、市政设施、公建配套等全面完善,产业结构、环境品质、文化传承等全面提升的建设活动。

2024年12月12日
健全公园城市等城镇人居环境领域标准【附我国及各省份城市公园行业相关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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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市公园的建设,我国发布了一系列行业政策,如2024年7月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探索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对于利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非营利性地下停车设施的,可不收取土地价款,但地下车位不得分割销售或以租代售。

2024年12月05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水利工程行业相关政策: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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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是用于控制和调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达到除害兴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也称为水工程。

2024年11月22日
我国及部分省市城中村改造行业相关政策:扩大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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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行业的发展,比如2024年5月江苏省发布的《关于支持城市更新行动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对符合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范围。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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